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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同源对比同解学习法———英汉同源说文解词》(以下简称《英汉同源说文解词》)一书通过对英汉同源词汇的历史渊源分析及英语字母形态与汉字形态的对比分析,发现了“语言分辨的大面积相似现象”(第20页),认为“英语单词要按照(古)汉语拼音形式来认,这才能突破英语学习障碍,达到快速掌握英语的目标”(第4页)。笔者固然赞同该书作者对英汉同源命题深入探索的精神,也毫不怀疑作者为写作该书所付出的努力,但是,还是不能苟同该书功利的写作动机、伪科学的论证方法和作者毫不谦虚的研究态度,故而批评之。
一、《英汉同源说文解词》是对“中文注音学英文”的鼓吹和支持
在该书的若干“说明”中,作者明确地提到了以下几点:
(1)“本书有一个其他英汉词书从来都不具有的优点,那就是力图把英语还原成中国人(母语为汉语)自己的语言,期望英语成为让中国人喜闻乐见的语言,而不是生硬的外语,让中国人望而生畏。”(第65页)
(2)“由于学习英语的绝大部分中国人并不可能到英语国家直接学习英语,而是要通过汉字这座桥梁来学习英语,为此,使用本书时,需要达到小学文化程度,能弄懂基本的中国汉字。”(第65页)
(3)“本书……用汉字的字音字义来注录相应英语词汇的注音音标,以帮助读者理解英语词汇的汉语本源。”(第66页)
(4)“本书正文不给出英语词汇的词性,读者可以用阅读简单汉语古文的方式,通过望文知义来对英语原词性进行比较自由的理解。”(第67页)
(5)“读者用汉语方言或母语的发音与指义寻找相应的汉字,再来对解英语发音与指义,在用逻辑思维方式思考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学习英语的简单方法。”(第68页)
至此,作者的写作意图已经十分明显———就是为了“开创”一个英语学习的“捷径”。实际上,这也算不上“开创”,用中文注音的方式学习英文的例子举不胜举,如将thankyou注音为“三克油”,Byebye注音为“白白”等。在特定时期也曾经发生过较大规模或者官方的“注音学英文”的活动,如2008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之前上海市卢湾区窗口服务与商业发展指挥部就制作了海报版《迎世博双语指南》,其中罗列了一些中英日常用语,如“Good morning!(古的猫宁)”、“CanIhelp you?(坎挨海尔扑油)”等。清代光绪年间印刷的《华英通语集全》中采用谐音教学,即每个单词都标识了三种文字:当时广东人通用的粤语单词,英文拼写和用粤方言为英语的注音。比如:“请”,please,音译为“普立斯”;“找银”,change,音译为“千治”等。美国人亨特的《广州“番鬼”录》一书特设“广东英语”专章。他指出,“广东英语”特别之处在于:以粤语为英语单词注音,以中文词序为英文造句。据说,当时有一本汇编成《鬼话》的小册子,摆在十三行街头出售,因为通俗实用,连草根阶层也不难学会简易英语。《华语通语集全》就是在《鬼话》的基础上汇编而成的。此书流传到了美国,成为大量华工学习英语的工具书。据报道,时至今日,也有许多来中国求学的外国留学生为了学习汉语,也采用了用英语音标标注汉语发音的方法。但上述种种事例均发生在一定的特殊历史时期(外语学习者所在国家缺乏完备的外语师资)或者面向特定人群(老人、文盲等)的,不具备将这种教学方法加以推广的说服力。
