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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复方红豆杉胶囊;肌无力;药物不良反应
中图分类号:R277.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04(2014)02-0121-02
复方红豆杉胶囊具有较好的抗肿瘤作用,广泛用于治疗中晚期恶性肿瘤。笔者临床使用复方红豆杉胶囊时出现1例严重肌无力不良反应,经过积极治疗已基本恢复,现报道如下。
1 病例报告
患者,女,70岁。2004年9月行“左面颊鳞癌切除术”,未行放化疗。2010年6月局部复发,行手术治疗。2010年11月再次复发,行手术+皮肤移植治疗。2011年1月开始口服复方红豆杉胶囊(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101201)0.6 g,3次/d,连续用药4周。2011年2月16日,患者因“双下肢乏力1周,站立、行走困难1天”就诊。查体:生命体征平稳,神清,精神稍软,轮椅推入,形体消瘦,左面颊部分缺损,口角流涎,心肺听诊无殊,肝胆肋下未及,双下肢肌力V级,蹲下后无法起立和行走,肌张力正常,巴氏征(-)。舌红,少苔,脉细。颅脑MRI示:左面颊癌术后改变,未见明显颅内转移灶。肌电图示:周围神经变性(部分累及轴索),多数检肌呈肌肉损害(以上下肢近端肌明显),右正中神经、尺神经F波潜伏期明显延长,双上下肢躯体感觉诱发电位(SEP)大致正常。患者既往无化疗史,排除化疗药物所致神经毒性可能。复方红豆杉胶囊主要成分紫杉醇已被证实有神经毒性,且相关体格及影像检查已排除颅内及椎体外系等病变侵害神经可能,故考虑患者肌无力为该药所致。即停服该药,予以积极营养神经治疗,药用甲钴胺、维生素B1、维生素B6及叶酸片口服,配合中药益气养阴、活血通络(黄芪、当归、熟地黄、白术、太子参、沙参、麦冬、天冬、桃仁、红花、牛膝、地龙等)。患者病情逐步缓慢好转,至2011年6月基本可自行起立及行走,但上下楼梯仍较困难,需扶手或他人搀扶。复查肌电图示:双腓总神经复合肌肉动作电位(CMAP)及胫神经H反射波幅偏低,神经传导速度(NCV)、CMAP、感觉神经动作电位(SNAP)均属正常范围或下限;左下肢SEP异常,即双下肢神经功能基本恢复。现患者继用甲钴胺及中药治疗,病情已经稳定。
2 讨论
复方红豆杉胶囊由红豆杉皮、红参、甘草等组成,具有驱邪散结功能,适用于气虚痰瘀所致中晚期肺癌化疗的辅助治疗。该药可引起10%患者胃肠反应、白细胞减少、肌肉酸痛等少数轻度反应,曾有溶血性贫血反应的报道[1],但肌无力等严重神经损伤尚未见正式报道。红豆杉皮含有效成分紫杉醇,本例出现双下肢肌无力等严重神经损伤,分析与紫杉醇有关。
紫杉醇是近年来常用的广谱抗癌新药,其神经毒性屡见报道,包括文献分析[2-3]及临床研究[4-5]等。其神经毒性的临床表现包括肢体麻木、触觉丧失、感觉异常、肌肉关节疼痛、头晕乏力、反应迟钝、癫痫发作等,多为剂量依赖性。另有文献显示,紫杉醇的神经毒性主要包括感觉、运动、自律神经、肌病和中枢神经方面的表现。据重庆赛诺医药研究所《紫杉醇的毒理学文献资料(内部刊物)》显示,肌病严重者见于静脉滴注剂量250 mg/m2、集落刺激因子(G-CSF),出现远端肌软弱,下肢尤甚,患者难于登楼及蹲下时站起,肌电图及肌活检显示毒性肌病。本案患者为头颈部鳞癌,符合紫杉醇临床适应症,无严重基础疾病,未行紫杉类药物化疗,且严格按剂量口服红豆杉复方制剂, 1个月后出现严重的肌无力表现,与紫杉醇的神经毒性极为相似,在临床上虽为罕见,亦应引起高度重视。本案患者服用复方红豆杉胶囊后出现较严重的肌无力,其关键因素可能是紫杉醇的神经毒性对患者神经、肌肉造成了较严重且不完全可逆的损伤,而自身体质虚弱、神经营养不良也应视为一定的发病基础。该患者经中西医治疗,肌无力等神经损伤逐渐恢复。
