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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方以不支付工资为由迫使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中山市三乡镇读者梦想陈述:
我与厂方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是说员工进厂做满3个月才能辞工,否则扣10~20天的工资。一年的合同期满后,我提出辞职,主管和老板均不批准。后来,人事部找我签合同,我不签,他说,不签的话,两个月的工资都拿不到,我只好又签了3个月的合同。由于辞工厂方不批,许多员工都只能选择丢掉工资自动离厂。厂方连对员工的保险也要扣除一半。请问:《劳动法》有这样的规定吗?厂方的行为是否合法?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劳动法没有这样的规定,厂方的行为是违法的。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31条和第32条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
(l)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以使企业能够重新安排或者另招新工,避免影响用人单位的生产。
(2)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之一:①在试用期内的;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对于离厂的员工,如果提前30天告知用人单位要求辞职,在离厂时应当拿到应得的工资和全额的保险,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因为员工离厂就扣工资或者保险。
对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理。
2.遭丈夫毒打能否要求离婚?
珠海市南屏镇读者徐帆陈述:
我与丈夫结婚4年,并有一个两岁的女儿。结婚以来,丈夫多次动手打我,使我对我们的婚姻生活感到恐惧。我向他提出离婚,说女儿和财产我都不要,只要他肯离婚,他却不同意,毒打我一顿后,说如果我要离婚,就要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现在在外打工,根本没钱给他。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去法院起诉离婚,能成功吗?我要支付他一大笔孩子的抚养费吗?
答:1.照你说的这种情况,如果你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你们离婚的,因为你丈夫对你实施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此外,你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你是无过错方,你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2.关于抚养费,要看你们的孩子由谁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因此,你们的孩子也有可能判给你抚养。即使孩子由你丈夫抚养,你也不一定要一次性支付一大笔孩子的抚养费给你丈夫,法院在进行判决时,会考虑你的支付能力。
特约主持:赵平
E-mail:jmwyflyz@126.com
中山市三乡镇读者梦想陈述:
我与厂方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是说员工进厂做满3个月才能辞工,否则扣10~20天的工资。一年的合同期满后,我提出辞职,主管和老板均不批准。后来,人事部找我签合同,我不签,他说,不签的话,两个月的工资都拿不到,我只好又签了3个月的合同。由于辞工厂方不批,许多员工都只能选择丢掉工资自动离厂。厂方连对员工的保险也要扣除一半。请问:《劳动法》有这样的规定吗?厂方的行为是否合法?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劳动法没有这样的规定,厂方的行为是违法的。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31条和第32条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
(l)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以使企业能够重新安排或者另招新工,避免影响用人单位的生产。
(2)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之一:①在试用期内的;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对于离厂的员工,如果提前30天告知用人单位要求辞职,在离厂时应当拿到应得的工资和全额的保险,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因为员工离厂就扣工资或者保险。
对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理。
2.遭丈夫毒打能否要求离婚?
珠海市南屏镇读者徐帆陈述:
我与丈夫结婚4年,并有一个两岁的女儿。结婚以来,丈夫多次动手打我,使我对我们的婚姻生活感到恐惧。我向他提出离婚,说女儿和财产我都不要,只要他肯离婚,他却不同意,毒打我一顿后,说如果我要离婚,就要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现在在外打工,根本没钱给他。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去法院起诉离婚,能成功吗?我要支付他一大笔孩子的抚养费吗?
答:1.照你说的这种情况,如果你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你们离婚的,因为你丈夫对你实施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此外,你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你是无过错方,你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2.关于抚养费,要看你们的孩子由谁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因此,你们的孩子也有可能判给你抚养。即使孩子由你丈夫抚养,你也不一定要一次性支付一大笔孩子的抚养费给你丈夫,法院在进行判决时,会考虑你的支付能力。
特约主持:赵平
E-mail:jmwyfly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