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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古人以“种菜”为“隐逸”代称,其实大都是菜翁之意不在菜,而是营造种菜所在乡野大地和山林为伍的隐逸气息。元明时王逢的《菜亭四咏》也是如此,是他在焦糊般的战乱中求生的一种反映,只是他更注重艺术的表达。
关键词:王逢 种菜 情志 隐逸
古人以“菜”为接地气的“隐逸”代称。《菜亭四咏》是元末明初江南著名诗人王逢的“咏菜”诗。菜翁之意不在菜,而在于和菜所在乡野大地与山林为伍的隐逸,历来如此。王逢的《菜亭四咏》也是如此,不过是他在焦糊般的战乱中求生的一种反映,只是他更注重艺术的表达。
一
《菜亭四咏》诗中所提及的黄独、蕨、黄精和莼是诗中咏诵的主体,这是诗人当年“菜亭”所种之“菜”。诗人咏诵的诗篇很多,为何咏诵“菜”?要先看看他的生活。
元朝王逢(1319-1388),字原吉,号梧溪子、最闲园丁、席帽山人,江阴横河(今张家港市闸上村)人,避乱于淞,复徙上海。《新元史》《明史》都称他才气俊爽,工诗。清光绪《江阴县志》称王逢著《梧溪集》“题咏多离乱时忠孝节烈事,足称史诗”。
有《梧溪集》七卷诗作的王逢,处于元末明初的改朝换代之際,此时正当元明鼎革,“元末至正年间相继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整个国家处于战火纷飞、动荡不安的局势之下”。张士诚与朱元璋交锋最激烈的争战地之一恰是王逢所在的吴地。王逢感受到的是“频年丧乱苦,莫甚我乡土。连村十万户,存者仅可数”。惨烈的杀戮与社会剧变,弱质文人只能远避“隐居”,王逢不断徙地隐居。元至正十五年,王逢携家人避居无锡梁鸿山,不久迁至松江之青龙江镇,后择地乌泥泾避居。他一再迁徙,固然是在遍地焦糊的动乱中寻找一块安定的绿洲;也不能不看他到上海、嘉兴、诸暨等地方便结交包括名倾东南的各类文人,也应是动因,以致与黄公望、倪瓒、陶宗仪、秦裕伯、杨维祯等都有深浅不等的交往。而在此之前,王逢在家乡长江水滨的横河,与之交流倾谈殊为不便。
可以想见,王逢生于乱世,他的身影流变可看出那个时代文人亦出(世)亦入(世)的方式。这不仅是明志,也是他在乱世中选择的生活态度;证于现实生活,他的诗与人生完全一致,他曾为农民起义领袖张士诚部出过主意,因不听其建议,终至“脱张”。明建政后,朱元璋征召,他以年高而辞,王逢在明朝生活了二十多年,终以元遗民自居,远离血腥的战氛和波诡云谲的政治。
可见,他所咏诵之“菜”,其意不在“菜”而实在乎“菜亭”这方隐居之地。
二
这组风格独特的吟咏蔬菜的诗,不同于一般文人风花雪月之咏,很少见。他为什么对菜咏之歌之,就须看看他诗中的“多种”蔬菜,通过“菜”王逢在诗中抒发了什么。
第一首,歌黄独。
其黄独曰:猗欤黄独,质土德玉。惟德惟质,是以有叶有实。凯风至矣,青青始蔓。雨雪既雾,烂其几桉。富贵无常,人或汝忘。予敢食言,长铲在傍。贫贱之光,隐沦之庆。
黄独,又称黄药子、山慈姑,为薯蓣科薯蓣属植物黄独的块茎。它味苦辛性凉有毒,《本草纲目》谓其能“凉血、降火、消瘿”。这种薯类块茎,乌黑沉甸,泥重块木,原是粗夯之物。作者用了一个“猗欤”——“啊”,赞美它,面貌就显得不一样了,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注意。原来,它是土性玉德的好东西,美好品质往往朴拙而深藏不露,这不就是主人欣赏的性格吗?从雨雪纷纷,到“青青始蔓”的春风中,枝叶烂漫地成为赏心悦目的清供,变化不居,但品格不变。如有违背心意,忘记初心,总有“长铲”在旁侍候,显出贫贱之中的正气和光明磊落,这正是隐居者追求的品质,不过,人们这时想它还仅是菜吗?
