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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启发式教学呢?评判一种教学是不是启发式教学,不是看其外在形式是否热闹,也不是看学生动手时间的长短,关键是看学生的心智活动是不是达到了领悟的水平,是不是经过自己的尝试作出猜想或判断。
现行教学中不少教师对启发式教学存在几个思维误区:
一种是“以练代启”。认为启发式教学既然与注入式教学相对,就应该增加学生的活动量,即“精讲多练”。多练不一定是坏事,但如果仅停留在模仿阶段(解题术的套用)而大量做一些重复性练习,学生的思维没有经历领悟的过程,就不能说是启发式教学;
另一种是“以活代启”。这里的“活”不是思维上的活,而是追求教学形式的活跃、热烈,认为教学气氛不热烈就不是启发。常见的有:教师用简单的“对不对?”“是不是?”等问题,换回学生震天价响的“对”、“不对”、“是”、“不是”。或是哗众取宠,通过一些偏离主题的动作、语言引得学生哄堂大笑等;
那么,如何搞好初中数学课的启发式教学呢?
一、启发的时机
关于启发的时机,孔子早就说过:“不愤不启,不排不发”。意思是说,只有在学生思考不出而产生烦闷心情时,在学生想说又说不出来时,教师才予以启发。具体到数学教学中,就是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要把握时机。如上例证明边边边定理时,先让学生自己思考,当学生虽明白题意而又不知如何下手时,抽取第一个启发原型,从而把思路定向为“证角相等”;当学生在分析中不知用何法证角相等,出现第二次思维困惑时,再次抽取启发原型。将思路定向为“利用等腰三角形”;当学生不知如何构造等腰三角形,出现等三次思维障碍时,教师又通过等腰三角形的特点,及时诱导、点拨,将学生的思路引到“拼在一块”上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要创造时机。教师根据教材特点、学生水平,在启发原型的基础上,及时创设愤悱情境,营造良好的启发态势,使学生在似知非知、欲懂非懂的情境中,积极热情地投入到尝试活动中去。
如下面一个典型案例:在讲授“拆添项法分解因式”时,先出示一题x6-1,学生根据已学知识得到两种结果:
x6-1=(x3)2-1
=(x-1)(x+1)(x2-x+1)(x2+x+1)
x6-1=(x3)2-1
=(x-1)(x+1)(x4+x2+1)
教师有意安排两名不同解法的学生板演,并引导学生分析:两名同学公式的运用都准确无误,怎么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呢?
由于学生都亲自解答过,此时问题一提出,学生的思维焦点立刻集中在“为什么?”“问题出在哪里?”这样的问题上,使学生产生了欲罢不能的愤悱心情,为下面的教学创造了良好的启发契机。
二、启发的力度
关于启发的力度,古人也早论述:“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示之始而正之于终”,意思就是:给学生指出思考的方向但不要牵着学生的鼻子走;严格要求但不要施加压力;提醒学生但不能直接告诉答案,教学的一开始,教师诱导、提示,学生尝试并得到一些结果时,教师再予以指正。
如在讲一元二次方程根与系数的关系时,采取下面的步骤:
(1)出示两组方程,要求学生计算出各方程的根,教师板书成如下形式:
第一组方程 x1 x2
x2-2x-3=0 -1 3
x2+2x-3=0 1 -3
x2+5x+6=0 -2 -3
x2+5x-6=0 1 -6
第二组方程 x1 x2
2 x2-x-1=0 1 -1/2
2 x2+x-1=0 -1 1/2
-2 x2+5x-3=0 1 3/2
-2 x2+5x+3=0 3 -1/2
(2)教师提出问题:观察第一组方程(二次项系数为1的),它们的根与一次项系数,常数项之间有什么共同规律?
(3)学生思考、尝试、讨论,归纳出:两根之积等于常数项,两根之和与一次项系数互为相反数。
(4)出示方程:x2+b′x+c′=0,学生用式子表示为:x1x2=c′x1+x2=-b′.
