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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全球范围内,国际教育趋势和现状促进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就加入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行列。我们需要理解相关贸易理论和分析入世承诺给我们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利用优势互补促进国家教育体制的创新和发展,探索适应中国教育经济贸易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高等教育 服务贸易 发展策略
一、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内涵
当前,WTO成员国虽然在对教育服务内部的分类方面存在着很大分歧,但在制定各自的承诺表时大多数成员国都采用了1991年版的“联合国中心产品临时分类法”(CPC)(UnitedNationsProvisiona CentralProductClassification)。从概念上看,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是“指国与国之间主要出于经济目的而进行的关于高等教育的输出与输入,它属于一种国际服务贸易”。GATS按照服务贸易的四种可能方式,对高等教育服务进行了定义。
1.跨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一成员方在其境内向另一成员方提供服务,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分处不同的国家,这种活动类似于产品出口,远程教育、提供教育软件、通过信息技术提供公司培训都属此类。
2.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一成员方在其境内向其他成员方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必须进入服务提供国,一个国家的人员到其他国家去留学、进修均属此类。目前,这类贸易占据了教育服务全球市场的最大份额,尤其是在中学后的教育服务中。
3.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一成员方(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服务接受者)国内设立商业机构,服务提供者跨越国界,相当于到外国直接投资。一方国家的教育、培训机构到另一国去开设学校,或者与当地学校合作开办学校和从事教育培训服务均属此类。近年,成员国对此方式的兴趣逐渐增长,但由于存在一定的政治和主权问题,目前只有7个WTO成员国在这一方式下做出了完全承诺。
4.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naturalpersons)。一成员方自然人在另一成员国内提供服务,类似于短期技术移民,通常是教授、教师、研究者在国外进行短期的教学、研发工作。这是潜力很大的市场,它不断要求高技术专业性知识的流动,与其他三种方式相比,政治敏感性比较低。
二、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内涵相关理论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高等教育出现了市场化趋势。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际经济贸易机构在统计国际服务贸易时已将教育贸易当作服务贸易的一部分,表明国际高等教育贸易确已成为有关国家和教育机构出口创汇的重要手段。因此,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重要性也呼唤其理论内涵的创建。
(一)国际教育贸易理论
建立在普遍理性主义理念上的国际教育贸易理论认为:教育系统可以从其社会、文化中分离出来,作为单独的个体来看待并参与服务贸易活动。如教材使用的民族语言可以被转化成在全球教育市场中占有优势的语言;一国可以利用现代通讯技术自由地提供远程教育来为另一国的学生服务,使其获得国内相同质量的服务或提供具有使用价值的学历证明等。它为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化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比较利益学说
以“有利取重,不利取轻”为根本的比较利益学说认为:在高等教育贸易中,如A国较B国在高等教育方面占有优势,B国在职业教育方面有优势,A、B双方可通过贸易出口自己的优势教育产品或服务,从中获利。如果A国第三级教育与C国相应教育相比,无论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均占优势,从学理层面考察,贸易条件(即产品的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的比率)对A国有利,但根据比较优势原则,A、C两国仍然可以从相互贸易中获利。如果A国在高等教育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而在职业教育方面只有较小优势,那么A国在选择发展重点时,会将有限的资源投资于高等教育领域,并将产品和服务出口到C国;而C国也可利用机会,将资源投在职业教育领域,并将产品、服务出口到A国。比较利益学说也成了发展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理论导向。
(三)新自由主义的自由市场理论
新自由主义的自由市场论目前在全球居主导地位,它主张发展全球完全的自由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推崇世界自由市场、消解各国贸易壁垒,通过自由贸易能带来双赢。在这种理论影响下,全面开放全球高等教育市场,让更多发展中国家参与到教育贸易中来,将消解各国教育贸易壁垒逐步转化为行动。
(四)全球化理论
市场全球化将全球视为一个无国界的市场,它在发展初期表现为资本,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则转变为技术。有关数据表明:资本对生产率的贡献为18~20%,劳动力对生产率的贡献为10~18%,技术对生产率的贡献为62~72%;另据世界银行估计,大量使用技术能使产品成本降低30%。而我们知道,专业技术的获得依赖于教育,高等教育造就人才决定于该级教育服务的质量,必须使技术或人才的进出口转化为高等教育服务的进出口,从而加强了高等教育的市场化。
总之,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理论内涵是由以现代国际教育贸易理论与其一脉相承的比较利益学说、新自由主义的自由市场论和全球化理论所构成的,在全球化浪潮中,高等教育服務贸易的理论正方兴未艾且不断发展丰富起来。
三、国际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现状