第二首,吟蕨菜。
其蕨曰:彼美者蕨,歧蹄而茁。齐鲁之人,谓菜之鳖。雷风发春,竞撷于山。久独不食,神往来于山间。慨昔君子,夷齐园绮。寿考以终,犹愈饥死。饥弗忍师,考终是期。衣薜带萝,聊从而嬉兮。
蕨为多年生草本植物,嫩叶可食,根茎可制淀粉,全株入药。甚至不须这样介绍,因为人们太熟悉它了,包括它的故事。它并非弱质,它不断分枝而茁壮地生长,在当时齐鲁一带(又不止此地)认为它是菜中补品。春时风发,人们竞相采撷它,连长久独居的人,也带着神往来到山坡采取,真要慨叹伯夷、叔齐、东园公、绮里季那些与蕨结缘而又年高的名人了。“衣薜带萝”与草质为伍,聊且游乐吧。一种菜,居然附着那样多的故事,这是关于吃,更是超越于吃的故事。细细想一下,这背后已是用菜标举一种生活的态度。
第三首,唱黄精。
其黄精曰:叶之菁菁,如竹叶之青。厥根孔美,食之可以长。朝阳之燠,时雨之沃。君子有之,以备旨蓄。吴之野,土力贫。培隐德,乐弥臻。孰谓芝也,不如薇也。
黄精为百合科多年生草本植物,自古医家认为属于芝草之类,因为它得坤土之精粹,所以叫作黄精,中药研究者指出黄精得天地淳精,把它叫作“戊己芝”。把黄精当作一种滋补性中药之外,还可替代粮食而具有日常生活的功用。只是当年更多是作为带有道家意味的药品流行。《神仙传》里,不少老少男女神仙都是通过服饵黄精脱胎换骨走上长生之路的。生活中诗人是清醒的,他把它作为“菜”,包括四咏中的其他菜,都可作为粮食用,诗中也确实看重这一点:“厥根孔美,食之可以长”,“君子有之,以备旨蓄”,可以作为美好食品贮藏,大约就是指此。接下去就有意思了,吴地沙野,即使土质瘠薄,也能培养内在品质使人满足。诗人认为要在这里施德于人而不为人所知,达到完善。原来作者在黄精的粗陋普通背后,灌注了他的道德理想呢。
第四首,诵莼菜。
其莼曰:莼之洁贞,蕴藻其朋。莼之芳烈,苹蘩其列。日丝日瑰,可羹可菹。君子素贫,念不到鲈。五侯之鲭,太官之羊。鼎折铼覆,溪毛无伤。登我笾矣,荐我先矣。载被我弦,永弗谖矣。
莼菜,为水生蔬菜,叶片表面生长着一层晶莹透明的胶状物,看上去十分可爱,吃到嘴里有一种沁入心肺的清香,风味独特。可以做汤吃,王逢让莼菜与“蕴藻”(水草)为朋,与“苹蘩”(白蒿即蒌蒿)同列,它并不是多么的金镶玉质,也不是多么高贵的口味。溪边的野菜啊,适生于太湖沿岸的浅水湖滩和沼泽区,王逢所在的横河一带离太湖仅数十里,应是适生宜养之地,当然诗人不会拘拘于吃口,似更看重于养育它的文化与情致。诗人着眼莼之“洁贞”“芳烈”,更多注意其品质。这一提炼,直显作者的眼界。特别《世说新语·识鉴》记了张翰“纯鲈之思”后,它注定成为文人思乡念土的一个优雅符号。优雅归优雅,最后归向是,因为自觉力薄任重,怕“鼎折覆”,必致灾祸,因此要低调谦逊,“君子素贫”——这里是转为“安贫”的代名词了。 三
咏蔬菜必得熟知其性。王逢之父王惠之筑亭,治圃于“清机园”。他种出来的“金钱塌菜”甘美如酥,引得人争相食之。王逢所咏之菜应是园中所种,与祖母徐氏对王逢的告诫一致:“使汝苟富而玷宗,不若素贫而承祀,薄田敝庐,可粗守也,汝其毋忘。”
古人写“种菜诗”的如苏辙、陆游等,诗中往往更多地对应着菜作为一种物质需求的满足(如陆游“秋江菰菜喜新尝”;“舌端未享鼻先尝”)和种菜的情趣(如王冕“开花近得香”)以及民生(如苏辙“怅无甘雨困耘耕”)等,甚至致仕回乡后种菜,与诗坛名人唱和,写出这种生态对人的影响。王逢的种菜诗更注重所种之菜喻指的品质,种的过程多为品质的涵养。
