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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乡村旅游是现代休闲农业和旅游业融合的产物,发展乡村旅游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业附加值,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城乡交流。呼和浩特地区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类型独特,具有发展乡村旅游的资源优势,目前,乡村旅游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但和全国发达地区的乡村旅游的发展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人员素质、管理规划、营销意识、产品结构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这些问题不解决会制约呼和浩特乡村旅游的发展。
【关键词】 乡村旅游 农家乐 农村 休闲
1. 概念的界定
乡村旅游是一项新型的旅游项目,它最早起源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欧洲的西班牙,一些西班牙农场主将自家房屋改造成旅馆,为前来观光度假的旅游者提供住所,被认为是乡村旅游的起源。而我国的乡村旅游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开始兴起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生活的空间越来越小,人们希望以一种暂时的、全新的生活方式来调整自己,体验农耕文明,成为城市居民的一种选择。
关于什么是“乡村旅游”,国内外学者说法不一。西班牙学者Gilbert and Tung(1990)认为“乡村旅游就是农户为旅游者提供食宿等条件,使其在农场、牧场等典型的乡村环境中从事各种休闲活动的一种旅游形式”。英国Brmwell and Lane (1994)认为“乡村旅游不仅是基于农业的旅游活动,而是一个多层面的旅游活动,它除了包括基于农业的假日旅游外,还包括特殊兴趣的自然旅游,生态旅游,在假日步行、登山和骑马等活动,探险、运动和健康旅游,打猎和钓鱼,教育性的旅游,文化与传统旅游,以及一些区域的民俗旅游活动”。我国何景明和李立华认为“狭义的乡村旅游是指在乡村地区,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动”。邹统钎认为“乡村旅游是指发生在乡村地区以乡村行为依托的旅游活动。”纵观国内外的学者虽然在关于“乡村旅游”概念的表述上有所不同,但都体现了乡村旅游的特点,一是乡村旅游是发生在农村的旅游活动,二是乡村旅游的开展需要依托于乡村地区的自然的和社会的乡村旅游资源。
2. 呼和浩特乡村旅游的发展
2.1呼和浩特乡村旅游发展取得的成绩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为了发挥乡村旅游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作用,积极鼓励农户开展以“农业观光、农产品采摘、农村生活体验”的农家乐旅游活动,乡村旅游也成为繁荣旅游业的又一亮点。在借鉴乡村旅游发达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乡村旅游资源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我市乡村旅游的发展思路,呼和浩特鄉村旅游开始了有计划的发展。
为了保证我市乡村旅游健康有序的发展,2006年自治区旅游局编制了《呼和浩特市农业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农家乐接待单位评定标准》和《呼和浩特市农家乐接待户评定标准》,并按照标准对一些发展农家乐旅游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进行重点培育。编制了《农家乐旅游宣传手册》,对农家乐旅游进行大力宣传,经过几年的发展,乡村旅游已经成为呼和浩特市民假期休闲娱乐的一种新选择。呼和浩特乡村旅游在各旗县区逐渐发展壮大起来,形成了以武川五道沟、得胜沟、托克托县一溜湾农家乐为代表的景区依托性农家游;以土默特左旗左旗和清水河县为代表的扶贫安置型农家游;以和林格尔县、新城区、赛罕区、为代表的农业观光体验型农家游;以回民区和玉泉区为代表的城郊休闲型农家游。乡村旅游的开展给呼和浩特旗县区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增加地区经济收入的同时还增加了农民收入和农产品的附加值,改善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扩大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就业。