目前在肿瘤内科临床中,紫杉类药物静脉化疗的不良反应已受到充分重视,通过严密监测生命体征、血象、肝肾功能,以及预防性使用抗过敏、止吐、营养神经药物等,能尽量减少、控制化疗所致不良反应。而口服复方红豆杉胶囊,较前者相比,通常不良反应出现较少,症状较轻,笔者在临床上已发现3例患者在服药期间出现乏力和轻度下肢肌无力,至本例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才引起高度重视和反思。
为提高临床用药安全性,减少此类较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医患双方都应充分重视药物不良反应,医生在用药前应详细告知患者该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采用预防性给药,治疗过程中定期监测相关指标,如患者出现乏力,尤其下肢无力等不良反应先兆,应及时告知医生。其次,相关机构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详细上报用药过程中出现罕见或严重不良反应的病例信息,以期为临床合理用药及诊断、处理药物不良反应提供依据。第三,在临床研究方面,可先从剂量、病种、体质、基因等角度探究个体用药不良反应的共性与差异性。
参考文献:
[1] 刘颖,肖艳.红豆杉及其紫杉醇研究开发进展[J].中医药信息,2005, 22(4):34-35.
[2] 王娟,宋海娟.紫杉醇不良反应文献分析[J].南方医科大学学报,2009, 29(7):1516.
[3] 朱婉贞.紫杉醇不良反应文献综述[J].药物流行病学杂志,2002,11(4):187-188.
[4] 林聪丽,李文峰,潘晓锋.紫杉醇所致9例不良反应分析[J].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2006,30(5):537.
[5] 赵俊生.紫杉醇注射液的不良反应分析及临床合理应用[J].山西医药杂志,2008,37(6):558.
(收稿日期:2013-01-17,编辑:梅智胜)
中图分类号:R277.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04(2014)02-0121-02
复方红豆杉胶囊具有较好的抗肿瘤作用,广泛用于治疗中晚期恶性肿瘤。笔者临床使用复方红豆杉胶囊时出现1例严重肌无力不良反应,经过积极治疗已基本恢复,现报道如下。
1 病例报告
患者,女,70岁。2004年9月行“左面颊鳞癌切除术”,未行放化疗。2010年6月局部复发,行手术治疗。2010年11月再次复发,行手术+皮肤移植治疗。2011年1月开始口服复方红豆杉胶囊(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101201)0.6 g,3次/d,连续用药4周。2011年2月16日,患者因“双下肢乏力1周,站立、行走困难1天”就诊。查体:生命体征平稳,神清,精神稍软,轮椅推入,形体消瘦,左面颊部分缺损,口角流涎,心肺听诊无殊,肝胆肋下未及,双下肢肌力V级,蹲下后无法起立和行走,肌张力正常,巴氏征(-)。舌红,少苔,脉细。颅脑MRI示:左面颊癌术后改变,未见明显颅内转移灶。肌电图示:周围神经变性(部分累及轴索),多数检肌呈肌肉损害(以上下肢近端肌明显),右正中神经、尺神经F波潜伏期明显延长,双上下肢躯体感觉诱发电位(SEP)大致正常。患者既往无化疗史,排除化疗药物所致神经毒性可能。复方红豆杉胶囊主要成分紫杉醇已被证实有神经毒性,且相关体格及影像检查已排除颅内及椎体外系等病变侵害神经可能,故考虑患者肌无力为该药所致。即停服该药,予以积极营养神经治疗,药用甲钴胺、维生素B1、维生素B6及叶酸片口服,配合中药益气养阴、活血通络(黄芪、当归、熟地黄、白术、太子参、沙参、麦冬、天冬、桃仁、红花、牛膝、地龙等)。患者病情逐步缓慢好转,至2011年6月基本可自行起立及行走,但上下楼梯仍较困难,需扶手或他人搀扶。复查肌电图示:双腓总神经复合肌肉动作电位(CMAP)及胫神经H反射波幅偏低,神经传导速度(NCV)、CMAP、感觉神经动作电位(SNAP)均属正常范围或下限;左下肢SEP异常,即双下肢神经功能基本恢复。现患者继用甲钴胺及中药治疗,病情已经稳定。