读诗,不能忽视作者咏诗的背景,这些诗人都不执着于仕途,他们的标志性事件是种菜,或认同种菜。因而,种菜诗不在乎“种”菜的过程,而在于“种”的心态,是一种心灵的涵养与调节,一种诗化的劳动的发现与追求。在这种田园生活中,绝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相反它以现实,即经济为前提,独辟蹊径,却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首先,“四咏”从体式上看是“咏物诗”。它托物言志,通过事物的咏叹体现人文思想。咏物诗中所咏之“物”与诗人的自我形象完全融合在一起,描摹中体现了一定的感情:或流露出自己的人生态度,或寄寓美好的愿望,或包含生活的哲理,或表现作者的生活情趣,可说是作者的自况。特别的是,这种雅趣源于《诗经》和《楚辞》中大量野菜的吟咏,作者接续经典而隐隐有古意,表现的古君子之风。成为本身的一个特点。种菜诗一般都不表现种菜,而是表达那种安于种菜又见性见志的情志,境界一般较高。
咏物诗在于引申,正如明屠隆认为的,咏物诗“体物肖形,传神写意”,“四咏”很自然地将题内之意引申至题外之旨,这是无须指明的一种象征手法,表现在诗中既是整体象征,“菜”不仅是象征咏诵的对应物,也总体象征一种生活态度。同时,在引申中还分别用了单體象征,如“黄独”象征土拙而美好的品质,蕨、黄精、莼均象征了美好的品质。这种象征虽没有直接达于目的,却将咏物诗推到了非一般的境界,不能不说高明。
其次,王逢《掖还乡》中“发春忻在望,荐祖五辛盘”的“五辛”,相当“五菜”,“菜亭”之“菜”虽也有这类,细看全诗,却又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它不太对应“四咏”之“菜”,可见他更在意菜之外的寓意。
诗总有喻指与寄托,古人香草美人,多借植物出之,这个传统王逢继之。作者在这里很明显以植物为托,表明他“托”出的意思。除了这一层的考虑外,就是体会诗的魅力。例如诗中之菜,可食,但不仅是饱肚之物,而且被诗人进一步抽象成一个意象,造成诗中意象的丰富。又如这些“菜”,多药性,是否诗人别具只眼,想用它医治人生或心头之创——看其所诵之“菜”似也兼有药石人间之意,这自可意会。这开放性的“留白”,增加了诗的内涵。
第三,诗虽写得质朴,但并不意味着直白。《菜亭四咏》用了多种手法。诗为古风,并非格律严谨的诗,但却符合诗的正义。从诗之为诗起,直抒心胸的诗似乎更像诗。这四首也的确不像别的诗那样,在工整中见出手段,却见胸臆,见志趣。感叹用语“猗欤~至矣”“矣~予敢”“慨昔”“孰谓”,更见其情志。而诗于无形中化用典故,增加了诗味,“夷齐园绮~莼鲈之思”、“鼎折觫覆”等使诗更具文化意味。还应当看到,诗的表达不动声色,贬褒却蕴于其中,对所吟诵之“菜”自然是一种标举,而在具体的吟诵中对所含的内质,如对“菜”的推崇,对“鲈”“五侯之鲭~太官之羊”的不屑与排斥,显示了诗人甘于清贫自守,不欲与之为伍。
关键词:王逢 种菜 情志 隐逸
