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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经济形态已经由之前的农业与工业经济为主逐步转变到以数字经济为主的发展模式。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规模持续扩大、应用继续加深,数字经济已经逐步变成了推动经济进步、助力经济高效发展的关键引擎。文章以此为基础,将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状况作为切入点,分析数字经济对我国税收制度的挑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数字经济;中国税收;税收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21.24.184
1 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1.1 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历程
数字经济是伴随信息技术革命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型经济形态。关于“数字经济”理念,最初由塔普斯科特提出。其谈到数字经济是指数字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并使整个经济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的经济系统活动,除此之外,数字经济同样属于一类崭新的社会政治经济体系。国家出台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当中,也有关于“数字经济”更为具体化的解释,即数字经济是一类新型经济形态,其中数字化信息与知识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技术是重要的驱动力量,现代化信息网络是重要的载体,以此作为基础将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进行进一步的融合,优化经济社会在智能化、数字化等各方面的水平。“互联网+”广泛涉猎医疗、养老、教育、公共服务等领域,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经济交流等新型数字经济形式目前已经开始逐渐引领全球发展。
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中国数字经济从无到有并逐渐发展繁荣。中国的数字经济基本上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萌芽期(1994—2002年),此阶段中国开始正式纳入国际互联网,且互联网使用的用户数量迅猛增长,与此同时,从事互联网行业的企业数量同样不断增加。第二时期是快速发展期(2003—2013年),是以淘宝、京东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平台、以支付宝为主要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以QQ与微信作为主要代表的即时通信软件等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多元的互联网形式极大地增加了网民数量,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使用手机上网的人数第一次高出台式电脑上网人数。第三个时期称为蓬勃发展时期(2013年至今),主要特征是:区块链技术、云计算技术等大力推动科技发展,进而衍生出了应用存储、网络广告、共享经济、数字货币等一大批新的商业经济模式。
1.2 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现状
目前,在中国数字经济已逐渐上升到国家战略管理层面。2015年以来,中国针对“互联网+”实施了多项激励政策,例如“互联网+医疗”“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等。2016年在20国集团峰会中,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谈到要将数字经济当作我国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2017年国务院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又一次将促使“互联网+”列为重要内容,同时列出了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进步的各项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还于多个重要场合进行了关于“数字经济构建”“供给侧改革”“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等方面的相关讲话。近年来,数字经济已逐渐成为中国国民經济中最为核心的增长极之一。关于数字经济的增加值,2005年是2.6亿元,2019年已经增长至35.8亿元。除此之外,数字经济在GDP当中所占的比例每一年都在增加,2005—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在GDP当中所占的比例从14.2%增长到36.2%。依据可比口径进行计算可知,2019年这一年中国数字经济的名义增长比重是7.85%,由此可见数字经济于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正逐步提升。
2 数字经济对税收管理的挑战
2.1 对国内税制的挑战
首先,税收相关法规相对滞后。基于互联网技术新型企业形态的不断涌现,数字经济开始和实体经济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且逐步开始在社会各行各业渗透开来。关于数字经济的商业发展模式,共含有用户参与、价值创造活动以及数据等多项内容。但是,此类要素的价值在当下还没有进行相应的评估与确认。从电子商务来看,消费者通常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商品后对其购买的商品进行评估交易,这种交易评估不仅可以帮助企业提高商品的质量和功能,而且还能被看作是潜在消费者消费时的相应参考。经营者可由此类评估数据出发进行分析,找出利润获取点增加营收。然而,因为当下中国在税收方面的相关法规还没有就要素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确认。税收法律法规的更新滞后,增加了纳税人的逃避税行为,并导致国家财政资源出现重大的损失。
