【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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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家熔先生的《大变动时代的建设者:张元济传》(四川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版),第66页曰:夏曾佑的“英文也学得极好,能直接读英文書。”未言所据。按夏曾佑之子浮筠为乃父作《传略》,载《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戊编,曰:“平素不习西文,未履欧美之地。”夏曾佑致汪康年札亦谓:“弟既不通外国语言文字,一失舌人,便成聋瞽。”(《汪康年师友书札》,上海古籍版,第1359页)据此可知,夏曾佑并不懂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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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家熔先生的《大变动时代的建设者:张元济传》(四川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版),第66页曰:夏曾佑的“英文也学得极好,能直接读英文書。”未言所据。按夏曾佑之子浮筠为乃父作《传略》,载《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戊编,曰:“平素不习西文,未履欧美之地。”夏曾佑致汪康年札亦谓:“弟既不通外国语言文字,一失舌人,便成聋瞽。”(《汪康年师友书札》,上海古籍版,第1359页)据此可知,夏曾佑并不懂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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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讀《阿Q正传》 《阿Q正传》是悲剧还是喜剧,学者们曾有过争论。于是,有人出面调停,谓之“悲喜剧”。这种两可之说自无闪失,颇具“和光同尘”之妙谛。然而,终是未能忘记提示人们别忘了作品中那些嬉耍逗哏的成分。其实,这“悲喜剧”的说法,如果不是一个出色的噱头,便显得多余、累赘。举凡古今中外的喜剧作品,只要真正楔入人的生存境况,多半也还是悲剧。像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不就是一种明证?鲁迅写阿Q,显
编者按 九十年代初,一本介绍当代西方伦理学主要争论的书:《普遍主义对共同体主义》的编者拉斯马森(D·Rasmussen)说:“伦理学再一次处在现在哲学讨论的中心。伦理—道德的观点活跃在后实证主义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反思继续着,并未被哲学终结的形象减弱。”他指出了诸如在海德格尔哲学里的伦理思维的再评价;由德里达发现差别的道德之维引导的后现代主义最近向伦理的转向;对道德普遍主义论据的重建;罗蒂
编者按 继考古学、科学、伦理学、人文地理学、“大众文化”、“乡土中国的当代图景”等座谈会后,《读书》编辑部于今年四月邀请在京的部分中青年社会(文化)人类学者座谈,与会者围绕“人类学者的文化视野”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和争论。 由于篇幅的原因,这里发表出来的,仅仅是这次讨论的部分内容,本刊将在下期继续发表有关内容。我们之所以组织这次座谈,不单是考虑到人类学在中国的田野工作积累和学术思想发展曾经有过
我一直坚信,对于任何有兴趣于当代中国宗教的人来说,北京的这条街都是绝不可忽略的:顺着一0三路公共汽车路线,由东而西(当然相反亦可),在西安门一个看上去不太显眼的机关门口,与赫赫有名的“国管局”并排,挂着另一副世人所不太熟悉的牌子:“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其斜对面有一座在近代中国史上名气很大的西什库天主教堂,西去一站之遥便是广济寺。往下的路就是人们所熟悉的了:去动物园换车往北大,或往东到终点北京站——
人类的迁移是与人类历史同时开始的。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东非(可能还有其它地方)首先形成了人类社团。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人类慢慢地从非洲,经过西南亚、南亚、东亚和东南亚移入澳大利亚,移入美洲,移入人类未到过的地方。最初人们乘原始的小船去冒险,而且可能漂浮得很远。在更新世冰期,海平面有升有降。当海平面下降时,不仅岸边低地出露,而且各大陆间出现了陆桥。这样,人类向北美洲的迁移很可能是经由白令海峡完成的。
我们的史学研究到今日的局面,似乎已到了必须在方法论上有所突破之时了。二十世纪中国史学的方法论,应该也到了有所总结的时候了。中西史学都源远流长,但若以我们今日大学历史系讲的“历史学”来说,西方史学之独立于哲学,也不过是十九世纪的事;我们中国史学的独立于经学,虽然早就有人主张,章学诚尤强调之,但真正取得平等的地位(以前经史子集的并列,正像士农工商,并不平等)恐怕还是在近代因经学不能“致用”而衰落之后。
近几年来,因研究工作的关系,我对有关“清华学派”的问题颇感兴趣。有幸读到何兆武、葛兆光两位先生论列清华学术史的文章,觉得分外亲切有味。这不仅仅由于何、葛两位先生是我在清华求学时期的师长辈的缘故。 何先生的文章说理透彻,以理见长;葛先生的文章细腻清新,以情动人。两文论题相近,同刊于一期杂志篇首,恰好相映成趣。两文从不同角度描述了清华园几十年间人才辈出的盛况,并做出了各自的解释。我很赞同两位先生的见
编者按 “大众文化”这一话题,在中国的文化圈里似乎还谈论得不多,尽管大众文化这一现象早已悄然出现了,而且正越来越“红火”。文化圈里的人之所以不怎么谈(甚至不愿意谈)大众文化,也许是同中国文化人的清高有关,但更主要地恐怕是同文化人还来不及注意它有关。 应该说明,大众文化(Masscultue)不是历史上早就存在的民间文化(PopularCulture),而是文化生产工业化和商业化的产物,是商
几个世纪以来,“科学”一直是现代人的骄傲,这个昔日神学的婢女几乎囊括了人类所拥有的一切绝妙好辞。其结果是,科学成了“客观”、“真理”的代名词。以至于一当说某个学说是“非科学的”,便意味着宣判了它的死刑。而一当指斥某人为“反科学的”,便下意识的使人想起残害伽利略的罗马教廷。 科学的确有其令人骄傲之处,因为它有着惊人的业绩。这不仅仅是由于它给我们带来了电灯和汽车,使我们过上了一种文明的生活,而且在于
我国法学向来有“幼稚”之名,业内人士并不讳言。但衡量一个国家一门学科的学术水准,除了看从业人员整体的学养和品质,主要还是看它的代表人物和代表作品。比如美国的法学,我们说它的学术如何如何,无非指它的顶尖学者和有影响的著作。若是把全美国学生主编的四百二十五种法学杂志上刊登的论文一总儿拿来细算(美国法学院的传统,学术刊物一律由学生办),情况便大不一样了。美国学者自嘲说,一年到头雨后春笋般发表的论文当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