2010年呼和浩特乡村旅游快速发展,“农家乐”旅游接待户达180多家,其中农家乐旅游接待示范户47家,接待游客达130万人次,旅游收入1.7亿元。其中新城区农家乐接待户34家、示范户5家、在建10家,成为呼和浩特旗县区中乡村旅游发展规模最大的地区。2010年托克托县农家乐旅游接待户45家,接待游客5万人次,旅游收入达4500万元。在乡村旅游的发展进程中,一些节庆活动也纷纷拉开序幕,如托克托县的 “黄河文化旅游节”和“垂钓节”,土默特左旗的“大杏、甜李农家乐采摘节”,回民区、新城区“瓜果蔬菜采摘节”。可见,发展农家乐旅游不仅繁荣了农村经济,增进城乡交流,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出了一条新的发展思路。
表1 呼和浩特农家乐旅游接待点
2.2 呼和浩特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其一,乡村旅游接待点管理混乱。在发展乡村旅游之前,农村、农民都是归当地的村委会等政府来管理,在发展乡村旅游以后,一些接待点村委会要管,旅游局也要管,对于一些景区依托型的乡村旅游接待点,还要受到水利部门、林业部门、文物局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这种多头管理的局面,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其二,基础设施不完善。呼和浩特乡村旅游客人多是呼和浩特市市民及来呼和浩特探亲的客人,由于几个旗县离呼和浩特市区较近,其中最远的是清水河县,据呼和浩特市区132公里,自驾车出游是人们出行的主要形式,从市区通往各旗县的道路情况较好,但入村后,道路情况较差,影响了乡村的可进入性。此外,很多乡村排污和垃圾处理等设施不完善,污水乱倒、垃圾乱扔的现象相当普遍。金融服务和医疗服务设施不完善,给人们的出行带来很多不便。
其三,服务人员素质差。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多是农村留守的农民,他们文化水平低,更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绝大多数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连健康证都没有,这样的服务质量很难保证。服务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年龄比较大,普通话说不好,影响了与客人之间的沟通。
其四,乡村旅游产品单一,缺少文化内涵。呼市现有农家乐旅游接待户180多家,其中绝大多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规模较小,提供的旅游产品单一,例如很多接待户只提供采摘或垂钓等与农事活动有关的服务,没有必要的休息、餐饮等配套服务设施,没有将乡村的文化景观和非物质形态存在的文化遗产(武川县的爬山调、托克托县的双墙秧歌、和林格尔县的剪纸、清水河县的瓷艺)紧密结合起来,影响了乡村旅游产品吸引力。 其五,营销意识淡薄。很多接待户只是接待前来的旅游者,很少走出家门或者通过大众媒体去主动宣传自己的旅游产品,吸引客人。这主要是因为对于很多农户来说,乡村旅游接待只是他们的副业,客人光顾与否对他们的经营影响不大,也有很多人由于文化水平低,缺少主动营销的意识和知识。
通过上述的比较来看,我市乡村旅游的发展与乡村旅游发达地区还有很大差距,我市的几个旗县大都属于国家贫困县,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明显落后于发达地区,位于农村的乡村旅游资源品级不高,对旅游者的吸引力有限,我市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接待点很少,仅有2家,分别是呼和浩特市蒙丰锦绣园和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人家旅游度假村。呼和浩特的乡村旅游虽然发展很快,但是,乡村旅游所取得旅游收入占呼和浩特整体旅游收入的比例还比较小,以2010年为例,乡村旅游收入仅占呼和浩特旅游收入的0.93%,乡村旅游的带动作用还不十分明显。
3. 发展乡村旅游的对策
3.1加强乡村旅游的科学管理
乡村旅游科学的管理,首先要建立科学的发展规划,各个旗县区要在我市总体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尽快建立自己的旅游发展规划。要出台相应的管理标准,对乡村旅游接待单位和接待户实行年审和淘汰制度,并实行分级管理,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三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在对旅游接待单位和接待户进行监管时,要联合工商、卫生、环保、旅游四部门联合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查卫生设施、服务设施的安全是否达标。做好乡村旅游接待单位和接待户的审批工作,“遍地开花”会导致区域类产品和服务雷同,加剧乡村旅游市场的恶性竞争。要加强旅游局、农业、水利、文物、林业等部门的分工协作,做好我市乡村旅游事业的发展。
