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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资本市场自建立以来,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事件就一直频繁发生,随之也出现了许多审计失败的案例。尽管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越来越强,但审计失败的案例也频繁发生。近期,新绿股份的财务舞弊案受到大众的广泛关注,本次造假案例金额巨大,注册会计师难辞其咎。因此,本文将以新绿股份的财务舞弊案为例,探究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原因,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财务舞弊;审计失败;新绿股份
引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 6月 11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新绿股份在财务造假案件中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禁止市场的实际控股股东处以罚款决定。在此次财务造假案中,新绿股份不仅虚假增加了收入,而且还伪造银行存款。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先后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使之对新绿股份新三板挂牌申报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中国证监会分别于 2019年 11月 20日和2020年 5月 14日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不合格处以行政处罚。
所谓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公认的审计准则而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或是审计人员遵守了审计准则却也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作为资本市场健全发展的重要一部分,是通过合理的方式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度,增强除企业管理者以外的审计报告预期使用者对报表的信赖程度。但是如果审计师由于玩忽职守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审计失败,则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财务报表的预期使用者将无法得知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质量的真实性,直接严重损害投资人的利益甚至对资本市场造成打击。虽然相关部门因此加强了监管力度,但仍有审计失败案例的发生。基于此,本文将从新绿股份此次财务造假案件出发,探究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原因,并且提出相关的对策及建议。
一、审计失败的原因
(一)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1.对账单检查程序不到位
注册会计师执行银行存款审计程序时,会获得银行对账单,并检查对账单和公司法人银行存款余额调整对账单的余额。这是公司审计核对资产负债表中所列银行存款是否真实的重要程序。在本次财务造假案中,新绿股份伪造了与营业相关的银行存款共计1,190笔,虚假资金流入共计775,922,800元。在会计师对银行存款单进行调查后,发现新绿股份有限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莒南支行获得的银行存款单上并未加盖银行公章。对此,注册会计师需要保持应有的怀疑态度,并且以被审计单位的名义致银行信,以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以证明银行存款及相关账户金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然而,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其为特殊普通合伙)在发现上述情况后仅仅是处于无作为状态,并未执行进一步的審计程序,由此导致了未能发现新绿股份虚增了公司业绩和银行存款账目的事实。
2. 忽视审计证据可靠性
注册会计师在日常工作中,基本的职业敏感性是不可或缺的。当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到影响时,应该要求获取原件或者实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来消除这些问题。而在新绿股份财务造假案中,注册会计师在抽查了4 家客户的期后销售回款情况的时候,后附的银行回单均为新绿股份自己打印的回款凭证,并且审计底稿中并没有发现注册会计师核对相关网银数据和银行对账单的记录;此外,在某些情况下,两个银行电子收据编号相同,但是凭证的内容不同。若发现这种状况,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新绿股份提供自己打印的电子回单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并且对银行电子回单号码相同但凭证内容不同的情况保持应有关注,并且执行下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消除这些疑虑,保证做到勤勉尽责,从细微处上降低审计风险。
3. 存货监盘程序不到位
注册会计师进行存货监控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存货数量和状态来作为审计证据,以确认被审计实体记录的所有存货是否存在,以及存货是否属于被审计实体的合法属性。一般存货的抽查比率应该为数量的40%以上,价值比例60%。而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时,为了确认被审计单位的盘点计划得到适当的执行,也需要对被审计单位有关存货内部控制进行测试。经调查,在新绿股份案件中注册会计师在没有实施控制测试的情况下仅对新绿股份8 个存货品种和2 个牧场进行了抽盘检查,占全部存货品种的比例仅为1.6%。对60%的牧场未实施抽盘检查,抽盘检查比例较低。虽然产成品大部分存放在冷库,盘点条件比较恶劣,但面对这种情况,注册会计师也应当采取一些其他替代性程序来判断存货情况。