(5)观察第二组方程(二次项系数不为1的),提出问题:能否得出相似的结论?
(6)归纳出:对一般的方程ax2+bx+c=0(a≠0),有:
以上过程中,一元二次方程的解法及相关概念就是此时的启发原型。而把它们分成二次项系数的1和不为1两组,且相邻方程的一次项系数(或常数项)有意安排成相等或互为相反数,以及把两根及方程板书成易于观察的形式等,是在启发原型的基础上,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出发,进行了教学法上的处理。
x1x2=-b/a ;x1+x2=c/a
以上过程中,一元二次方程的解法及相关概念就是此时的启发原型。而把它们分成二次项系数为1和不为1两组,且相邻方程的一次项系数(或常数项)有意安排成相等或互为相反数,以及把两根及方程板书成易于观察的形式等,是在启发原型的基础上,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出发,进行了教学法上的处理。
如果在求出方程的根后,不是通过精心处理,让学生探索,而是指出:“大家看一看两根的和与积同方程的系数有什么关系?”就是启发过度的一种表现。因为如此一问,学生的主要活动变成了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机械验算,其思维的成份、创造发现的成份已所剩无几,更谈不上领悟和做出判断了。
再如前述“拆添项法分解因式”一例,当学生已猜想到x4+x2+1可继续分解时,如果教师直接把问题交给学生,让学生探求分解方法,即使点明要拆添项,大部分学生可能还会无从下手。这又是启发不力的一个例子。青浦经验中,为学生搭置一些合适的台阶,让学生循此台阶拾级而上,跳一跳、摘得到,保证学生的思维经历发现的过程,而又不会感到高不可攀。其过程是先引导学生用多项式的乘法计算(x2-x+1)(x2+x+1)来检验猜想。由于计算过程中合并掉的各项明示了分解x4+x2+1时应拆或应添的项,检验后学生再自我尝试分解就不是十分困难的了。
总之,搞好启发式教学,就必须把领悟和判断做为启发式的主要特征,把启发原型做为启发的基础,及时创设并抓住启发的时机,准确把握启发的力度,才会启而得“法”、启而得“发”。
现行教学中不少教师对启发式教学存在几个思维误区:
一种是“以练代启”。认为启发式教学既然与注入式教学相对,就应该增加学生的活动量,即“精讲多练”。多练不一定是坏事,但如果仅停留在模仿阶段(解题术的套用)而大量做一些重复性练习,学生的思维没有经历领悟的过程,就不能说是启发式教学;
另一种是“以活代启”。这里的“活”不是思维上的活,而是追求教学形式的活跃、热烈,认为教学气氛不热烈就不是启发。常见的有:教师用简单的“对不对?”“是不是?”等问题,换回学生震天价响的“对”、“不对”、“是”、“不是”。或是哗众取宠,通过一些偏离主题的动作、语言引得学生哄堂大笑等;
那么,如何搞好初中数学课的启发式教学呢?
一、启发的时机
关于启发的时机,孔子早就说过:“不愤不启,不排不发”。意思是说,只有在学生思考不出而产生烦闷心情时,在学生想说又说不出来时,教师才予以启发。具体到数学教学中,就是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要把握时机。如上例证明边边边定理时,先让学生自己思考,当学生虽明白题意而又不知如何下手时,抽取第一个启发原型,从而把思路定向为“证角相等”;当学生在分析中不知用何法证角相等,出现第二次思维困惑时,再次抽取启发原型。将思路定向为“利用等腰三角形”;当学生不知如何构造等腰三角形,出现等三次思维障碍时,教师又通过等腰三角形的特点,及时诱导、点拨,将学生的思路引到“拼在一块”上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要创造时机。教师根据教材特点、学生水平,在启发原型的基础上,及时创设愤悱情境,营造良好的启发态势,使学生在似知非知、欲懂非懂的情境中,积极热情地投入到尝试活动中去。
如下面一个典型案例:在讲授“拆添项法分解因式”时,先出示一题x6-1,学生根据已学知识得到两种结果:
x6-1=(x3)2-1
=(x-1)(x+1)(x2-x+1)(x2+x+1)
x6-1=(x3)2-1
=(x-1)(x+1)(x4+x2+1)
教师有意安排两名不同解法的学生板演,并引导学生分析:两名同学公式的运用都准确无误,怎么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呢?