3.2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旅游目的地对客源市场的吸引,除了乡村旅游资源本身的特色,还需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为其旅游活动提供便利,针对我市的几个旗县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落后的 (下转第459页)
(上接第425页)
情况,要加大投资力度,要通过多渠道去筹集 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以银行低息贷款和民间闲置资金为辅。政府要通过优惠的政策鼓励一些资金雄厚的本地企业和富裕的村民拿出闲置资金投资服务设施的建设。基础设施的完善要全面,要加强在农村交通、农村排污、垃圾处理、卫生环境、金融服务和医疗救助服务等方面的投资建设。在食宿建设上,尤其要注意旅游环境和接待服务设施的卫生标准,重视厨房、餐具、卧室、浴室、厕所、水池及公共娱乐场所的卫生标准,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要完善水电设施,饮水源要清洁、干净,供水設施要达卫生标准,电线电路要合理布局,保证正常供电照明。要积极推广新能源的利用,包括太阳能、生物能、风能,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为旅游者提供无障碍旅游区。
3.3提高乡村旅游服务人员素质
服务人员的素质会影响到服务质量,我市旗县区乡村旅游的服务人员多是本地的农村妇女,他们在家庭中的角色很难让她们走出农村到呼市参加专业培训,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要通过旅游局和旅游协会组织加强乡村旅游接待户或接待单位与呼市高星级酒店的联系,让星级酒店专业人员为其培训,也可以选取一些人员到呼市先行培训,然后回到农村再对服务人员进行后续培训。要通过提供优厚的待遇,吸引外出打工优秀农村子弟回村就业,吸引大学毕业生前来工作。由于我市旗县区乡村旅游接待户规模较小,服务人员的数量相对较少,相关部门可以将其组织起来集中进行培训,既节约时间,又节省培训费用。
3.4丰富活动内容,深入挖掘乡土文化内涵
乡村性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原动力,在对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保留其乡土特色,保护乡村生态环境,让前来的旅游者感受到城乡的巨大差异,满足其求知、求奇、求乐的心理需求。对于一些规模小、产品结构单一的接待户,可以按照各自的产品特色组成接待集团,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其吸引力和竞争力。将农业旅游与文化旅游结合起来,尤其要将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乡村文化旅游资源融入到乡村旅游活动中来,通过举行乡村大舞台和各种民间技艺比赛,传播乡土文化;举办农业操作技能比赛,并鼓励客人参加,增强乡村旅游的趣味性;建立农业博物馆,展现农耕文化。
3.5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乡村旅游品知名度
目前我市旅游局已建立两个网络平台,一个是中国北方旅游网,一个是游在内蒙古,旗县区政府和乡村旅游接待部门要充分利用这两个网络平台,定期更新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并建立互动平台,随时解答客人的疑问。各旗县区政府要设立旅游宣传的专项资金,加大宣传力度,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鼓励接待点旅游产品推介会、民族商品交易会、北方旅游交易会。组织记者团、旅行商踩点团先行旅游体验,制作纪录片宣传乡村旅游。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定期开展集市活动,给农产品的销售提供一个平台,也为旅游宣传提供一种途径。
※基金项目:该论文为内蒙古财经大学课题“旅游扶贫视角下呼和浩特地区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模式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国家旅游局:《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2009-2015)[EB],北京,2009年.
[2] 何景明,李丽华:关于“乡村旅游”概念的探讨[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2.28(5).
[3] 邹统钎:《乡村旅游-理论.实践.》[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一版.第5页.
[4] 骆高远:《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107~109页.
[5] 罗琳:为做大做强呼和浩特旅游产业而不懈努力 --在全市旅游工作会议上的报告[R],呼和浩特,http://www.huhhot.gov.cn,2011年.
[6] 吕君,李璐:呼和浩特市城郊旅游开发分析[J],呼和浩特,干旱区资源与环境,第24卷11期,2010,190~194.