(二)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银行存款程序时并未做到尽职尽责去详细调查。作为核实资产负债表中所列银行存款是否存在的另一重要程序,我国的审计标准还规定了证明书。在审查银行存款时,举证是验证银行存款真实性的必要步骤。通过写给代理银行的邮件,注册会计师不仅可以直接了解到被审计公司的银行存款,还可以了解到被审计公司的债务信息,并帮助找到被审计公司的隐藏的贷款和负债。而据调查,在这起财务造假案中,新绿股份不仅虚增了银行存款,而且还隐藏了2800万笔期末负债。在注册会计师对新绿股份实施函证程序时,仅仅只对34个银行账户实施了函证程序,在注册会计师检查的34个账户中,其中在回函中显示的新绿股份银行账户部分已经注销,并且没有包含在其中,对此注册会计师却未对银行存款账户存在的不符事项加以关注调查。也未采取有力措施,实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三)忽视回函可靠性
注册会计师与审计人员在对造假账户的银行存款余额实施两次函证的过程中,询证函应该由审计人员直接发出和接收,不能经手他人,而新绿股份两次函证结果均为银行后续寄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而不是直接当场取得函证回函。在这种情况下,该回函不保证可靠性,所以不可以视为可靠的审计证据。并且注册会计师获取的两次造假账户银行回函印章和经办人签字时,其中存在明显不同。甚至第一次的经办人是手写签名。两次盖章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莒南支行公章和工商银行莒南支行业务专用章等。以上这些情况均对回函的可靠性产生影响,基于此,注册会计师却并未考虑到回函的可靠性问题,从而导致了注册会计师无法发现新绿股份虚增银行存款的舞弊事实。同时,可以做好回函,比如采用邮递书面材料方式回函,或者采取一定保障来创造安全的环境。比如采用电子加密回函的方式,保证被询证者的回函应采用书面的方式,以此保留有效证据。口头答复则不能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虽然新绿股份应收账款与预付账款的回函均为书面回复,但是其中却存在着回函的为复印件而不是原件的情况。对于此类回函,并不能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而注册会计师却未进行进一步的核实。 (四)忽视潜在的舞弊风险
新绿股份先后5 个股东签署的投资协议中均存在风险极高的对赌条款。所谓对赌协议是指一些投资机构在投资企业的时候,投资机构会与企业签订一份对赌协议,约定好未来几年内需要实现的最低利润或者是企业需要在未来几年以内上市。如果达不到协议中规定的最低利润,或没有上市成功,投资方则可以依照约定行使一系列的权利,用来弥补高估企业价值的损失。而新绿股份在申报前一年的利润与对赌期间的利润相比处于较低的水平,并且在对赌协议中约定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按照税后净利润孰低的原则,分别不低于5750万元、7475万元、9779万元,而新绿股份实际利润仅为3721万元,这使新绿股份承受了过度的压力,存在较大的舞弊风险,满足了舞弊风险评价底稿中“管理层为满足第三方要求而预期承受过度的压力”一项。而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却并未考虑到新绿股份由于压力过大而引发舞弊的可能性,在所列各项中均填写“不存在”,导致其忽视了潜在的舞弊风险而没有实行下一步审计程序,大大的增加了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二、审计失败原因分析
(一)审计过程存在缺陷
注册会计师和审计人员常常采用常规的审计程序以至于在审计过程中存在问题,他们并未结合具体情况针对种种极为可疑的异常情况采用更具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很多问题并不能在常规程序中被发现,利用审计程序的漏洞进行财务造假是被审计单位的常用做法。因此,会计人员有必要根据其专业素质和专业判断进行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以此来防止审计失败的发生。
(二)注册会计师行为的过失
在新绿股份此审计失败中,注册会计师以及审计人员未能保持审计标准中所要求的专业怀疑和谨慎态度。这些态度是注册会计师以及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服务时必须具有的专业精神和专业素养。并且,并非每个参与该项目的审核人员都能正确认知自己的能力,常常高估自己。在进行审计项目之前未能合理地评估审计可能存在的风险,缺乏适当的专业审慎性和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态度将导致审计失败的发生。
(三)被审计单位存在财务造假动机
常有一些技术含量低,组织结构不合理的公司由于自身原因而长期缺乏科学管理,防范风险的能力较低等问题。不稳定的财务状况导致财务造假。此类财务造假的披露来源在于公司的本身,这些公司常常采用捏造虚假的财务数据和虚假报告的利润,有效分配股票并与二级市场合作进行炒作等其他各种手段来达到成功上市等目的。
(四)处罚力度不足
如果审计失败,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罚。但是,在我国现有机制,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处罚力度极低,只是简单的警告、一小部分的罚款和没收审计收入以及其他轻微的行政处罚,几乎没有民事赔偿等其他手段。这种的力度低、象征性的行政和民事处罚凸显了我国法律在注册会计师违规操作方面的处罚缺陷。关于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费用,根据违法行为程度的详细规定还尚不完善。总体而言,这种效率低下且不健康的有漏洞的法律和法规环境下增加了审计失败的可能性。
三、审计失败的对策及建议
(一)注册会计师能力有待提高