很多人在初学英语时不认真学习和把握国际音标和英语的基本发音规律,而别出心裁地通过汉字来记英语发音。这不仅仅出现在初学英语的孩子身上,同时,对于在错过了最佳语言学习期的很多成年人身上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其实,汉语作为一套独立的语言系统,无论在语法上还是在语音上,与英语有着根本的差别。例如:汉语发音上的四声与英语的升调、降调无法类比;英汉语诸多音素的发音也并不完全对应。因此,在英语学习中用任何汉字注音充其量只能是近似。要强调指出的是,长此以往这种错误方法会导致降低英语学习者对音标的敏感度和读音的精确度,由此学成的所谓英语就会沦为“中国人听起来是外语,外国人听起来也是外语”的丧失了实际沟通功能的“哑巴英语”。
总之,该书的写作目的并不只是语言对比研究,不那么“纯”也不那么“新”,其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我国当下比较“热”的英语学习。这样“应景”的想法在作者的文言式“后记”中阐述得再清楚不过:
“初时,余听老师念英文,如闻天书,未有所解,无奈之余,尝以汉字注于英文之下,期以汉音、汉义求解英文之困。……余见责于老师,乃弃汉字而学英文,自思用力勤矣,奈何成效甚微。……一日,余自充老师,检查幼子学习英语,见其下注汉字于英文课本之下,如余幼年之所行,勃然大怒,……叹曰‘英语、汉语同声连气,奈何自设囚笼,绝英语于汉语之外?’……欲以孩童自然之行,纠举国英语教育之失。”(第331页)
作者将自己英语没学好归咎于老师不让用汉字标音,这实在有些让人哭笑不得。但作者欲以此来教育后人(包括其子),鼓吹这种方法的有效性,却让人着实担忧。起码,这种方法是否有效及有效程度如何,我们总得调查和论证一下吧。
二、《英汉同源说文解词》企图用局限的共时方言现象解释复杂的历时研究命题
该书的另一目的就是企图验证英汉同源的假设。实际上,从作者自己发现的语言现象中他们已经肯定了英汉同源,本书只是为了说明这个观点而搜集了很多佐证而已。这种为了肯定假设而去寻找证据的做法本身就是先验和形而上的,缺乏科学性。
很明显,作者缺乏系统的语言学学习,也没有经过任何语言田野调查的实践,尤其是历史比较语言学学习和方言田野调查。他们只是从词典中找出了对应的英汉语词条,然后用自己了解和知道的有限的方言音和义去解读英文单词。如果说作者将arouse(唤起,激发)解读为江淮方言“俺肉色(音子)”还勉强讲得过去的话,那么他们将Asia(亚洲)解读为“此字本来是汉字‘周’的改写,指义为周邑”就很牵强了,Asia和“周”有任何音义上的关联吗?此外,作者还认为“英语中表示地址的尾衬音ia,均可完美地译成汉字‘邑’或‘阳’。如Syria,可解成信阳、襄阳和咸阳等。而代表欧洲的英语词Europe,则可直接解成‘雍’。”(第79页)Syria与“信阳”在行政管辖区域和语义上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30万字的著作中涉及语音学知识的内容不到3000字,其中只分别用两段文字简单介绍了汉字的语音反切和语音漂移现象,没有涉及任何国际音标和其他语音记音方式。 英汉同源假说是一个历时的语言研究命题,而作者列举的方言皆为共时的语言现象,用共时解释历时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实际上,在英汉语同源问题上已经有过很多学者的热烈讨论,如谈济民先生的《汉英词汇的近源探秘》,周及徐先生的《汉语和印欧语对应关系词》等。谈先生写书的目的“在于利用已有的汉语语言学界的音韵学成果,将其同印欧语系的古词源进行比对研究,揭示出两者在史前所存在的音义两方面的相似形”(第5页),其用意多在语言本身的研究,没有过分强调语言的同源性带来的其他意义。而且,谈先生的研究对象是“史前”语言,即古代汉语和古英语。他研究的汉语“上古音”来源于日本学者藤堂明保的《学研汉和大字典》,时间应该是东周到汉晋之间(BC500400),而印欧语古词根等主要根据欧美最新研究成果Indo-EuropeanRoots(Watkins,1992)。总共挑选到688个词语对应,其中包括50个史瓦迪什的“100基础核心词表”。