作者简介:单浩杰 ,出生年月:1978年10月30日,性别:女, 籍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工作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职称:讲师, 学位:硕士,研究方向:旅游经济、旅游管理,学历:研究生。
(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
【关键词】 乡村旅游 农家乐 农村 休闲
1. 概念的界定
乡村旅游是一项新型的旅游项目,它最早起源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欧洲的西班牙,一些西班牙农场主将自家房屋改造成旅馆,为前来观光度假的旅游者提供住所,被认为是乡村旅游的起源。而我国的乡村旅游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开始兴起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生活的空间越来越小,人们希望以一种暂时的、全新的生活方式来调整自己,体验农耕文明,成为城市居民的一种选择。
关于什么是“乡村旅游”,国内外学者说法不一。西班牙学者Gilbert and Tung(1990)认为“乡村旅游就是农户为旅游者提供食宿等条件,使其在农场、牧场等典型的乡村环境中从事各种休闲活动的一种旅游形式”。英国Brmwell and Lane (1994)认为“乡村旅游不仅是基于农业的旅游活动,而是一个多层面的旅游活动,它除了包括基于农业的假日旅游外,还包括特殊兴趣的自然旅游,生态旅游,在假日步行、登山和骑马等活动,探险、运动和健康旅游,打猎和钓鱼,教育性的旅游,文化与传统旅游,以及一些区域的民俗旅游活动”。我国何景明和李立华认为“狭义的乡村旅游是指在乡村地区,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动”。邹统钎认为“乡村旅游是指发生在乡村地区以乡村行为依托的旅游活动。”纵观国内外的学者虽然在关于“乡村旅游”概念的表述上有所不同,但都体现了乡村旅游的特点,一是乡村旅游是发生在农村的旅游活动,二是乡村旅游的开展需要依托于乡村地区的自然的和社会的乡村旅游资源。
2. 呼和浩特乡村旅游的发展
2.1呼和浩特乡村旅游发展取得的成绩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为了发挥乡村旅游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作用,积极鼓励农户开展以“农业观光、农产品采摘、农村生活体验”的农家乐旅游活动,乡村旅游也成为繁荣旅游业的又一亮点。在借鉴乡村旅游发达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乡村旅游资源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我市乡村旅游的发展思路,呼和浩特鄉村旅游开始了有计划的发展。
为了保证我市乡村旅游健康有序的发展,2006年自治区旅游局编制了《呼和浩特市农业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农家乐接待单位评定标准》和《呼和浩特市农家乐接待户评定标准》,并按照标准对一些发展农家乐旅游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进行重点培育。编制了《农家乐旅游宣传手册》,对农家乐旅游进行大力宣传,经过几年的发展,乡村旅游已经成为呼和浩特市民假期休闲娱乐的一种新选择。呼和浩特乡村旅游在各旗县区逐渐发展壮大起来,形成了以武川五道沟、得胜沟、托克托县一溜湾农家乐为代表的景区依托性农家游;以土默特左旗左旗和清水河县为代表的扶贫安置型农家游;以和林格尔县、新城区、赛罕区、为代表的农业观光体验型农家游;以回民区和玉泉区为代表的城郊休闲型农家游。乡村旅游的开展给呼和浩特旗县区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增加地区经济收入的同时还增加了农民收入和农产品的附加值,改善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扩大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就业。
2010年呼和浩特乡村旅游快速发展,“农家乐”旅游接待户达180多家,其中农家乐旅游接待示范户47家,接待游客达130万人次,旅游收入1.7亿元。其中新城区农家乐接待户34家、示范户5家、在建10家,成为呼和浩特旗县区中乡村旅游发展规模最大的地区。2010年托克托县农家乐旅游接待户45家,接待游客5万人次,旅游收入达4500万元。在乡村旅游的发展进程中,一些节庆活动也纷纷拉开序幕,如托克托县的 “黄河文化旅游节”和“垂钓节”,土默特左旗的“大杏、甜李农家乐采摘节”,回民区、新城区“瓜果蔬菜采摘节”。可见,发展农家乐旅游不仅繁荣了农村经济,增进城乡交流,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出了一条新的发展思路。
表1 呼和浩特农家乐旅游接待点