近年,高等教育服务已成为各国贸易和投资的重点,尤其是在那些教育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随着WTO谈判的推进,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盈利性将日益凸现。共有42个国家签订了教育服务贸易减让表,如欧盟12国(统一签署,但个别国家有预设条件的承诺)、日本、美国等。在已经承诺教育服务贸易开放的国家中,最积极的还是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往往是制定服务贸易规则的主导国家,像美、英、法、德等10个主要教育服务提供国,近年来每年招收海外留学生总数已超过150万人,主要来自中国、印度和亚非发展中国家。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的统计:过去20年中,在OECD国家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数目翻了一番,达到了160万人。亚洲是输送学生到国外接受高等教育人数最多的地区,占所有OECD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国际学生的43%,欧洲其次。超过85%以上的外国学生,集中在OECD的7个国家中。美国是当前世界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市场上最大的出口国。根据美国国际教育协会的统计:自1999年以来,外国留学生每年可以为美国经济带来110亿美元的收入,为各州创造10万个以上的就业机会,教育服务贸易已成为美国服务业中的第五大产业。
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很快就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这是我国政府通过双边和多边谈判,就具体服务部门开放向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作出的承诺。
表1:我国教育服务贸易承诺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第727页相关内容整理
六、我国发展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对策
由于加入WTO对我国高等教育产生诸多方面的重大影响,无论是基于国内市场,还是基于国际市场,我国高等教育都必须加大开放的力度。在开放过程中要有一定的应对措施:
1.遵守规则,维护主权。教育是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的范畴,在教育服务开放问题上,要建立严格规范的开放准入及可靠性制度,即建立准入审核机构和制度。特别是有关意识形态领域的开放要极其慎重。
2.遵循规律,适度渐进。我国高等教育市场的开放必须按照高等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要视现有的教育发展空间及条件而有针对性和选择性地开放。根据现实可能与发展相结合的要求分阶段、有重点地逐步开放,这也应该是教育开放市场客观规律使然。
3.发挥优势,保护权益。我国的高等教育有自己的本地化服务模式,这是先天的优势。大学入学的统一考试,严格而系统的专业课程培养制度,目前高校在弹性学制、专业选择、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服务满意率在不断提高。因而国外要进入我国的高等教育市场的成本将会提高,也就大大抑制了他们提供教育服务的愿望。
4.挖掘特色,开拓市场。随着我国进入世界贸易体系,我国将获得更多的为外国教育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机会,在华语教育、专业技术培训、特色专业等方面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也可在外国举办教育机构或输出教育服务人员,特别是为第三世界国家提供廉价而高质量的专业教育和培训服务。在高等教育开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这些优势,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参考文献:
[1]叶勇玲,张立军.WTO框架下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思考.高教论坛,2005,(10).
[2]阎宏斌.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开放与发展分析.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
[3]周满生.从教育服务贸易到跨境教育.教育研究,2004,(6).
[4]夏人青,张民选.高等教育国际化:从政治影响到服务贸易.教育发展研究,2004,(2).
[5]蔡贤榜.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特点及其启示.高教探索,2004,(2).
关键词:高等教育 服务贸易 发展策略
一、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内涵
当前,WTO成员国虽然在对教育服务内部的分类方面存在着很大分歧,但在制定各自的承诺表时大多数成员国都采用了1991年版的“联合国中心产品临时分类法”(CPC)(UnitedNationsProvisiona CentralProductClassification)。从概念上看,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是“指国与国之间主要出于经济目的而进行的关于高等教育的输出与输入,它属于一种国际服务贸易”。GATS按照服务贸易的四种可能方式,对高等教育服务进行了定义。
1.跨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一成员方在其境内向另一成员方提供服务,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分处不同的国家,这种活动类似于产品出口,远程教育、提供教育软件、通过信息技术提供公司培训都属此类。
2.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一成员方在其境内向其他成员方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必须进入服务提供国,一个国家的人员到其他国家去留学、进修均属此类。目前,这类贸易占据了教育服务全球市场的最大份额,尤其是在中学后的教育服务中。
3.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一成员方(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服务接受者)国内设立商业机构,服务提供者跨越国界,相当于到外国直接投资。一方国家的教育、培训机构到另一国去开设学校,或者与当地学校合作开办学校和从事教育培训服务均属此类。近年,成员国对此方式的兴趣逐渐增长,但由于存在一定的政治和主权问题,目前只有7个WTO成员国在这一方式下做出了完全承诺。
4.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naturalpersons)。一成员方自然人在另一成员国内提供服务,类似于短期技术移民,通常是教授、教师、研究者在国外进行短期的教学、研发工作。这是潜力很大的市场,它不断要求高技术专业性知识的流动,与其他三种方式相比,政治敏感性比较低。
二、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内涵相关理论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高等教育出现了市场化趋势。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际经济贸易机构在统计国际服务贸易时已将教育贸易当作服务贸易的一部分,表明国际高等教育贸易确已成为有关国家和教育机构出口创汇的重要手段。因此,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重要性也呼唤其理论内涵的创建。
(一)国际教育贸易理论
建立在普遍理性主义理念上的国际教育贸易理论认为:教育系统可以从其社会、文化中分离出来,作为单独的个体来看待并参与服务贸易活动。如教材使用的民族语言可以被转化成在全球教育市场中占有优势的语言;一国可以利用现代通讯技术自由地提供远程教育来为另一国的学生服务,使其获得国内相同质量的服务或提供具有使用价值的学历证明等。它为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化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比较利益学说