这是符合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研究思路的,因为同源研究要进行历史比较,必须从最保守、最古旧、最纯洁的语言出发,英语和汉语普通话都不行。方言作为语言接触的产物,其发音很难保持“上古音”的纯粹性,但比普通话要好些。方言之间变化最大的是韵尾,其次是韵母,再次是声调,最有规律的是辅音,即使变化的,还是有规律可循。所以英汉同源词,基本上只看辅音的音位。毕竟相隔遥远,都受周边语言干扰严重,不能提出比方言更苛刻的标准。但遗憾的是《英汉同源说文解词》并没有因循这个思路,他所比较的方言皆为汉字记音,而更多的还是现代汉语的普通话。周先生的研究则列举了713个有对应关系的字词,319组对应的同族词,47个有对应关系的基本词语,62组有对应关系的同音词,以及一些构词成分的对应,证明上古汉语和古代印欧语之间存在着许多有对应关系的词语,存在着有规律的语音对应,甚至存在着相似的形态因素。一般说来语言的同源关系研究应该找到语言演变的对应规律,而不是语音相似的巧合。人类毕竟都用声音创造语言,声音资源是有限的,发生巧合的可能性比较大。两个词音义越一致,越可能是借词;而同源关系必然要发生变异,好比克隆和繁殖的关系。这是同源研究的一个定理,但《英汉同源说文解词》的研究并没有遵守这条基本定理。
三、《英汉同源说文解词》肆意抹煞英汉语对比研究专家的科研成果该书的第一作者吴先生曾在“《英汉比译二十年》定稿会暨纪念刘重德逝世二周年研讨会”上宣读过该书的部分内容,当时就有许多与会专家对其观点进行现场反驳,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但会后该作者并没有考虑别人的意见,依然发表了会议论文并出版了《英汉同源说文解词》。他对我国英汉语对比研究进行了严厉的鞭挞,不仅“口诛”———学术会议上中言之凿凿,而且“笔伐”———将私人邮件公开发表(发表在论文集《英汉比译二十年》中,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11)。他在发表的邮件中称:
“有幸参加了2008年的中国英汉语对比研究年会,我在会上听了一些专家的发言后,大失所望。有的专家为一句‘人找狗’的英语句子分析了万把字,有的教授不知道他在比较汉语跟英语的什么东西,比较英语和汉语的哲学?……我觉得,现在的英汉语对比研究的专家教授们,在胡乱地搬用西方的术语、概念和理论,同时用孔孟老庄的话语体系来理解汉语与英语,没有从英语、汉语的基本字音、字义、词音、词义对比研究方面下工夫,对显而易见的英语、汉语在音义方面的相同性或共性不闻不问,反而过分强调或故意拉大两者之间的差异性,结果导致中国人在学习、理解、翻译英语包括其他西方语言时出现了巨大的偏差。现代中国的英语教学水平与教学成效,与中国人学习英语的投入完全不成比例,我真的不知道去向谁诉苦。英汉语的对比研究,如果要产生时代性的影响,不从基本的语音语义入手,恐怕会很难!
我不知道英汉语比较研究应该有什么总宗旨,中国人学习英语的目的,无非是‘解难、管用’,不能解难,不能管用,我们搞比较研究干什么?比较研究不能限于几个专家教授的小圈子,要社会化、大众化才能有更加强劲的生命力与国际影响力。”
学术争鸣和思想碰撞当然应该鼓励,但显然,这封邮件的内容已经到了“横扫一大片”的地步———难道这么多年英汉语研究就无一丝成就吗?难道英汉语对比研究的目标只是为了“帮助中国人学英语”吗?中国人的英语难道真的学得不好吗?既然吴先生坦言自己“不知道英汉语比较研究应该有什么总宗旨”,那么笔者建议他还是先从弄懂这个问题开始再发表言说。他的邮件内容中充斥着人身攻击的言辞,如“胡乱地搬用”“小圈子”等,这在学术批评中是要不得的。
同样,在这本《英汉同源说文解词》中,也充满着大量的不经推敲、主观臆断、引用违规的“伪学术”语言。摘取几例以驳之:
例1:“但笔者学习东西方比较语言学家的著作后,尝试着从比较语言学的角度来重新研究英语于汉语的对接关系,颇有所获。要了解汉语的发展变化,需要深入研究英语的词义。要寻找英语的根源,需要进入到汉语中来。总起来一句话,从比较语言学的角度讲,英语原来是汉语的方言,懂得中国中原方言及江淮方言的中国人,只要留心,大致都能听懂英语。”(第1页)
试问作者读过哪些比较语言学家的哪些著作?在该书列举的14部参考文献中,有7部是辞书,4部是通用的外语教材,剩下的3部是史学著作(分别是《史记》《中国通史》和《西亚细亚,克里特与印度上古史》)。没有任何比较语言学的参考文献,甚至没有任何外文参考资料。“从比较语言学的角度讲,英语原来是汉语的方言”这个论断若是作者的观点,那理论依据何在?如果是别人的观点,那应该引出来源。最后一句话的后半句,大概噱头的成分多于实践吧。
例2:“英语要按照汉语方言口语学,英语单词要按照(古)汉语拼音形式来认,这才能突破英语学习障碍,达到快捷掌握英语的目标。”(第4页)
何谓“汉语方言口语”?何谓“古汉语拼音”?按照该书的观点,前半句的表述应该是“学英语要按照学习汉语方言或者口语的方式学,英语单词的发音要按照(古)汉语发音的形式来读”。问题是:除了语言学家尤其是方言研究者能够系统学习某个地区的方言之外,语言(尤其是外语)学习者和使用者有谁专门系统地学习过某地方言?英语发音要是按照汉语发音的方式去读的话,那重音、连读、声调等该如何处理呢?后半句又是一句貌似广告语的大空话。 例3:“大批西迁的中原燕、赵之地的民众,被西方人称为英格兰人(England,即燕语燕国佬);公元450年前后,……,西迁的英格兰人(其大部实为汉人后裔)……渡海进入今天的英格兰群岛,又与原先居住在群岛上的凯尔特人融合,成为今天英国人的祖先……追溯史料中记载的人类文明迁移史,则英国人的先祖与中国人的先祖有密切的亲缘关系,英语中包含着大量的汉语词汇,难道堂堂中国人,还怕说本是中华同宗语言的英语(燕语)?”(第7页)
遍查人类史、世界文明史、英语史的资料,均无法得出上述结论。不知作者的上述论断从何而来?退一万步来讲,即使“笔者”的论断为真,那么在我们的“燕国佬”成为英国人的祖先之前,人家英格兰群岛上的原居民(按照“笔者”的考证,应该是“凯尔特人”,对此仍然存疑)说何种语言呢?按照语言接触的观点,要使“英语是汉语的一种方言”这个命题成立,则两种语言在发生接触时,汉语(吴先生的说法是“燕语”)应该居强势主体;按照最新的遗传学家的观点,父亲的Y染色体才是决定孩子语言的关键,那么,当时西迁的中原燕赵民众大多数应该是男性,而英格兰群岛的原居民则大部分是女性。莫非,上岛的中国人进行过一次或者多次惨无人道的针对岛上男性原居民的大屠杀!?还有,民族沙龙的情绪也在这段话乃至整本书中蔓延。
例4:“中国翻译家将英语be动词及其单复数、时态变化形式,轻易地对解成汉语的判断动词‘是’,是极不懂汉语、极不负责任的翻译方式。”(第12页)
且不论作者将“动词be”误写为“be动词”,就这句话而言,除了“不负责任”的机器翻译系统之外,有哪位译者要将英语句子中出现的be统统翻译成“是”了?反而,作者采用的“英汉对解”的方法才真正有“规范译法”的嫌疑,如将be对解为汉字“比”和“变”,将am对解为“门”“每”,将are对解为“口昂”,将is对解为“亦是”“也是”和“是”,将was对解为“往是”,将were对解为“谓尔”。
例5:“英语所在的欧洲国家,十分注重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在语言使用上有时需要可以追求细节的差别性,以体现其地区或国家的不同……换一个角度,要是今天的汉语是世界性语言,以英国人格物致知的精细劲,他们或许早就找出了两者之间的相似性,不至于像今天中国人学习英语这样久而无功。”(第13页)
从作者的论述中,笔者实在搞不清楚民族文化独立性与英汉语语言相似性之间的关系,前面的论述和后面的假设一点关联都没有。况且,这段话中还有一处常识性错误———什么是“英语所在的欧洲国家”?再者,该段描述多多少少有些“媚外”的语气吧。