2.2 呼和浩特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其一,乡村旅游接待点管理混乱。在发展乡村旅游之前,农村、农民都是归当地的村委会等政府来管理,在发展乡村旅游以后,一些接待点村委会要管,旅游局也要管,对于一些景区依托型的乡村旅游接待点,还要受到水利部门、林业部门、文物局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这种多头管理的局面,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其二,基础设施不完善。呼和浩特乡村旅游客人多是呼和浩特市市民及来呼和浩特探亲的客人,由于几个旗县离呼和浩特市区较近,其中最远的是清水河县,据呼和浩特市区132公里,自驾车出游是人们出行的主要形式,从市区通往各旗县的道路情况较好,但入村后,道路情况较差,影响了乡村的可进入性。此外,很多乡村排污和垃圾处理等设施不完善,污水乱倒、垃圾乱扔的现象相当普遍。金融服务和医疗服务设施不完善,给人们的出行带来很多不便。
其三,服务人员素质差。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多是农村留守的农民,他们文化水平低,更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绝大多数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连健康证都没有,这样的服务质量很难保证。服务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年龄比较大,普通话说不好,影响了与客人之间的沟通。
其四,乡村旅游产品单一,缺少文化内涵。呼市现有农家乐旅游接待户180多家,其中绝大多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规模较小,提供的旅游产品单一,例如很多接待户只提供采摘或垂钓等与农事活动有关的服务,没有必要的休息、餐饮等配套服务设施,没有将乡村的文化景观和非物质形态存在的文化遗产(武川县的爬山调、托克托县的双墙秧歌、和林格尔县的剪纸、清水河县的瓷艺)紧密结合起来,影响了乡村旅游产品吸引力。 其五,营销意识淡薄。很多接待户只是接待前来的旅游者,很少走出家门或者通过大众媒体去主动宣传自己的旅游产品,吸引客人。这主要是因为对于很多农户来说,乡村旅游接待只是他们的副业,客人光顾与否对他们的经营影响不大,也有很多人由于文化水平低,缺少主动营销的意识和知识。
通过上述的比较来看,我市乡村旅游的发展与乡村旅游发达地区还有很大差距,我市的几个旗县大都属于国家贫困县,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明显落后于发达地区,位于农村的乡村旅游资源品级不高,对旅游者的吸引力有限,我市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接待点很少,仅有2家,分别是呼和浩特市蒙丰锦绣园和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人家旅游度假村。呼和浩特的乡村旅游虽然发展很快,但是,乡村旅游所取得旅游收入占呼和浩特整体旅游收入的比例还比较小,以2010年为例,乡村旅游收入仅占呼和浩特旅游收入的0.93%,乡村旅游的带动作用还不十分明显。
3. 发展乡村旅游的对策
3.1加强乡村旅游的科学管理
乡村旅游科学的管理,首先要建立科学的发展规划,各个旗县区要在我市总体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尽快建立自己的旅游发展规划。要出台相应的管理标准,对乡村旅游接待单位和接待户实行年审和淘汰制度,并实行分级管理,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三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在对旅游接待单位和接待户进行监管时,要联合工商、卫生、环保、旅游四部门联合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查卫生设施、服务设施的安全是否达标。做好乡村旅游接待单位和接待户的审批工作,“遍地开花”会导致区域类产品和服务雷同,加剧乡村旅游市场的恶性竞争。要加强旅游局、农业、水利、文物、林业等部门的分工协作,做好我市乡村旅游事业的发展。
3.2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旅游目的地对客源市场的吸引,除了乡村旅游资源本身的特色,还需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为其旅游活动提供便利,针对我市的几个旗县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落后的 (下转第459页)
(上接第425页)