2 讨论
复方红豆杉胶囊由红豆杉皮、红参、甘草等组成,具有驱邪散结功能,适用于气虚痰瘀所致中晚期肺癌化疗的辅助治疗。该药可引起10%患者胃肠反应、白细胞减少、肌肉酸痛等少数轻度反应,曾有溶血性贫血反应的报道[1],但肌无力等严重神经损伤尚未见正式报道。红豆杉皮含有效成分紫杉醇,本例出现双下肢肌无力等严重神经损伤,分析与紫杉醇有关。
紫杉醇是近年来常用的广谱抗癌新药,其神经毒性屡见报道,包括文献分析[2-3]及临床研究[4-5]等。其神经毒性的临床表现包括肢体麻木、触觉丧失、感觉异常、肌肉关节疼痛、头晕乏力、反应迟钝、癫痫发作等,多为剂量依赖性。另有文献显示,紫杉醇的神经毒性主要包括感觉、运动、自律神经、肌病和中枢神经方面的表现。据重庆赛诺医药研究所《紫杉醇的毒理学文献资料(内部刊物)》显示,肌病严重者见于静脉滴注剂量250 mg/m2、集落刺激因子(G-CSF),出现远端肌软弱,下肢尤甚,患者难于登楼及蹲下时站起,肌电图及肌活检显示毒性肌病。本案患者为头颈部鳞癌,符合紫杉醇临床适应症,无严重基础疾病,未行紫杉类药物化疗,且严格按剂量口服红豆杉复方制剂, 1个月后出现严重的肌无力表现,与紫杉醇的神经毒性极为相似,在临床上虽为罕见,亦应引起高度重视。本案患者服用复方红豆杉胶囊后出现较严重的肌无力,其关键因素可能是紫杉醇的神经毒性对患者神经、肌肉造成了较严重且不完全可逆的损伤,而自身体质虚弱、神经营养不良也应视为一定的发病基础。该患者经中西医治疗,肌无力等神经损伤逐渐恢复。
目前在肿瘤内科临床中,紫杉类药物静脉化疗的不良反应已受到充分重视,通过严密监测生命体征、血象、肝肾功能,以及预防性使用抗过敏、止吐、营养神经药物等,能尽量减少、控制化疗所致不良反应。而口服复方红豆杉胶囊,较前者相比,通常不良反应出现较少,症状较轻,笔者在临床上已发现3例患者在服药期间出现乏力和轻度下肢肌无力,至本例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才引起高度重视和反思。
为提高临床用药安全性,减少此类较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医患双方都应充分重视药物不良反应,医生在用药前应详细告知患者该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采用预防性给药,治疗过程中定期监测相关指标,如患者出现乏力,尤其下肢无力等不良反应先兆,应及时告知医生。其次,相关机构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详细上报用药过程中出现罕见或严重不良反应的病例信息,以期为临床合理用药及诊断、处理药物不良反应提供依据。第三,在临床研究方面,可先从剂量、病种、体质、基因等角度探究个体用药不良反应的共性与差异性。
参考文献:
[1] 刘颖,肖艳.红豆杉及其紫杉醇研究开发进展[J].中医药信息,2005, 22(4):34-35.
[2] 王娟,宋海娟.紫杉醇不良反应文献分析[J].南方医科大学学报,2009, 29(7):1516.
[3] 朱婉贞.紫杉醇不良反应文献综述[J].药物流行病学杂志,2002,11(4):187-188.
[4] 林聪丽,李文峰,潘晓锋.紫杉醇所致9例不良反应分析[J].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2006,30(5):537.
[5] 赵俊生.紫杉醇注射液的不良反应分析及临床合理应用[J].山西医药杂志,2008,37(6):558.
(收稿日期:2013-01-17,编辑:梅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