该书中类似的错误言论举不胜举。洋洋洒洒近30万字,如果只是些经不起推敲的学术泡沫倒也罢了,但这明明又是一株误导学习者的毒草,所以,对这样的伪学术、乱指南、大放阙词、自说自话的文字,一定要严厉地批评之!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责任编辑洪滔)
一、《英汉同源说文解词》是对“中文注音学英文”的鼓吹和支持
在该书的若干“说明”中,作者明确地提到了以下几点:
(1)“本书有一个其他英汉词书从来都不具有的优点,那就是力图把英语还原成中国人(母语为汉语)自己的语言,期望英语成为让中国人喜闻乐见的语言,而不是生硬的外语,让中国人望而生畏。”(第65页)
(2)“由于学习英语的绝大部分中国人并不可能到英语国家直接学习英语,而是要通过汉字这座桥梁来学习英语,为此,使用本书时,需要达到小学文化程度,能弄懂基本的中国汉字。”(第65页)
(3)“本书……用汉字的字音字义来注录相应英语词汇的注音音标,以帮助读者理解英语词汇的汉语本源。”(第66页)
(4)“本书正文不给出英语词汇的词性,读者可以用阅读简单汉语古文的方式,通过望文知义来对英语原词性进行比较自由的理解。”(第67页)
(5)“读者用汉语方言或母语的发音与指义寻找相应的汉字,再来对解英语发音与指义,在用逻辑思维方式思考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学习英语的简单方法。”(第68页)
至此,作者的写作意图已经十分明显———就是为了“开创”一个英语学习的“捷径”。实际上,这也算不上“开创”,用中文注音的方式学习英文的例子举不胜举,如将thankyou注音为“三克油”,Byebye注音为“白白”等。在特定时期也曾经发生过较大规模或者官方的“注音学英文”的活动,如2008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之前上海市卢湾区窗口服务与商业发展指挥部就制作了海报版《迎世博双语指南》,其中罗列了一些中英日常用语,如“Good morning!(古的猫宁)”、“CanIhelp you?(坎挨海尔扑油)”等。清代光绪年间印刷的《华英通语集全》中采用谐音教学,即每个单词都标识了三种文字:当时广东人通用的粤语单词,英文拼写和用粤方言为英语的注音。比如:“请”,please,音译为“普立斯”;“找银”,change,音译为“千治”等。美国人亨特的《广州“番鬼”录》一书特设“广东英语”专章。他指出,“广东英语”特别之处在于:以粤语为英语单词注音,以中文词序为英文造句。据说,当时有一本汇编成《鬼话》的小册子,摆在十三行街头出售,因为通俗实用,连草根阶层也不难学会简易英语。《华语通语集全》就是在《鬼话》的基础上汇编而成的。此书流传到了美国,成为大量华工学习英语的工具书。据报道,时至今日,也有许多来中国求学的外国留学生为了学习汉语,也采用了用英语音标标注汉语发音的方法。但上述种种事例均发生在一定的特殊历史时期(外语学习者所在国家缺乏完备的外语师资)或者面向特定人群(老人、文盲等)的,不具备将这种教学方法加以推广的说服力。
很多人在初学英语时不认真学习和把握国际音标和英语的基本发音规律,而别出心裁地通过汉字来记英语发音。这不仅仅出现在初学英语的孩子身上,同时,对于在错过了最佳语言学习期的很多成年人身上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其实,汉语作为一套独立的语言系统,无论在语法上还是在语音上,与英语有着根本的差别。例如:汉语发音上的四声与英语的升调、降调无法类比;英汉语诸多音素的发音也并不完全对应。因此,在英语学习中用任何汉字注音充其量只能是近似。要强调指出的是,长此以往这种错误方法会导致降低英语学习者对音标的敏感度和读音的精确度,由此学成的所谓英语就会沦为“中国人听起来是外语,外国人听起来也是外语”的丧失了实际沟通功能的“哑巴英语”。