情况,要加大投资力度,要通过多渠道去筹集 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以银行低息贷款和民间闲置资金为辅。政府要通过优惠的政策鼓励一些资金雄厚的本地企业和富裕的村民拿出闲置资金投资服务设施的建设。基础设施的完善要全面,要加强在农村交通、农村排污、垃圾处理、卫生环境、金融服务和医疗救助服务等方面的投资建设。在食宿建设上,尤其要注意旅游环境和接待服务设施的卫生标准,重视厨房、餐具、卧室、浴室、厕所、水池及公共娱乐场所的卫生标准,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要完善水电设施,饮水源要清洁、干净,供水設施要达卫生标准,电线电路要合理布局,保证正常供电照明。要积极推广新能源的利用,包括太阳能、生物能、风能,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为旅游者提供无障碍旅游区。
3.3提高乡村旅游服务人员素质
服务人员的素质会影响到服务质量,我市旗县区乡村旅游的服务人员多是本地的农村妇女,他们在家庭中的角色很难让她们走出农村到呼市参加专业培训,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要通过旅游局和旅游协会组织加强乡村旅游接待户或接待单位与呼市高星级酒店的联系,让星级酒店专业人员为其培训,也可以选取一些人员到呼市先行培训,然后回到农村再对服务人员进行后续培训。要通过提供优厚的待遇,吸引外出打工优秀农村子弟回村就业,吸引大学毕业生前来工作。由于我市旗县区乡村旅游接待户规模较小,服务人员的数量相对较少,相关部门可以将其组织起来集中进行培训,既节约时间,又节省培训费用。
3.4丰富活动内容,深入挖掘乡土文化内涵
乡村性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原动力,在对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保留其乡土特色,保护乡村生态环境,让前来的旅游者感受到城乡的巨大差异,满足其求知、求奇、求乐的心理需求。对于一些规模小、产品结构单一的接待户,可以按照各自的产品特色组成接待集团,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其吸引力和竞争力。将农业旅游与文化旅游结合起来,尤其要将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乡村文化旅游资源融入到乡村旅游活动中来,通过举行乡村大舞台和各种民间技艺比赛,传播乡土文化;举办农业操作技能比赛,并鼓励客人参加,增强乡村旅游的趣味性;建立农业博物馆,展现农耕文化。
3.5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乡村旅游品知名度
目前我市旅游局已建立两个网络平台,一个是中国北方旅游网,一个是游在内蒙古,旗县区政府和乡村旅游接待部门要充分利用这两个网络平台,定期更新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并建立互动平台,随时解答客人的疑问。各旗县区政府要设立旅游宣传的专项资金,加大宣传力度,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鼓励接待点旅游产品推介会、民族商品交易会、北方旅游交易会。组织记者团、旅行商踩点团先行旅游体验,制作纪录片宣传乡村旅游。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定期开展集市活动,给农产品的销售提供一个平台,也为旅游宣传提供一种途径。
※基金项目:该论文为内蒙古财经大学课题“旅游扶贫视角下呼和浩特地区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模式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国家旅游局:《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2009-2015)[EB],北京,2009年.
[2] 何景明,李丽华:关于“乡村旅游”概念的探讨[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2.28(5).
[3] 邹统钎:《乡村旅游-理论.实践.》[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一版.第5页.
[4] 骆高远:《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107~109页.
[5] 罗琳:为做大做强呼和浩特旅游产业而不懈努力 --在全市旅游工作会议上的报告[R],呼和浩特,http://www.huhhot.gov.cn,2011年.
[6] 吕君,李璐:呼和浩特市城郊旅游开发分析[J],呼和浩特,干旱区资源与环境,第24卷11期,2010,190~194.
作者简介:单浩杰 ,出生年月:1978年10月30日,性别:女, 籍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工作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职称:讲师, 学位:硕士,研究方向:旅游经济、旅游管理,学历:研究生。
(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