第二,对我国现行税制的挑战。根据我国现行税制的特点,税种主要集中在生产流转税和所得税,而消费层面的税种较低。数字经济背景下,传统供应链已经瓦解,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边界也变得越来越模糊。过去,征税以间接税为主体,围绕招商引资、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业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方式已不能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大形势,由此必须更改传统的行业划分方式,利用新划分办法来匹配时代的发展。
2.2 对传统经济下设立的国际税收规则的挑战
传统经济发展活动当中,税务机关能够根据获取的信息轻松确定收入的性质和来源以及消费者的居住地和消费地,由此来分析关于税收管辖权的内容。然而数字经济当中所涉的商业活动需面对很多的挑战,比如:常设机构认定、利润分配和税收管辖权判定等将变得更加困难。此外,在数字经济下许多跨国公司利用传统国际税收规则中的漏洞,有意策划和避免“经营实体”,形成“无归属国的利益”,造成相关税收监管困难。同时,当下各类常设机构、固定营业地点在不断地缩减、消失,所以部分跨国公司也在利用此特点,借助相关税收优惠,通过设立门户网站等形式直接向海外个人客户销售商品、提供远程咨询和数据处理等服务,从而规避中国纳税义务,造成税收流失。
2.3 对以企业纳税人为主的税收征管体制的挑战
对于税收征管来讲,最需解决的即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此问题主要是纳税人仅仅了解自身状况,但很难全面了解税制和税收政策,税务单位则相反。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税收征管的便利,但也带来了税收征管的困难。消费者可以借助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关于支付、物流等信息,不过因为生产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和个人之间的直接交易越来越受欢迎,难以监管,导致以前建立起来的以企业纳税人为主的税收征管体制面临着困难。目前,如何建立兼顾公司和个人的税收管理体系就显得尤为迫切。 3 对策建议
3.1 深化国内税制改革
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背景下,数字经济下税收管理对国内税制主要有两大挑战:对滞后的税收法律法规的挑战和对我国现行税制的挑战。当今税收法律的整体更新速度偏慢,与数字经济的发展相比无法跟上其步伐,这样便造成逃避税行为的出现频率增多,国家财政资源进一步损失。
第一,完善国内相关税收法律制度。例如2008年欧盟就规定将税收原则从属地原则更改成消费者区位原则,并规定了数字电子商务与服务提供商的注册地址须为消费国。2015年国务院公布的税务登记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网上交易须依照相关法律进行税务登记;网上交易平台和外部支付服务机构必须配合税务机关检查并提供相关信息。所以,在数字经济日新月异、各类经济活动日趋繁杂的基础上,中国必须优化税制改革,确保数字经济的持续化发展。
第二,应减少间接税的占比,提升直接税的占比,以此匹配数字经济的特征。面对数字经济的国际竞争压力,我国应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数字经济企业在境内注册,以促进数字经济在国内的发展。可以根据数字经济条件下各类企业在人力以及研发方面的成本,依据相应的比重直接从进项税额当中进行抵扣,让数字经济有更充沛的发展活力。
第三,对要素价值进行评估征税。数字经济商业模式涉及多類内容,如数据、用户参与、价值创造活动等,因此此类要素的价值需被合理评估。更新中国税收法律法规,建立相关评估机制,对要素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确认,从而进行征税。
3.2 加强国际税收协调
我国必须通过国际税收协调来规范数字经济税收管理,但现有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中的关键问题尚未解决,相关协议条款的修正案一直没有通过。中国身为数字产品的重要消费国且是G20的重要成员国,理应参与到关于数字经济国际税收相关规则的设置当中,这样才能够逐步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保护我国的税收权益,树立风险意识,强化机制结构,切实抓住当前的发展机遇。
3.3 强化国内税收征管理
第一,多角度出发,利用合力完成企业的税收征管任务。从在电子商务平台税收征管角度,将电子商务企业和自然人在第三方平台(如阿里巴巴、京东商城、拼多多等)上建立的全部交易数据均于第三方平台进行保留。由法律监管方面分析,可修订完善《税收征管法》,比如可明确出第三方平台在税收方面的相应义务等。这样从多个角度入手,便能形成对企业税收征管的合力,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理水平。
第二,积极创新推广,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税务机关要积极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互联网税收+”行动计划,从社会合作、税收、发票、信息服务、智能使用五个方面来加强互联网技术与税务工作的融合。
第三,建立兼顾公司和个人的税收管理体系。切实解决数字经济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税务单位对纳税人情况的了解,提高对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物流、支付等涉税信息的管理水平,同时也应当帮助纳税人更好的了解税制和税收政策。
4 结论
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国经济形态开始从农业与工业经济为主发展至以数字经济为主,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增长速度趋缓,英、美、法等国已经或正在计划实施减税措施,所以我国在国际上面临的税收困难主要在于难以与其他缔约国达成一致意见,建立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税收关系,重建新的国际税收体系。而在国内面临的税收困难主要在于法律条例的落后、税收机关监管困难以及经济新常态带来的挑战等。总的来说,推进国际税收规则重建、改革国家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可以更有效地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
参考文献:
[1]OECD.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4.
[2]张斌.数字经济对税收的影响:挑战与机遇[J].国际税收,2016(6).
