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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校招生的规模越来越大,招收的贫困生也越来越多。高职院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在教育过程中应同时注重能力培养与品德塑造。因此,在资助工作中不能单纯助困,而要把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探索资助育人这一课题。
关键词:高职;资助育人;对策
一、资助育人的背景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将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使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二、资助育人的现状
1.已有的成绩
(1)以解决经济困难为主,建立了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为了做好资助工作,实现资助育人的目的,我院成立了学生资助中心,建立了学校、二级学院、辅导员三级育人体制,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改进。目前,我院已根据资助政策的要求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伍及退役士兵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设立圆梦助学计划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了配套的管理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院,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以培养学生自立为辅,建立了勤工助学制度。勤工助学(或勤工俭学)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促进德、智、体、美等品德全面发展,增长才干,并通过兼职或假期工作的报酬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行为。学生参与勤工助学的过程,就是一个接受教育的过程。在劳动过程中学生能通过劳动,认识到生活的艰难,父母的不易;在劳动过程中学生能树立自立自强的意识,能培养爱岗敬业的精神。多年来,学生资助中心努力创造勤工助学条件,积极开拓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自食其力,并制定了《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2.存在的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制度不尽合理。目前,高职院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基本上以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辅导员平时对学生的观察了解为依据,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大的难度,仅凭学生的申请和调查表很难了解到学生家庭的真实情况,给一些家庭并不困难的学生以可乘之机,骗取国家助学金,导致一些家庭真正困难却羞于开口的学生失去受助的机会。
(2)重经济资助轻思想教育,受助学生的诚信、感恩意识淡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生因拖欠贷款而曝光于媒体,越来越多的学生为得到免费的助学金而提供虚假证明,夸大事实获取资助,在学生身上不断暴露出诚信的欠缺和自立自强意识的薄弱。人均3000元的助学金,对在校学生而言的确充满诱惑,加之获取资助后无需履行任何义务,更让这部分学生争先恐后、趋之若鹜,产生“不要白不要”的想法。
三、解决的对策
1.健全困難认定制度,让真正困难的学生获取资助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开展资助工作的基础,只有准确认定贫困生,才能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一方面,要不断完善认定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予以调整。标准明确具体,操作的时候才能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要规范评议程序,做好过程监督,防止评议过程流于形式。辅导员要做好评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让评议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
2.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对受助学生进行动态管理
为贫困学生建立档案,以便对其实施动态管理,防止出现贫困生一评定终身;对因家庭遭遇突发事故而出现的新贫困生,学校要制定临时救济措施,以便给予学生及时的帮助和关心;对于以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助学金或肆意挥霍助学金的受助学生,学校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处罚;每年九月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变化和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重新认定,对建档学生的困难等级进行相应调整。
3.加强诚信、感恩及责任教育,让受助学生自强自立
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受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但其根本目的是育人。因而帮助学生走出困境、融入社会,成为对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有益、有用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才是资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比如“诚信月”、“感恩月”等,鼓励学生注册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使贫困生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以此来培养诚信、感恩以及责任意识。
4.拓展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
除在学校后勤、图书馆等处室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外,还可以充分利用校内实训室资源承接一些业务,让受助学生参与工作。通过勤工助学,让受助学生从他助转变为自助。
关键词:高职;资助育人;对策
一、资助育人的背景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将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使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二、资助育人的现状
1.已有的成绩
(1)以解决经济困难为主,建立了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为了做好资助工作,实现资助育人的目的,我院成立了学生资助中心,建立了学校、二级学院、辅导员三级育人体制,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改进。目前,我院已根据资助政策的要求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伍及退役士兵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设立圆梦助学计划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了配套的管理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院,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以培养学生自立为辅,建立了勤工助学制度。勤工助学(或勤工俭学)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促进德、智、体、美等品德全面发展,增长才干,并通过兼职或假期工作的报酬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行为。学生参与勤工助学的过程,就是一个接受教育的过程。在劳动过程中学生能通过劳动,认识到生活的艰难,父母的不易;在劳动过程中学生能树立自立自强的意识,能培养爱岗敬业的精神。多年来,学生资助中心努力创造勤工助学条件,积极开拓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自食其力,并制定了《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2.存在的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制度不尽合理。目前,高职院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基本上以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辅导员平时对学生的观察了解为依据,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大的难度,仅凭学生的申请和调查表很难了解到学生家庭的真实情况,给一些家庭并不困难的学生以可乘之机,骗取国家助学金,导致一些家庭真正困难却羞于开口的学生失去受助的机会。
(2)重经济资助轻思想教育,受助学生的诚信、感恩意识淡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生因拖欠贷款而曝光于媒体,越来越多的学生为得到免费的助学金而提供虚假证明,夸大事实获取资助,在学生身上不断暴露出诚信的欠缺和自立自强意识的薄弱。人均3000元的助学金,对在校学生而言的确充满诱惑,加之获取资助后无需履行任何义务,更让这部分学生争先恐后、趋之若鹜,产生“不要白不要”的想法。
三、解决的对策
1.健全困難认定制度,让真正困难的学生获取资助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开展资助工作的基础,只有准确认定贫困生,才能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一方面,要不断完善认定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予以调整。标准明确具体,操作的时候才能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要规范评议程序,做好过程监督,防止评议过程流于形式。辅导员要做好评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让评议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
2.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对受助学生进行动态管理
为贫困学生建立档案,以便对其实施动态管理,防止出现贫困生一评定终身;对因家庭遭遇突发事故而出现的新贫困生,学校要制定临时救济措施,以便给予学生及时的帮助和关心;对于以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助学金或肆意挥霍助学金的受助学生,学校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处罚;每年九月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变化和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重新认定,对建档学生的困难等级进行相应调整。
3.加强诚信、感恩及责任教育,让受助学生自强自立
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受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但其根本目的是育人。因而帮助学生走出困境、融入社会,成为对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有益、有用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才是资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比如“诚信月”、“感恩月”等,鼓励学生注册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使贫困生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以此来培养诚信、感恩以及责任意识。
4.拓展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
除在学校后勤、图书馆等处室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外,还可以充分利用校内实训室资源承接一些业务,让受助学生参与工作。通过勤工助学,让受助学生从他助转变为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