纵观各种各样的审计失败案例,审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不足占很大一部分原因。因此,避免审计失败要从根源做起,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审计人员,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不能止步不前,要不断更自己的知识储备量。同时我国应设定一个固定期限对会计师的专业素养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水平判断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平。对于某些大型审核机构,入门标准应该有所提高,对审核人员进行评估,审核通过以后才能进入工作。此外,有必要加强审核人员知识的覆盖面。审计的侧重点在不同的领域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因此要求审核人员必须对审计行业有足够的认识。此外,不定期组织讲座,请来各个领域的专家,通过这种方式提高审计人员的知识储备。这样,在审核人员在不同领域作业时,他们就可以有针对性,同时可以提高自身审核的质量和水平。这种方式可以有效降低审计公司整体承担风险的可能性。
(二)保持职业怀疑的态度
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很难获得审计证据和调查方法。但是,注册会计师需要保持专业的怀疑态度以及批评和质疑精神,应当对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对可靠性产生怀疑的信息,或者有较大的舞弊嫌疑等引起疑虑的情形保持警觉,对于异常项目和风险点具有准确的判断能力,并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做到勤勉尽责。学会在别人审计业务找出问题并且对比自己,不断积累经验,培养出良好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利用假设、猜想、换位思考等方法,对问题进行分析。
(三)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
审计风险评估不足是审计失败的主要原因。在接受委托之前,注册会计师必须仔细调查公司的背景和经营状况,并掌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并联系原注册会计师以掌握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并评估客户高级管理人员的性格。一旦确定风险过高,应尽可能予以拒绝。特别要注意处于财务困境中的客户,因为处于财务困境中的公司比没有财务困境的公司更容易虚报其收入。最好考虑拒绝此类客户;如果无法拒绝,则应增加审计费,并应进行更详细的审计,以减少审计失败的风险。
(四)加强处罚力度
在我国的审计失败案例中,几乎没有发现任何复杂的欺诈方法,而注册会计师在面对审计冲突时妥协的主要原因是欺诈成本远远低于欺诈收益。欺诈成本低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发现的可能性低;另一个是处罚力度不足。因此,有关监管机构应明确法律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建立民事赔偿机制。这样,可以抑制虚假审核的发生。通过严厉的处罚,审计师将承受巨大的压力和风险成本,从而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工作,减少审计失败的可能性。
四、结束语
本文从新绿股份财务造假案出发,分析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原因以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新绿股份在业绩上由于对赌协议的压力等,产生舞弊动因,并且注册会计师由于未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且不具备职业怀疑的态度等原因造成了此次审计失败。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应该详细了解企业的资料背景,先行判断出企业的舞弊风险,然后保持职业质疑的态度,严格按照审计标准进行审计工作,并且在整个审计的过程中应当保持职业的谨慎性,恪尽职守。同时,注册会计师也需要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在工作和学习中发现自身的不足。相关部门也应制定严格的惩罚力度来降低审计失败的概率。
参考文献:
[1] 关诗卉.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及审计失败研究——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J].西安航空学院学报,2020,38(02):41-45+64.
[2] 李兆华,罗梦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成因及对策分析——以瑞华审查康得新为例[J].现代审计与会计,2020(03):4-6+9.
[3] 王媛媛.财务舞弊审计风险及应对——以金亚科技为例[J].绿色财会,2020(01):35-38.
[4] 方舟皓.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原因及对策探究——以长生生物为例[J].时代金融,2019(30):92-94.
[5] 冯欣.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动因分析及治理对策[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9(12):152-154+157.
[6] 魏敏哲.審计失败的成因及防范策略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20(07):65-66.
[7] 薛田.立信对金亚科技审计失败案例分析[J].北方经贸,2019(12):106-109.
[8] 罗卉.辉山乳业审计失败原因分析[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9,18(22):99-100.
[9] 郭凤颖,赵晔.能源巨头安然坍塌引发的现代审计思考[J].黑龙江科学,2019,10(17):126-127.
