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对股权分置改革的研究其目的及意义在于弄清一股独大和同股不同权等这些历史问题的症结所在,在于探讨通过股权分置改革能否重塑资本市场新形象;能否实现三公;能否让股民在投资的同时获得相应的利润;能否让股市成为中国经济的晴雨表;能否让资本市场成为化解中国高储蓄率高外汇储备难题的手段;以及能否让股权分置改革成为真正的股权分置改革让股民获得真金白银般的对价。
关键词:股权改革 股权现状 股改原因
在中国,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不良体制所造成的股权分置即同股不同权以及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讨论已经很久了。股权分置的存在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一大特色,我们应该高度评价中国证券市场监管层在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事业上所付出的努力。股权分置改革成功与否并不取决于证券指数的涨跌,同时股权分置改革是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1、股改的原因
股权分置改革将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无尽的活力。古代曹植曾经写下《七步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手足相残之事不仅古已有之,现代社会中也经常会出现。股市在现阶段的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常常就是釜中豆,更不用说股市里的男男女女、大小机构。很多人不能摆正股市和自己的位置,不是拿“国民经济增长强劲,上市公司业绩整体上提高”诸如此类的宏观面情况拼命往股市这只罐子里装,就是一厢情愿呼吁“让股市恢复本色”、“请暂停新股上市”……可悲的是釜中豆们彼此之间还要勾心斗角、尔虞我诈,银河枪、南方剑、德隆不倒刀、源源不断使将出来,以为凭借自己英雄了得就可以逃出生天。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将是中国证券史上乃至中国经济史上里程碑的标志。
2、股改的现状
股改的现状要从股改的原因谈起,而股改的原因这要从中国股市的特殊成长历程开始研究。中国只有证券市场,而没有资本市场。萌芽阶段:1984年11月,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在上海向社会公开发行了50万股股票,每股面值10元。1987年5月,深圳发展银行率先在深圳向社会公开发行80万股股票,每股面值20元,但由于当时人们对股票市场的前途尚有疑虑,因而实际认购量不足。这两家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分别标志着沪深股市萌芽阶段的开始。之后,又陆续有几家公司的股票在沪深两地公开发行上市。成长阶段: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于1990年底、1991年初获准成立。沪深两个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股票市场进入高速成长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度增加。两个交易所成立时,沪市首批获准上市交易的股票只有 8只,深市则只有5只,而到了1997年底,在两家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均在300只左右。随着股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开户人数也迅速增加,从最初的几十万户增加到三千多万户。总体股价水平在这个阶段也有了大幅度的上涨。上证指数、深圳成份股指数从 1991年基期的100点和1000点分别上升到1997年的1500点和6000点左右。国有股减持阶段:从1999年股市见顶,到今天为止。都可以称为国有股减持阶段。
3、股权结构
我国在创建股票市场伊始,基于对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过高会使国家失去企业控股权的担心,精心设计了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并行的股权结构。其中公众股、外资股为流通股、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并行的股权结构。其中公众股、外资股为流通股,国家股、法人股为非流通股,这种股权结构曾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股市的形成和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股权结构已日益显露出其弊端。止到2000年12月31日,沪深股市发行的总股本已达3709亿股,市价总值已达48473亿元。其中,沪深股市的流通股仅为1329亿股,占股本总额的35.8%;流通市值仅为16219亿元,占市价总的33.46%。有2380亿元的国有股、法人股和其他少量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处于沉淀状态,占股本总额的64.2%;不流通的股票市值高达3225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66.17%。国有股具有明显的绝对控股地位。而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因其公共产权性质,不可能从真正意义上得到解决。所有者在事实上的不在位导致了国有财产权利的私人化和财产责任社会化,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直接造成严重的腐败、数量惊人的国有资产流失和大量的经济犯罪。显然,解决“所有者缺位”现象已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4、股权改革方案
“减持国有股”方案的推出正符合这一思路。通过国有企业中国有股比重减少而引入其他形式的股权,将股权结构分散化,便可以合法地削弱国有股的控制权力度,使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逐步趋于完善。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股权分置这种基本的股权结构制度在创造历史的同时也阻碍了历史,它为我国证券市场戴上了一付沉重的枷锁,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因此必须尽快解决。2004年2月2日,国务院“国九条”(《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2005年4月12日,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解决股权分置已具备启动试点条件。4月29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虽然文字不多,但却是一项从根本上消除证券市场发展障碍的重大政策措施,正式宣告了历时数年的关于股权分置的争论终于尘埃落定,一场解决股权分置的战争吹响了号角。2005年成为中国股市股权分置改革元年,中国股市迎来她久违的拐点。