[3]王淼.浅析数字经济对税收管辖权的冲击[J].法制与社会,2015(7).
[作者简介]李正伟(1984—),男,汉族,山东滕州人,本科,研究方向:税收。
[关键词]数字经济;中国税收;税收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21.24.184
1 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1.1 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历程
数字经济是伴随信息技术革命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型经济形态。关于“数字经济”理念,最初由塔普斯科特提出。其谈到数字经济是指数字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并使整个经济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的经济系统活动,除此之外,数字经济同样属于一类崭新的社会政治经济体系。国家出台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当中,也有关于“数字经济”更为具体化的解释,即数字经济是一类新型经济形态,其中数字化信息与知识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技术是重要的驱动力量,现代化信息网络是重要的载体,以此作为基础将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进行进一步的融合,优化经济社会在智能化、数字化等各方面的水平。“互联网+”广泛涉猎医疗、养老、教育、公共服务等领域,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经济交流等新型数字经济形式目前已经开始逐渐引领全球发展。
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中国数字经济从无到有并逐渐发展繁荣。中国的数字经济基本上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萌芽期(1994—2002年),此阶段中国开始正式纳入国际互联网,且互联网使用的用户数量迅猛增长,与此同时,从事互联网行业的企业数量同样不断增加。第二时期是快速发展期(2003—2013年),是以淘宝、京东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平台、以支付宝为主要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以QQ与微信作为主要代表的即时通信软件等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多元的互联网形式极大地增加了网民数量,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使用手机上网的人数第一次高出台式电脑上网人数。第三个时期称为蓬勃发展时期(2013年至今),主要特征是:区块链技术、云计算技术等大力推动科技发展,进而衍生出了应用存储、网络广告、共享经济、数字货币等一大批新的商业经济模式。
1.2 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现状
目前,在中国数字经济已逐渐上升到国家战略管理层面。2015年以来,中国针对“互联网+”实施了多项激励政策,例如“互联网+医疗”“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等。2016年在20国集团峰会中,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谈到要将数字经济当作我国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2017年国务院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又一次将促使“互联网+”列为重要内容,同时列出了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进步的各项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还于多个重要场合进行了关于“数字经济构建”“供给侧改革”“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等方面的相关讲话。近年来,数字经济已逐渐成为中国国民經济中最为核心的增长极之一。关于数字经济的增加值,2005年是2.6亿元,2019年已经增长至35.8亿元。除此之外,数字经济在GDP当中所占的比例每一年都在增加,2005—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在GDP当中所占的比例从14.2%增长到36.2%。依据可比口径进行计算可知,2019年这一年中国数字经济的名义增长比重是7.85%,由此可见数字经济于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正逐步提升。
2 数字经济对税收管理的挑战
2.1 对国内税制的挑战
首先,税收相关法规相对滞后。基于互联网技术新型企业形态的不断涌现,数字经济开始和实体经济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且逐步开始在社会各行各业渗透开来。关于数字经济的商业发展模式,共含有用户参与、价值创造活动以及数据等多项内容。但是,此类要素的价值在当下还没有进行相应的评估与确认。从电子商务来看,消费者通常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商品后对其购买的商品进行评估交易,这种交易评估不仅可以帮助企业提高商品的质量和功能,而且还能被看作是潜在消费者消费时的相应参考。经营者可由此类评估数据出发进行分析,找出利润获取点增加营收。然而,因为当下中国在税收方面的相关法规还没有就要素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确认。税收法律法规的更新滞后,增加了纳税人的逃避税行为,并导致国家财政资源出现重大的损失。
第二,对我国现行税制的挑战。根据我国现行税制的特点,税种主要集中在生产流转税和所得税,而消费层面的税种较低。数字经济背景下,传统供应链已经瓦解,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边界也变得越来越模糊。过去,征税以间接税为主体,围绕招商引资、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业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方式已不能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大形势,由此必须更改传统的行业划分方式,利用新划分办法来匹配时代的发展。