总之,该书的写作目的并不只是语言对比研究,不那么“纯”也不那么“新”,其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我国当下比较“热”的英语学习。这样“应景”的想法在作者的文言式“后记”中阐述得再清楚不过:
“初时,余听老师念英文,如闻天书,未有所解,无奈之余,尝以汉字注于英文之下,期以汉音、汉义求解英文之困。……余见责于老师,乃弃汉字而学英文,自思用力勤矣,奈何成效甚微。……一日,余自充老师,检查幼子学习英语,见其下注汉字于英文课本之下,如余幼年之所行,勃然大怒,……叹曰‘英语、汉语同声连气,奈何自设囚笼,绝英语于汉语之外?’……欲以孩童自然之行,纠举国英语教育之失。”(第331页)
作者将自己英语没学好归咎于老师不让用汉字标音,这实在有些让人哭笑不得。但作者欲以此来教育后人(包括其子),鼓吹这种方法的有效性,却让人着实担忧。起码,这种方法是否有效及有效程度如何,我们总得调查和论证一下吧。
二、《英汉同源说文解词》企图用局限的共时方言现象解释复杂的历时研究命题
该书的另一目的就是企图验证英汉同源的假设。实际上,从作者自己发现的语言现象中他们已经肯定了英汉同源,本书只是为了说明这个观点而搜集了很多佐证而已。这种为了肯定假设而去寻找证据的做法本身就是先验和形而上的,缺乏科学性。
很明显,作者缺乏系统的语言学学习,也没有经过任何语言田野调查的实践,尤其是历史比较语言学学习和方言田野调查。他们只是从词典中找出了对应的英汉语词条,然后用自己了解和知道的有限的方言音和义去解读英文单词。如果说作者将arouse(唤起,激发)解读为江淮方言“俺肉色(音子)”还勉强讲得过去的话,那么他们将Asia(亚洲)解读为“此字本来是汉字‘周’的改写,指义为周邑”就很牵强了,Asia和“周”有任何音义上的关联吗?此外,作者还认为“英语中表示地址的尾衬音ia,均可完美地译成汉字‘邑’或‘阳’。如Syria,可解成信阳、襄阳和咸阳等。而代表欧洲的英语词Europe,则可直接解成‘雍’。”(第79页)Syria与“信阳”在行政管辖区域和语义上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30万字的著作中涉及语音学知识的内容不到3000字,其中只分别用两段文字简单介绍了汉字的语音反切和语音漂移现象,没有涉及任何国际音标和其他语音记音方式。 英汉同源假说是一个历时的语言研究命题,而作者列举的方言皆为共时的语言现象,用共时解释历时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实际上,在英汉语同源问题上已经有过很多学者的热烈讨论,如谈济民先生的《汉英词汇的近源探秘》,周及徐先生的《汉语和印欧语对应关系词》等。谈先生写书的目的“在于利用已有的汉语语言学界的音韵学成果,将其同印欧语系的古词源进行比对研究,揭示出两者在史前所存在的音义两方面的相似形”(第5页),其用意多在语言本身的研究,没有过分强调语言的同源性带来的其他意义。而且,谈先生的研究对象是“史前”语言,即古代汉语和古英语。他研究的汉语“上古音”来源于日本学者藤堂明保的《学研汉和大字典》,时间应该是东周到汉晋之间(BC500400),而印欧语古词根等主要根据欧美最新研究成果Indo-EuropeanRoots(Watkins,1992)。总共挑选到688个词语对应,其中包括50个史瓦迪什的“100基础核心词表”。这是符合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研究思路的,因为同源研究要进行历史比较,必须从最保守、最古旧、最纯洁的语言出发,英语和汉语普通话都不行。方言作为语言接触的产物,其发音很难保持“上古音”的纯粹性,但比普通话要好些。方言之间变化最大的是韵尾,其次是韵母,再次是声调,最有规律的是辅音,即使变化的,还是有规律可循。所以英汉同源词,基本上只看辅音的音位。