关键词:股权改革 股权现状 股改原因
在中国,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不良体制所造成的股权分置即同股不同权以及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讨论已经很久了。股权分置的存在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一大特色,我们应该高度评价中国证券市场监管层在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事业上所付出的努力。股权分置改革成功与否并不取决于证券指数的涨跌,同时股权分置改革是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1、股改的原因
股权分置改革将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无尽的活力。古代曹植曾经写下《七步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手足相残之事不仅古已有之,现代社会中也经常会出现。股市在现阶段的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常常就是釜中豆,更不用说股市里的男男女女、大小机构。很多人不能摆正股市和自己的位置,不是拿“国民经济增长强劲,上市公司业绩整体上提高”诸如此类的宏观面情况拼命往股市这只罐子里装,就是一厢情愿呼吁“让股市恢复本色”、“请暂停新股上市”……可悲的是釜中豆们彼此之间还要勾心斗角、尔虞我诈,银河枪、南方剑、德隆不倒刀、源源不断使将出来,以为凭借自己英雄了得就可以逃出生天。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将是中国证券史上乃至中国经济史上里程碑的标志。
2、股改的现状
股改的现状要从股改的原因谈起,而股改的原因这要从中国股市的特殊成长历程开始研究。中国只有证券市场,而没有资本市场。萌芽阶段:1984年11月,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在上海向社会公开发行了50万股股票,每股面值10元。1987年5月,深圳发展银行率先在深圳向社会公开发行80万股股票,每股面值20元,但由于当时人们对股票市场的前途尚有疑虑,因而实际认购量不足。这两家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分别标志着沪深股市萌芽阶段的开始。之后,又陆续有几家公司的股票在沪深两地公开发行上市。成长阶段: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于1990年底、1991年初获准成立。沪深两个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股票市场进入高速成长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度增加。两个交易所成立时,沪市首批获准上市交易的股票只有 8只,深市则只有5只,而到了1997年底,在两家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均在300只左右。随着股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开户人数也迅速增加,从最初的几十万户增加到三千多万户。总体股价水平在这个阶段也有了大幅度的上涨。上证指数、深圳成份股指数从 1991年基期的100点和1000点分别上升到1997年的1500点和6000点左右。国有股减持阶段:从1999年股市见顶,到今天为止。都可以称为国有股减持阶段。
3、股权结构
我国在创建股票市场伊始,基于对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过高会使国家失去企业控股权的担心,精心设计了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并行的股权结构。其中公众股、外资股为流通股、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并行的股权结构。其中公众股、外资股为流通股,国家股、法人股为非流通股,这种股权结构曾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股市的形成和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股权结构已日益显露出其弊端。止到2000年12月31日,沪深股市发行的总股本已达3709亿股,市价总值已达48473亿元。其中,沪深股市的流通股仅为1329亿股,占股本总额的35.8%;流通市值仅为16219亿元,占市价总的33.46%。有2380亿元的国有股、法人股和其他少量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处于沉淀状态,占股本总额的64.2%;不流通的股票市值高达3225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66.17%。国有股具有明显的绝对控股地位。而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因其公共产权性质,不可能从真正意义上得到解决。所有者在事实上的不在位导致了国有财产权利的私人化和财产责任社会化,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直接造成严重的腐败、数量惊人的国有资产流失和大量的经济犯罪。显然,解决“所有者缺位”现象已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4、股权改革方案
“减持国有股”方案的推出正符合这一思路。通过国有企业中国有股比重减少而引入其他形式的股权,将股权结构分散化,便可以合法地削弱国有股的控制权力度,使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逐步趋于完善。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股权分置这种基本的股权结构制度在创造历史的同时也阻碍了历史,它为我国证券市场戴上了一付沉重的枷锁,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因此必须尽快解决。2004年2月2日,国务院“国九条”(《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2005年4月12日,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解决股权分置已具备启动试点条件。4月29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虽然文字不多,但却是一项从根本上消除证券市场发展障碍的重大政策措施,正式宣告了历时数年的关于股权分置的争论终于尘埃落定,一场解决股权分置的战争吹响了号角。2005年成为中国股市股权分置改革元年,中国股市迎来她久违的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