以“有利取重,不利取轻”为根本的比较利益学说认为:在高等教育贸易中,如A国较B国在高等教育方面占有优势,B国在职业教育方面有优势,A、B双方可通过贸易出口自己的优势教育产品或服务,从中获利。如果A国第三级教育与C国相应教育相比,无论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均占优势,从学理层面考察,贸易条件(即产品的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的比率)对A国有利,但根据比较优势原则,A、C两国仍然可以从相互贸易中获利。如果A国在高等教育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而在职业教育方面只有较小优势,那么A国在选择发展重点时,会将有限的资源投资于高等教育领域,并将产品和服务出口到C国;而C国也可利用机会,将资源投在职业教育领域,并将产品、服务出口到A国。比较利益学说也成了发展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理论导向。
(三)新自由主义的自由市场理论
新自由主义的自由市场论目前在全球居主导地位,它主张发展全球完全的自由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推崇世界自由市场、消解各国贸易壁垒,通过自由贸易能带来双赢。在这种理论影响下,全面开放全球高等教育市场,让更多发展中国家参与到教育贸易中来,将消解各国教育贸易壁垒逐步转化为行动。
(四)全球化理论
市场全球化将全球视为一个无国界的市场,它在发展初期表现为资本,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则转变为技术。有关数据表明:资本对生产率的贡献为18~20%,劳动力对生产率的贡献为10~18%,技术对生产率的贡献为62~72%;另据世界银行估计,大量使用技术能使产品成本降低30%。而我们知道,专业技术的获得依赖于教育,高等教育造就人才决定于该级教育服务的质量,必须使技术或人才的进出口转化为高等教育服务的进出口,从而加强了高等教育的市场化。
总之,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理论内涵是由以现代国际教育贸易理论与其一脉相承的比较利益学说、新自由主义的自由市场论和全球化理论所构成的,在全球化浪潮中,高等教育服務贸易的理论正方兴未艾且不断发展丰富起来。
三、国际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现状
近年,高等教育服务已成为各国贸易和投资的重点,尤其是在那些教育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随着WTO谈判的推进,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盈利性将日益凸现。共有42个国家签订了教育服务贸易减让表,如欧盟12国(统一签署,但个别国家有预设条件的承诺)、日本、美国等。在已经承诺教育服务贸易开放的国家中,最积极的还是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往往是制定服务贸易规则的主导国家,像美、英、法、德等10个主要教育服务提供国,近年来每年招收海外留学生总数已超过150万人,主要来自中国、印度和亚非发展中国家。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的统计:过去20年中,在OECD国家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数目翻了一番,达到了160万人。亚洲是输送学生到国外接受高等教育人数最多的地区,占所有OECD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国际学生的43%,欧洲其次。超过85%以上的外国学生,集中在OECD的7个国家中。美国是当前世界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市场上最大的出口国。根据美国国际教育协会的统计:自1999年以来,外国留学生每年可以为美国经济带来110亿美元的收入,为各州创造10万个以上的就业机会,教育服务贸易已成为美国服务业中的第五大产业。
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很快就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这是我国政府通过双边和多边谈判,就具体服务部门开放向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作出的承诺。
表1:我国教育服务贸易承诺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第727页相关内容整理
六、我国发展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对策
由于加入WTO对我国高等教育产生诸多方面的重大影响,无论是基于国内市场,还是基于国际市场,我国高等教育都必须加大开放的力度。在开放过程中要有一定的应对措施:
1.遵守规则,维护主权。教育是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的范畴,在教育服务开放问题上,要建立严格规范的开放准入及可靠性制度,即建立准入审核机构和制度。特别是有关意识形态领域的开放要极其慎重。
2.遵循规律,适度渐进。我国高等教育市场的开放必须按照高等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要视现有的教育发展空间及条件而有针对性和选择性地开放。根据现实可能与发展相结合的要求分阶段、有重点地逐步开放,这也应该是教育开放市场客观规律使然。
3.发挥优势,保护权益。我国的高等教育有自己的本地化服务模式,这是先天的优势。大学入学的统一考试,严格而系统的专业课程培养制度,目前高校在弹性学制、专业选择、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服务满意率在不断提高。因而国外要进入我国的高等教育市场的成本将会提高,也就大大抑制了他们提供教育服务的愿望。
4.挖掘特色,开拓市场。随着我国进入世界贸易体系,我国将获得更多的为外国教育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机会,在华语教育、专业技术培训、特色专业等方面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也可在外国举办教育机构或输出教育服务人员,特别是为第三世界国家提供廉价而高质量的专业教育和培训服务。在高等教育开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这些优势,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参考文献:
[1]叶勇玲,张立军.WTO框架下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思考.高教论坛,2005,(10).
[2]阎宏斌.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开放与发展分析.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
[3]周满生.从教育服务贸易到跨境教育.教育研究,2004,(6).
[4]夏人青,张民选.高等教育国际化:从政治影响到服务贸易.教育发展研究,2004,(2).
[5]蔡贤榜.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特点及其启示.高教探索,2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