[10] 方明慧.基于缺乏职业怀疑视角审计失败案例分析——以瑞华对华泽钴镍审计失败为例[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9(06):206-207.
作者简介:
刘锐(1998.8—),女,辽宁省葫芦岛市人,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会计学2017级会计专业本科生.
关键词:财务舞弊;审计失败;新绿股份
引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 6月 11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新绿股份在财务造假案件中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禁止市场的实际控股股东处以罚款决定。在此次财务造假案中,新绿股份不仅虚假增加了收入,而且还伪造银行存款。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先后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使之对新绿股份新三板挂牌申报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中国证监会分别于 2019年 11月 20日和2020年 5月 14日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不合格处以行政处罚。
所谓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公认的审计准则而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或是审计人员遵守了审计准则却也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作为资本市场健全发展的重要一部分,是通过合理的方式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度,增强除企业管理者以外的审计报告预期使用者对报表的信赖程度。但是如果审计师由于玩忽职守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审计失败,则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财务报表的预期使用者将无法得知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质量的真实性,直接严重损害投资人的利益甚至对资本市场造成打击。虽然相关部门因此加强了监管力度,但仍有审计失败案例的发生。基于此,本文将从新绿股份此次财务造假案件出发,探究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原因,并且提出相关的对策及建议。
一、审计失败的原因
(一)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1.对账单检查程序不到位
注册会计师执行银行存款审计程序时,会获得银行对账单,并检查对账单和公司法人银行存款余额调整对账单的余额。这是公司审计核对资产负债表中所列银行存款是否真实的重要程序。在本次财务造假案中,新绿股份伪造了与营业相关的银行存款共计1,190笔,虚假资金流入共计775,922,800元。在会计师对银行存款单进行调查后,发现新绿股份有限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莒南支行获得的银行存款单上并未加盖银行公章。对此,注册会计师需要保持应有的怀疑态度,并且以被审计单位的名义致银行信,以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以证明银行存款及相关账户金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然而,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其为特殊普通合伙)在发现上述情况后仅仅是处于无作为状态,并未执行进一步的審计程序,由此导致了未能发现新绿股份虚增了公司业绩和银行存款账目的事实。
2. 忽视审计证据可靠性
注册会计师在日常工作中,基本的职业敏感性是不可或缺的。当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到影响时,应该要求获取原件或者实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来消除这些问题。而在新绿股份财务造假案中,注册会计师在抽查了4 家客户的期后销售回款情况的时候,后附的银行回单均为新绿股份自己打印的回款凭证,并且审计底稿中并没有发现注册会计师核对相关网银数据和银行对账单的记录;此外,在某些情况下,两个银行电子收据编号相同,但是凭证的内容不同。若发现这种状况,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新绿股份提供自己打印的电子回单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并且对银行电子回单号码相同但凭证内容不同的情况保持应有关注,并且执行下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消除这些疑虑,保证做到勤勉尽责,从细微处上降低审计风险。
3. 存货监盘程序不到位
注册会计师进行存货监控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存货数量和状态来作为审计证据,以确认被审计实体记录的所有存货是否存在,以及存货是否属于被审计实体的合法属性。一般存货的抽查比率应该为数量的40%以上,价值比例60%。而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时,为了确认被审计单位的盘点计划得到适当的执行,也需要对被审计单位有关存货内部控制进行测试。经调查,在新绿股份案件中注册会计师在没有实施控制测试的情况下仅对新绿股份8 个存货品种和2 个牧场进行了抽盘检查,占全部存货品种的比例仅为1.6%。对60%的牧场未实施抽盘检查,抽盘检查比例较低。虽然产成品大部分存放在冷库,盘点条件比较恶劣,但面对这种情况,注册会计师也应当采取一些其他替代性程序来判断存货情况。