毕竟相隔遥远,都受周边语言干扰严重,不能提出比方言更苛刻的标准。但遗憾的是《英汉同源说文解词》并没有因循这个思路,他所比较的方言皆为汉字记音,而更多的还是现代汉语的普通话。周先生的研究则列举了713个有对应关系的字词,319组对应的同族词,47个有对应关系的基本词语,62组有对应关系的同音词,以及一些构词成分的对应,证明上古汉语和古代印欧语之间存在着许多有对应关系的词语,存在着有规律的语音对应,甚至存在着相似的形态因素。一般说来语言的同源关系研究应该找到语言演变的对应规律,而不是语音相似的巧合。人类毕竟都用声音创造语言,声音资源是有限的,发生巧合的可能性比较大。两个词音义越一致,越可能是借词;而同源关系必然要发生变异,好比克隆和繁殖的关系。这是同源研究的一个定理,但《英汉同源说文解词》的研究并没有遵守这条基本定理。
三、《英汉同源说文解词》肆意抹煞英汉语对比研究专家的科研成果该书的第一作者吴先生曾在“《英汉比译二十年》定稿会暨纪念刘重德逝世二周年研讨会”上宣读过该书的部分内容,当时就有许多与会专家对其观点进行现场反驳,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但会后该作者并没有考虑别人的意见,依然发表了会议论文并出版了《英汉同源说文解词》。他对我国英汉语对比研究进行了严厉的鞭挞,不仅“口诛”———学术会议上中言之凿凿,而且“笔伐”———将私人邮件公开发表(发表在论文集《英汉比译二十年》中,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11)。他在发表的邮件中称:
“有幸参加了2008年的中国英汉语对比研究年会,我在会上听了一些专家的发言后,大失所望。有的专家为一句‘人找狗’的英语句子分析了万把字,有的教授不知道他在比较汉语跟英语的什么东西,比较英语和汉语的哲学?……我觉得,现在的英汉语对比研究的专家教授们,在胡乱地搬用西方的术语、概念和理论,同时用孔孟老庄的话语体系来理解汉语与英语,没有从英语、汉语的基本字音、字义、词音、词义对比研究方面下工夫,对显而易见的英语、汉语在音义方面的相同性或共性不闻不问,反而过分强调或故意拉大两者之间的差异性,结果导致中国人在学习、理解、翻译英语包括其他西方语言时出现了巨大的偏差。现代中国的英语教学水平与教学成效,与中国人学习英语的投入完全不成比例,我真的不知道去向谁诉苦。英汉语的对比研究,如果要产生时代性的影响,不从基本的语音语义入手,恐怕会很难!
我不知道英汉语比较研究应该有什么总宗旨,中国人学习英语的目的,无非是‘解难、管用’,不能解难,不能管用,我们搞比较研究干什么?比较研究不能限于几个专家教授的小圈子,要社会化、大众化才能有更加强劲的生命力与国际影响力。”
学术争鸣和思想碰撞当然应该鼓励,但显然,这封邮件的内容已经到了“横扫一大片”的地步———难道这么多年英汉语研究就无一丝成就吗?难道英汉语对比研究的目标只是为了“帮助中国人学英语”吗?中国人的英语难道真的学得不好吗?既然吴先生坦言自己“不知道英汉语比较研究应该有什么总宗旨”,那么笔者建议他还是先从弄懂这个问题开始再发表言说。他的邮件内容中充斥着人身攻击的言辞,如“胡乱地搬用”“小圈子”等,这在学术批评中是要不得的。
同样,在这本《英汉同源说文解词》中,也充满着大量的不经推敲、主观臆断、引用违规的“伪学术”语言。摘取几例以驳之:
例1:“但笔者学习东西方比较语言学家的著作后,尝试着从比较语言学的角度来重新研究英语于汉语的对接关系,颇有所获。要了解汉语的发展变化,需要深入研究英语的词义。要寻找英语的根源,需要进入到汉语中来。总起来一句话,从比较语言学的角度讲,英语原来是汉语的方言,懂得中国中原方言及江淮方言的中国人,只要留心,大致都能听懂英语。”(第1页)