由于学生都亲自解答过,此时问题一提出,学生的思维焦点立刻集中在“为什么?”“问题出在哪里?”这样的问题上,使学生产生了欲罢不能的愤悱心情,为下面的教学创造了良好的启发契机。
二、启发的力度
关于启发的力度,古人也早论述:“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示之始而正之于终”,意思就是:给学生指出思考的方向但不要牵着学生的鼻子走;严格要求但不要施加压力;提醒学生但不能直接告诉答案,教学的一开始,教师诱导、提示,学生尝试并得到一些结果时,教师再予以指正。
如在讲一元二次方程根与系数的关系时,采取下面的步骤:
(1)出示两组方程,要求学生计算出各方程的根,教师板书成如下形式:
第一组方程 x1 x2
x2-2x-3=0 -1 3
x2+2x-3=0 1 -3
x2+5x+6=0 -2 -3
x2+5x-6=0 1 -6
第二组方程 x1 x2
2 x2-x-1=0 1 -1/2
2 x2+x-1=0 -1 1/2
-2 x2+5x-3=0 1 3/2
-2 x2+5x+3=0 3 -1/2
(2)教师提出问题:观察第一组方程(二次项系数为1的),它们的根与一次项系数,常数项之间有什么共同规律?
(3)学生思考、尝试、讨论,归纳出:两根之积等于常数项,两根之和与一次项系数互为相反数。
(4)出示方程:x2+b′x+c′=0,学生用式子表示为:x1x2=c′x1+x2=-b′.
(5)观察第二组方程(二次项系数不为1的),提出问题:能否得出相似的结论?
(6)归纳出:对一般的方程ax2+bx+c=0(a≠0),有:
以上过程中,一元二次方程的解法及相关概念就是此时的启发原型。而把它们分成二次项系数的1和不为1两组,且相邻方程的一次项系数(或常数项)有意安排成相等或互为相反数,以及把两根及方程板书成易于观察的形式等,是在启发原型的基础上,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出发,进行了教学法上的处理。
x1x2=-b/a ;x1+x2=c/a
以上过程中,一元二次方程的解法及相关概念就是此时的启发原型。而把它们分成二次项系数为1和不为1两组,且相邻方程的一次项系数(或常数项)有意安排成相等或互为相反数,以及把两根及方程板书成易于观察的形式等,是在启发原型的基础上,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出发,进行了教学法上的处理。
如果在求出方程的根后,不是通过精心处理,让学生探索,而是指出:“大家看一看两根的和与积同方程的系数有什么关系?”就是启发过度的一种表现。因为如此一问,学生的主要活动变成了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机械验算,其思维的成份、创造发现的成份已所剩无几,更谈不上领悟和做出判断了。
再如前述“拆添项法分解因式”一例,当学生已猜想到x4+x2+1可继续分解时,如果教师直接把问题交给学生,让学生探求分解方法,即使点明要拆添项,大部分学生可能还会无从下手。这又是启发不力的一个例子。青浦经验中,为学生搭置一些合适的台阶,让学生循此台阶拾级而上,跳一跳、摘得到,保证学生的思维经历发现的过程,而又不会感到高不可攀。其过程是先引导学生用多项式的乘法计算(x2-x+1)(x2+x+1)来检验猜想。由于计算过程中合并掉的各项明示了分解x4+x2+1时应拆或应添的项,检验后学生再自我尝试分解就不是十分困难的了。
总之,搞好启发式教学,就必须把领悟和判断做为启发式的主要特征,把启发原型做为启发的基础,及时创设并抓住启发的时机,准确把握启发的力度,才会启而得“法”、启而得“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