(二)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银行存款程序时并未做到尽职尽责去详细调查。作为核实资产负债表中所列银行存款是否存在的另一重要程序,我国的审计标准还规定了证明书。在审查银行存款时,举证是验证银行存款真实性的必要步骤。通过写给代理银行的邮件,注册会计师不仅可以直接了解到被审计公司的银行存款,还可以了解到被审计公司的债务信息,并帮助找到被审计公司的隐藏的贷款和负债。而据调查,在这起财务造假案中,新绿股份不仅虚增了银行存款,而且还隐藏了2800万笔期末负债。在注册会计师对新绿股份实施函证程序时,仅仅只对34个银行账户实施了函证程序,在注册会计师检查的34个账户中,其中在回函中显示的新绿股份银行账户部分已经注销,并且没有包含在其中,对此注册会计师却未对银行存款账户存在的不符事项加以关注调查。也未采取有力措施,实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三)忽视回函可靠性
注册会计师与审计人员在对造假账户的银行存款余额实施两次函证的过程中,询证函应该由审计人员直接发出和接收,不能经手他人,而新绿股份两次函证结果均为银行后续寄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而不是直接当场取得函证回函。在这种情况下,该回函不保证可靠性,所以不可以视为可靠的审计证据。并且注册会计师获取的两次造假账户银行回函印章和经办人签字时,其中存在明显不同。甚至第一次的经办人是手写签名。两次盖章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莒南支行公章和工商银行莒南支行业务专用章等。以上这些情况均对回函的可靠性产生影响,基于此,注册会计师却并未考虑到回函的可靠性问题,从而导致了注册会计师无法发现新绿股份虚增银行存款的舞弊事实。同时,可以做好回函,比如采用邮递书面材料方式回函,或者采取一定保障来创造安全的环境。比如采用电子加密回函的方式,保证被询证者的回函应采用书面的方式,以此保留有效证据。口头答复则不能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虽然新绿股份应收账款与预付账款的回函均为书面回复,但是其中却存在着回函的为复印件而不是原件的情况。对于此类回函,并不能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而注册会计师却未进行进一步的核实。 (四)忽视潜在的舞弊风险
新绿股份先后5 个股东签署的投资协议中均存在风险极高的对赌条款。所谓对赌协议是指一些投资机构在投资企业的时候,投资机构会与企业签订一份对赌协议,约定好未来几年内需要实现的最低利润或者是企业需要在未来几年以内上市。如果达不到协议中规定的最低利润,或没有上市成功,投资方则可以依照约定行使一系列的权利,用来弥补高估企业价值的损失。而新绿股份在申报前一年的利润与对赌期间的利润相比处于较低的水平,并且在对赌协议中约定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按照税后净利润孰低的原则,分别不低于5750万元、7475万元、9779万元,而新绿股份实际利润仅为3721万元,这使新绿股份承受了过度的压力,存在较大的舞弊风险,满足了舞弊风险评价底稿中“管理层为满足第三方要求而预期承受过度的压力”一项。而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却并未考虑到新绿股份由于压力过大而引发舞弊的可能性,在所列各项中均填写“不存在”,导致其忽视了潜在的舞弊风险而没有实行下一步审计程序,大大的增加了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二、审计失败原因分析
(一)审计过程存在缺陷
注册会计师和审计人员常常采用常规的审计程序以至于在审计过程中存在问题,他们并未结合具体情况针对种种极为可疑的异常情况采用更具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很多问题并不能在常规程序中被发现,利用审计程序的漏洞进行财务造假是被审计单位的常用做法。因此,会计人员有必要根据其专业素质和专业判断进行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以此来防止审计失败的发生。
(二)注册会计师行为的过失
在新绿股份此审计失败中,注册会计师以及审计人员未能保持审计标准中所要求的专业怀疑和谨慎态度。这些态度是注册会计师以及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服务时必须具有的专业精神和专业素养。并且,并非每个参与该项目的审核人员都能正确认知自己的能力,常常高估自己。在进行审计项目之前未能合理地评估审计可能存在的风险,缺乏适当的专业审慎性和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态度将导致审计失败的发生。
(三)被审计单位存在财务造假动机
常有一些技术含量低,组织结构不合理的公司由于自身原因而长期缺乏科学管理,防范风险的能力较低等问题。不稳定的财务状况导致财务造假。此类财务造假的披露来源在于公司的本身,这些公司常常采用捏造虚假的财务数据和虚假报告的利润,有效分配股票并与二级市场合作进行炒作等其他各种手段来达到成功上市等目的。
(四)处罚力度不足
如果审计失败,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罚。但是,在我国现有机制,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处罚力度极低,只是简单的警告、一小部分的罚款和没收审计收入以及其他轻微的行政处罚,几乎没有民事赔偿等其他手段。这种的力度低、象征性的行政和民事处罚凸显了我国法律在注册会计师违规操作方面的处罚缺陷。关于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费用,根据违法行为程度的详细规定还尚不完善。总体而言,这种效率低下且不健康的有漏洞的法律和法规环境下增加了审计失败的可能性。
三、审计失败的对策及建议
(一)注册会计师能力有待提高