试问作者读过哪些比较语言学家的哪些著作?在该书列举的14部参考文献中,有7部是辞书,4部是通用的外语教材,剩下的3部是史学著作(分别是《史记》《中国通史》和《西亚细亚,克里特与印度上古史》)。没有任何比较语言学的参考文献,甚至没有任何外文参考资料。“从比较语言学的角度讲,英语原来是汉语的方言”这个论断若是作者的观点,那理论依据何在?如果是别人的观点,那应该引出来源。最后一句话的后半句,大概噱头的成分多于实践吧。
例2:“英语要按照汉语方言口语学,英语单词要按照(古)汉语拼音形式来认,这才能突破英语学习障碍,达到快捷掌握英语的目标。”(第4页)
何谓“汉语方言口语”?何谓“古汉语拼音”?按照该书的观点,前半句的表述应该是“学英语要按照学习汉语方言或者口语的方式学,英语单词的发音要按照(古)汉语发音的形式来读”。问题是:除了语言学家尤其是方言研究者能够系统学习某个地区的方言之外,语言(尤其是外语)学习者和使用者有谁专门系统地学习过某地方言?英语发音要是按照汉语发音的方式去读的话,那重音、连读、声调等该如何处理呢?后半句又是一句貌似广告语的大空话。 例3:“大批西迁的中原燕、赵之地的民众,被西方人称为英格兰人(England,即燕语燕国佬);公元450年前后,……,西迁的英格兰人(其大部实为汉人后裔)……渡海进入今天的英格兰群岛,又与原先居住在群岛上的凯尔特人融合,成为今天英国人的祖先……追溯史料中记载的人类文明迁移史,则英国人的先祖与中国人的先祖有密切的亲缘关系,英语中包含着大量的汉语词汇,难道堂堂中国人,还怕说本是中华同宗语言的英语(燕语)?”(第7页)
遍查人类史、世界文明史、英语史的资料,均无法得出上述结论。不知作者的上述论断从何而来?退一万步来讲,即使“笔者”的论断为真,那么在我们的“燕国佬”成为英国人的祖先之前,人家英格兰群岛上的原居民(按照“笔者”的考证,应该是“凯尔特人”,对此仍然存疑)说何种语言呢?按照语言接触的观点,要使“英语是汉语的一种方言”这个命题成立,则两种语言在发生接触时,汉语(吴先生的说法是“燕语”)应该居强势主体;按照最新的遗传学家的观点,父亲的Y染色体才是决定孩子语言的关键,那么,当时西迁的中原燕赵民众大多数应该是男性,而英格兰群岛的原居民则大部分是女性。莫非,上岛的中国人进行过一次或者多次惨无人道的针对岛上男性原居民的大屠杀!?还有,民族沙龙的情绪也在这段话乃至整本书中蔓延。
例4:“中国翻译家将英语be动词及其单复数、时态变化形式,轻易地对解成汉语的判断动词‘是’,是极不懂汉语、极不负责任的翻译方式。”(第12页)
且不论作者将“动词be”误写为“be动词”,就这句话而言,除了“不负责任”的机器翻译系统之外,有哪位译者要将英语句子中出现的be统统翻译成“是”了?反而,作者采用的“英汉对解”的方法才真正有“规范译法”的嫌疑,如将be对解为汉字“比”和“变”,将am对解为“门”“每”,将are对解为“口昂”,将is对解为“亦是”“也是”和“是”,将was对解为“往是”,将were对解为“谓尔”。
例5:“英语所在的欧洲国家,十分注重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在语言使用上有时需要可以追求细节的差别性,以体现其地区或国家的不同……换一个角度,要是今天的汉语是世界性语言,以英国人格物致知的精细劲,他们或许早就找出了两者之间的相似性,不至于像今天中国人学习英语这样久而无功。”(第13页)
从作者的论述中,笔者实在搞不清楚民族文化独立性与英汉语语言相似性之间的关系,前面的论述和后面的假设一点关联都没有。况且,这段话中还有一处常识性错误———什么是“英语所在的欧洲国家”?再者,该段描述多多少少有些“媚外”的语气吧。
该书中类似的错误言论举不胜举。洋洋洒洒近30万字,如果只是些经不起推敲的学术泡沫倒也罢了,但这明明又是一株误导学习者的毒草,所以,对这样的伪学术、乱指南、大放阙词、自说自话的文字,一定要严厉地批评之!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责任编辑洪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