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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三季度,我省完成药品评价抽验736批,检出不合格药品11批,其中中药饮片5批。符合规定的为725批,合格率为98.5%。
全省在三季度完成药品监督抽验4298批,检出不合格药品540批,不合格率为12.6%。除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外,化学药、抗生素和中成药检验不合格的为228批。
经核查,在228批不合格药品中被确认为假药的3批,占1.3%。从不合格药品的被抽验单位分析:药品生产企业被抽验的不合格药品2批,占8.8%;药品经营企业被抽验的不合格药品129批,占56.6%;药品使用单位被抽验的不合格药品97批,占42.6%。
除3批假药外,从225批药品检验不合格的项目分析,[可见异物]不合格的75批,占33.3%;[性状]不合格的46批,占20.4%;[水分]和[干燥失重]不合格的32批,占14.2%;[装量差异]和[重量差异]不合格的19批,占8.4%;含有关杂质不合格的19批,占8.4%;[含量测定]不合格的17批,占7.5%;[微生物检查]不合格的9批,占4.0%[有关物质]不合格的4批,占1.8%;[鉴别]不合格的4批,占1.8%;[溶出度]不合格的3批,占1.3%。其他不合格项目均低于0.5%。
现根据2009年三季度我省药品抽验情况,发布2009年第4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公告的假药和劣药,各市局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假劣药品的继续流通使用,并组织必要的跟踪抽验。
二、本期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处理工作要求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各市局应填写《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公布不合格药品处理情况报表》,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省局监察稽查分局。
三、公告中所涉及本省药品生产辖区的相关市局,要督促有关单位提高质量意识,认真查找和分析产生不合格药品的原因,严格工艺操作,加强质量控制,防止不合格现象的再次发生。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3月19日
2009年三季度,我省完成药品评价抽验736批,检出不合格药品11批,其中中药饮片5批。符合规定的为725批,合格率为98.5%。
全省在三季度完成药品监督抽验4298批,检出不合格药品540批,不合格率为12.6%。除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外,化学药、抗生素和中成药检验不合格的为228批。
经核查,在228批不合格药品中被确认为假药的3批,占1.3%。从不合格药品的被抽验单位分析:药品生产企业被抽验的不合格药品2批,占8.8%;药品经营企业被抽验的不合格药品129批,占56.6%;药品使用单位被抽验的不合格药品97批,占42.6%。
除3批假药外,从225批药品检验不合格的项目分析,[可见异物]不合格的75批,占33.3%;[性状]不合格的46批,占20.4%;[水分]和[干燥失重]不合格的32批,占14.2%;[装量差异]和[重量差异]不合格的19批,占8.4%;含有关杂质不合格的19批,占8.4%;[含量测定]不合格的17批,占7.5%;[微生物检查]不合格的9批,占4.0%[有关物质]不合格的4批,占1.8%;[鉴别]不合格的4批,占1.8%;[溶出度]不合格的3批,占1.3%。其他不合格项目均低于0.5%。
现根据2009年三季度我省药品抽验情况,发布2009年第4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公告的假药和劣药,各市局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假劣药品的继续流通使用,并组织必要的跟踪抽验。
二、本期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处理工作要求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各市局应填写《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公布不合格药品处理情况报表》,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省局监察稽查分局。
三、公告中所涉及本省药品生产辖区的相关市局,要督促有关单位提高质量意识,认真查找和分析产生不合格药品的原因,严格工艺操作,加强质量控制,防止不合格现象的再次发生。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