古人以“菜”为接地气的“隐逸”代称。《菜亭四咏》是元末明初江南著名诗人王逢的“咏菜”诗。菜翁之意不在菜,而在于和菜所在乡野大地与山林为伍的隐逸,历来如此。王逢的《菜亭四咏》也是如此,不过是他在焦糊般的战乱中求生的一种反映,只是他更注重艺术的表达。
一
《菜亭四咏》诗中所提及的黄独、蕨、黄精和莼是诗中咏诵的主体,这是诗人当年“菜亭”所种之“菜”。诗人咏诵的诗篇很多,为何咏诵“菜”?要先看看他的生活。
元朝王逢(1319-1388),字原吉,号梧溪子、最闲园丁、席帽山人,江阴横河(今张家港市闸上村)人,避乱于淞,复徙上海。《新元史》《明史》都称他才气俊爽,工诗。清光绪《江阴县志》称王逢著《梧溪集》“题咏多离乱时忠孝节烈事,足称史诗”。
有《梧溪集》七卷诗作的王逢,处于元末明初的改朝换代之際,此时正当元明鼎革,“元末至正年间相继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整个国家处于战火纷飞、动荡不安的局势之下”。张士诚与朱元璋交锋最激烈的争战地之一恰是王逢所在的吴地。王逢感受到的是“频年丧乱苦,莫甚我乡土。连村十万户,存者仅可数”。惨烈的杀戮与社会剧变,弱质文人只能远避“隐居”,王逢不断徙地隐居。元至正十五年,王逢携家人避居无锡梁鸿山,不久迁至松江之青龙江镇,后择地乌泥泾避居。他一再迁徙,固然是在遍地焦糊的动乱中寻找一块安定的绿洲;也不能不看他到上海、嘉兴、诸暨等地方便结交包括名倾东南的各类文人,也应是动因,以致与黄公望、倪瓒、陶宗仪、秦裕伯、杨维祯等都有深浅不等的交往。而在此之前,王逢在家乡长江水滨的横河,与之交流倾谈殊为不便。
可以想见,王逢生于乱世,他的身影流变可看出那个时代文人亦出(世)亦入(世)的方式。这不仅是明志,也是他在乱世中选择的生活态度;证于现实生活,他的诗与人生完全一致,他曾为农民起义领袖张士诚部出过主意,因不听其建议,终至“脱张”。明建政后,朱元璋征召,他以年高而辞,王逢在明朝生活了二十多年,终以元遗民自居,远离血腥的战氛和波诡云谲的政治。
可见,他所咏诵之“菜”,其意不在“菜”而实在乎“菜亭”这方隐居之地。
二
这组风格独特的吟咏蔬菜的诗,不同于一般文人风花雪月之咏,很少见。他为什么对菜咏之歌之,就须看看他诗中的“多种”蔬菜,通过“菜”王逢在诗中抒发了什么。
第一首,歌黄独。
其黄独曰:猗欤黄独,质土德玉。惟德惟质,是以有叶有实。凯风至矣,青青始蔓。雨雪既雾,烂其几桉。富贵无常,人或汝忘。予敢食言,长铲在傍。贫贱之光,隐沦之庆。
黄独,又称黄药子、山慈姑,为薯蓣科薯蓣属植物黄独的块茎。它味苦辛性凉有毒,《本草纲目》谓其能“凉血、降火、消瘿”。这种薯类块茎,乌黑沉甸,泥重块木,原是粗夯之物。作者用了一个“猗欤”——“啊”,赞美它,面貌就显得不一样了,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注意。原来,它是土性玉德的好东西,美好品质往往朴拙而深藏不露,这不就是主人欣赏的性格吗?从雨雪纷纷,到“青青始蔓”的春风中,枝叶烂漫地成为赏心悦目的清供,变化不居,但品格不变。如有违背心意,忘记初心,总有“长铲”在旁侍候,显出贫贱之中的正气和光明磊落,这正是隐居者追求的品质,不过,人们这时想它还仅是菜吗?