2.2 对传统经济下设立的国际税收规则的挑战
传统经济发展活动当中,税务机关能够根据获取的信息轻松确定收入的性质和来源以及消费者的居住地和消费地,由此来分析关于税收管辖权的内容。然而数字经济当中所涉的商业活动需面对很多的挑战,比如:常设机构认定、利润分配和税收管辖权判定等将变得更加困难。此外,在数字经济下许多跨国公司利用传统国际税收规则中的漏洞,有意策划和避免“经营实体”,形成“无归属国的利益”,造成相关税收监管困难。同时,当下各类常设机构、固定营业地点在不断地缩减、消失,所以部分跨国公司也在利用此特点,借助相关税收优惠,通过设立门户网站等形式直接向海外个人客户销售商品、提供远程咨询和数据处理等服务,从而规避中国纳税义务,造成税收流失。
2.3 对以企业纳税人为主的税收征管体制的挑战
对于税收征管来讲,最需解决的即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此问题主要是纳税人仅仅了解自身状况,但很难全面了解税制和税收政策,税务单位则相反。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税收征管的便利,但也带来了税收征管的困难。消费者可以借助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关于支付、物流等信息,不过因为生产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和个人之间的直接交易越来越受欢迎,难以监管,导致以前建立起来的以企业纳税人为主的税收征管体制面临着困难。目前,如何建立兼顾公司和个人的税收管理体系就显得尤为迫切。 3 对策建议
3.1 深化国内税制改革
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背景下,数字经济下税收管理对国内税制主要有两大挑战:对滞后的税收法律法规的挑战和对我国现行税制的挑战。当今税收法律的整体更新速度偏慢,与数字经济的发展相比无法跟上其步伐,这样便造成逃避税行为的出现频率增多,国家财政资源进一步损失。
第一,完善国内相关税收法律制度。例如2008年欧盟就规定将税收原则从属地原则更改成消费者区位原则,并规定了数字电子商务与服务提供商的注册地址须为消费国。2015年国务院公布的税务登记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网上交易须依照相关法律进行税务登记;网上交易平台和外部支付服务机构必须配合税务机关检查并提供相关信息。所以,在数字经济日新月异、各类经济活动日趋繁杂的基础上,中国必须优化税制改革,确保数字经济的持续化发展。
第二,应减少间接税的占比,提升直接税的占比,以此匹配数字经济的特征。面对数字经济的国际竞争压力,我国应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数字经济企业在境内注册,以促进数字经济在国内的发展。可以根据数字经济条件下各类企业在人力以及研发方面的成本,依据相应的比重直接从进项税额当中进行抵扣,让数字经济有更充沛的发展活力。
第三,对要素价值进行评估征税。数字经济商业模式涉及多類内容,如数据、用户参与、价值创造活动等,因此此类要素的价值需被合理评估。更新中国税收法律法规,建立相关评估机制,对要素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确认,从而进行征税。
3.2 加强国际税收协调
我国必须通过国际税收协调来规范数字经济税收管理,但现有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中的关键问题尚未解决,相关协议条款的修正案一直没有通过。中国身为数字产品的重要消费国且是G20的重要成员国,理应参与到关于数字经济国际税收相关规则的设置当中,这样才能够逐步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保护我国的税收权益,树立风险意识,强化机制结构,切实抓住当前的发展机遇。
3.3 强化国内税收征管理
第一,多角度出发,利用合力完成企业的税收征管任务。从在电子商务平台税收征管角度,将电子商务企业和自然人在第三方平台(如阿里巴巴、京东商城、拼多多等)上建立的全部交易数据均于第三方平台进行保留。由法律监管方面分析,可修订完善《税收征管法》,比如可明确出第三方平台在税收方面的相应义务等。这样从多个角度入手,便能形成对企业税收征管的合力,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理水平。
第二,积极创新推广,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税务机关要积极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互联网税收+”行动计划,从社会合作、税收、发票、信息服务、智能使用五个方面来加强互联网技术与税务工作的融合。
第三,建立兼顾公司和个人的税收管理体系。切实解决数字经济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税务单位对纳税人情况的了解,提高对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物流、支付等涉税信息的管理水平,同时也应当帮助纳税人更好的了解税制和税收政策。
4 结论
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国经济形态开始从农业与工业经济为主发展至以数字经济为主,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增长速度趋缓,英、美、法等国已经或正在计划实施减税措施,所以我国在国际上面临的税收困难主要在于难以与其他缔约国达成一致意见,建立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税收关系,重建新的国际税收体系。而在国内面临的税收困难主要在于法律条例的落后、税收机关监管困难以及经济新常态带来的挑战等。总的来说,推进国际税收规则重建、改革国家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可以更有效地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
参考文献:
[1]OECD.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4.
[2]张斌.数字经济对税收的影响:挑战与机遇[J].国际税收,2016(6).
[3]王淼.浅析数字经济对税收管辖权的冲击[J].法制与社会,2015(7).
[作者简介]李正伟(1984—),男,汉族,山东滕州人,本科,研究方向: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