纵观各种各样的审计失败案例,审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不足占很大一部分原因。因此,避免审计失败要从根源做起,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审计人员,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不能止步不前,要不断更自己的知识储备量。同时我国应设定一个固定期限对会计师的专业素养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水平判断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平。对于某些大型审核机构,入门标准应该有所提高,对审核人员进行评估,审核通过以后才能进入工作。此外,有必要加强审核人员知识的覆盖面。审计的侧重点在不同的领域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因此要求审核人员必须对审计行业有足够的认识。此外,不定期组织讲座,请来各个领域的专家,通过这种方式提高审计人员的知识储备。这样,在审核人员在不同领域作业时,他们就可以有针对性,同时可以提高自身审核的质量和水平。这种方式可以有效降低审计公司整体承担风险的可能性。
(二)保持职业怀疑的态度
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很难获得审计证据和调查方法。但是,注册会计师需要保持专业的怀疑态度以及批评和质疑精神,应当对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对可靠性产生怀疑的信息,或者有较大的舞弊嫌疑等引起疑虑的情形保持警觉,对于异常项目和风险点具有准确的判断能力,并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做到勤勉尽责。学会在别人审计业务找出问题并且对比自己,不断积累经验,培养出良好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利用假设、猜想、换位思考等方法,对问题进行分析。
(三)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
审计风险评估不足是审计失败的主要原因。在接受委托之前,注册会计师必须仔细调查公司的背景和经营状况,并掌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并联系原注册会计师以掌握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并评估客户高级管理人员的性格。一旦确定风险过高,应尽可能予以拒绝。特别要注意处于财务困境中的客户,因为处于财务困境中的公司比没有财务困境的公司更容易虚报其收入。最好考虑拒绝此类客户;如果无法拒绝,则应增加审计费,并应进行更详细的审计,以减少审计失败的风险。
(四)加强处罚力度
在我国的审计失败案例中,几乎没有发现任何复杂的欺诈方法,而注册会计师在面对审计冲突时妥协的主要原因是欺诈成本远远低于欺诈收益。欺诈成本低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发现的可能性低;另一个是处罚力度不足。因此,有关监管机构应明确法律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建立民事赔偿机制。这样,可以抑制虚假审核的发生。通过严厉的处罚,审计师将承受巨大的压力和风险成本,从而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工作,减少审计失败的可能性。
四、结束语
本文从新绿股份财务造假案出发,分析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原因以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新绿股份在业绩上由于对赌协议的压力等,产生舞弊动因,并且注册会计师由于未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且不具备职业怀疑的态度等原因造成了此次审计失败。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应该详细了解企业的资料背景,先行判断出企业的舞弊风险,然后保持职业质疑的态度,严格按照审计标准进行审计工作,并且在整个审计的过程中应当保持职业的谨慎性,恪尽职守。同时,注册会计师也需要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在工作和学习中发现自身的不足。相关部门也应制定严格的惩罚力度来降低审计失败的概率。
参考文献:
[1] 关诗卉.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及审计失败研究——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J].西安航空学院学报,2020,38(02):41-45+64.
[2] 李兆华,罗梦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成因及对策分析——以瑞华审查康得新为例[J].现代审计与会计,2020(03):4-6+9.
[3] 王媛媛.财务舞弊审计风险及应对——以金亚科技为例[J].绿色财会,2020(01):35-38.
[4] 方舟皓.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原因及对策探究——以长生生物为例[J].时代金融,2019(30):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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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魏敏哲.審计失败的成因及防范策略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20(07):65-66.
[7] 薛田.立信对金亚科技审计失败案例分析[J].北方经贸,2019(12):106-109.
[8] 罗卉.辉山乳业审计失败原因分析[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9,18(22):99-100.
[9] 郭凤颖,赵晔.能源巨头安然坍塌引发的现代审计思考[J].黑龙江科学,2019,10(17):126-127.
[10] 方明慧.基于缺乏职业怀疑视角审计失败案例分析——以瑞华对华泽钴镍审计失败为例[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9(06):206-207.
作者简介:
刘锐(1998.8—),女,辽宁省葫芦岛市人,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会计学2017级会计专业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