第二首,吟蕨菜。
其蕨曰:彼美者蕨,歧蹄而茁。齐鲁之人,谓菜之鳖。雷风发春,竞撷于山。久独不食,神往来于山间。慨昔君子,夷齐园绮。寿考以终,犹愈饥死。饥弗忍师,考终是期。衣薜带萝,聊从而嬉兮。
蕨为多年生草本植物,嫩叶可食,根茎可制淀粉,全株入药。甚至不须这样介绍,因为人们太熟悉它了,包括它的故事。它并非弱质,它不断分枝而茁壮地生长,在当时齐鲁一带(又不止此地)认为它是菜中补品。春时风发,人们竞相采撷它,连长久独居的人,也带着神往来到山坡采取,真要慨叹伯夷、叔齐、东园公、绮里季那些与蕨结缘而又年高的名人了。“衣薜带萝”与草质为伍,聊且游乐吧。一种菜,居然附着那样多的故事,这是关于吃,更是超越于吃的故事。细细想一下,这背后已是用菜标举一种生活的态度。
第三首,唱黄精。
其黄精曰:叶之菁菁,如竹叶之青。厥根孔美,食之可以长。朝阳之燠,时雨之沃。君子有之,以备旨蓄。吴之野,土力贫。培隐德,乐弥臻。孰谓芝也,不如薇也。
黄精为百合科多年生草本植物,自古医家认为属于芝草之类,因为它得坤土之精粹,所以叫作黄精,中药研究者指出黄精得天地淳精,把它叫作“戊己芝”。把黄精当作一种滋补性中药之外,还可替代粮食而具有日常生活的功用。只是当年更多是作为带有道家意味的药品流行。《神仙传》里,不少老少男女神仙都是通过服饵黄精脱胎换骨走上长生之路的。生活中诗人是清醒的,他把它作为“菜”,包括四咏中的其他菜,都可作为粮食用,诗中也确实看重这一点:“厥根孔美,食之可以长”,“君子有之,以备旨蓄”,可以作为美好食品贮藏,大约就是指此。接下去就有意思了,吴地沙野,即使土质瘠薄,也能培养内在品质使人满足。诗人认为要在这里施德于人而不为人所知,达到完善。原来作者在黄精的粗陋普通背后,灌注了他的道德理想呢。
第四首,诵莼菜。
其莼曰:莼之洁贞,蕴藻其朋。莼之芳烈,苹蘩其列。日丝日瑰,可羹可菹。君子素贫,念不到鲈。五侯之鲭,太官之羊。鼎折铼覆,溪毛无伤。登我笾矣,荐我先矣。载被我弦,永弗谖矣。
莼菜,为水生蔬菜,叶片表面生长着一层晶莹透明的胶状物,看上去十分可爱,吃到嘴里有一种沁入心肺的清香,风味独特。可以做汤吃,王逢让莼菜与“蕴藻”(水草)为朋,与“苹蘩”(白蒿即蒌蒿)同列,它并不是多么的金镶玉质,也不是多么高贵的口味。溪边的野菜啊,适生于太湖沿岸的浅水湖滩和沼泽区,王逢所在的横河一带离太湖仅数十里,应是适生宜养之地,当然诗人不会拘拘于吃口,似更看重于养育它的文化与情致。诗人着眼莼之“洁贞”“芳烈”,更多注意其品质。这一提炼,直显作者的眼界。特别《世说新语·识鉴》记了张翰“纯鲈之思”后,它注定成为文人思乡念土的一个优雅符号。优雅归优雅,最后归向是,因为自觉力薄任重,怕“鼎折覆”,必致灾祸,因此要低调谦逊,“君子素贫”——这里是转为“安贫”的代名词了。 三
咏蔬菜必得熟知其性。王逢之父王惠之筑亭,治圃于“清机园”。他种出来的“金钱塌菜”甘美如酥,引得人争相食之。王逢所咏之菜应是园中所种,与祖母徐氏对王逢的告诫一致:“使汝苟富而玷宗,不若素贫而承祀,薄田敝庐,可粗守也,汝其毋忘。”
古人写“种菜诗”的如苏辙、陆游等,诗中往往更多地对应着菜作为一种物质需求的满足(如陆游“秋江菰菜喜新尝”;“舌端未享鼻先尝”)和种菜的情趣(如王冕“开花近得香”)以及民生(如苏辙“怅无甘雨困耘耕”)等,甚至致仕回乡后种菜,与诗坛名人唱和,写出这种生态对人的影响。王逢的种菜诗更注重所种之菜喻指的品质,种的过程多为品质的涵养。
读诗,不能忽视作者咏诗的背景,这些诗人都不执着于仕途,他们的标志性事件是种菜,或认同种菜。因而,种菜诗不在乎“种”菜的过程,而在于“种”的心态,是一种心灵的涵养与调节,一种诗化的劳动的发现与追求。在这种田园生活中,绝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相反它以现实,即经济为前提,独辟蹊径,却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首先,“四咏”从体式上看是“咏物诗”。它托物言志,通过事物的咏叹体现人文思想。咏物诗中所咏之“物”与诗人的自我形象完全融合在一起,描摹中体现了一定的感情:或流露出自己的人生态度,或寄寓美好的愿望,或包含生活的哲理,或表现作者的生活情趣,可说是作者的自况。特别的是,这种雅趣源于《诗经》和《楚辞》中大量野菜的吟咏,作者接续经典而隐隐有古意,表现的古君子之风。成为本身的一个特点。种菜诗一般都不表现种菜,而是表达那种安于种菜又见性见志的情志,境界一般较高。
咏物诗在于引申,正如明屠隆认为的,咏物诗“体物肖形,传神写意”,“四咏”很自然地将题内之意引申至题外之旨,这是无须指明的一种象征手法,表现在诗中既是整体象征,“菜”不仅是象征咏诵的对应物,也总体象征一种生活态度。同时,在引申中还分别用了单體象征,如“黄独”象征土拙而美好的品质,蕨、黄精、莼均象征了美好的品质。这种象征虽没有直接达于目的,却将咏物诗推到了非一般的境界,不能不说高明。
其次,王逢《掖还乡》中“发春忻在望,荐祖五辛盘”的“五辛”,相当“五菜”,“菜亭”之“菜”虽也有这类,细看全诗,却又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它不太对应“四咏”之“菜”,可见他更在意菜之外的寓意。
诗总有喻指与寄托,古人香草美人,多借植物出之,这个传统王逢继之。作者在这里很明显以植物为托,表明他“托”出的意思。除了这一层的考虑外,就是体会诗的魅力。例如诗中之菜,可食,但不仅是饱肚之物,而且被诗人进一步抽象成一个意象,造成诗中意象的丰富。又如这些“菜”,多药性,是否诗人别具只眼,想用它医治人生或心头之创——看其所诵之“菜”似也兼有药石人间之意,这自可意会。这开放性的“留白”,增加了诗的内涵。
第三,诗虽写得质朴,但并不意味着直白。《菜亭四咏》用了多种手法。诗为古风,并非格律严谨的诗,但却符合诗的正义。从诗之为诗起,直抒心胸的诗似乎更像诗。这四首也的确不像别的诗那样,在工整中见出手段,却见胸臆,见志趣。感叹用语“猗欤~至矣”“矣~予敢”“慨昔”“孰谓”,更见其情志。而诗于无形中化用典故,增加了诗味,“夷齐园绮~莼鲈之思”、“鼎折觫覆”等使诗更具文化意味。还应当看到,诗的表达不动声色,贬褒却蕴于其中,对所吟诵之“菜”自然是一种标举,而在具体的吟诵中对所含的内质,如对“菜”的推崇,对“鲈”“五侯之鲭~太官之羊”的不屑与排斥,显示了诗人甘于清贫自守,不欲与之为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