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金融体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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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体系是一个国家资金流动的基本框架,它包括金融资产的交易、金融机构的构成和金融活动的监管、法规等多项内容。美国的金融体系常常被认为是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先进的体系,从而对其他国家有着较强的示范效应。本文拟分上下两篇,分析美国金融体系中的金融机构及其发展变化。上篇从机构的角度对美国的金融体系进行概述,下篇从机构提供的产品、各机构之间的关系以及监管等方面探讨美国金融业的演变与发展趋势。
  金融机构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受各国经济发展路径、管制以及法律体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国相差很大,即使是美国的学者对金融机构体系的划分也不尽相同。本文将美国的金融机构除开中央银行,主要概括为5个大类即存款性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与投资银行、基金、金融公司,并分别讨论各自的规模、结构、主要业务以及业绩表现等问题。
  
  一、存款性金融机构(Depository institutions)
  
  一般地,美国的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储蓄机构(saving institutions)和信用合作社(credit union)。其中商业银行占主要地位,因此也是本文考察的重点。
  (一)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和其他存款性金融机构一样能够从事存贷款业务,区别在于商业银行的存款种类更多,贷款范围更广,包括工商企业信贷、不动产信贷和消费信贷等。
  与其他国家相比,美国银行业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数量众多,虽然近年来由于管制变化、国际竞争和银行间不断的并购,数量有所下降(1985年为14 416家;1997年为9308家)。
  考察商业银行业务最后的方法是研究其资产负债表。表1是美国全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图1显示了美国近半个世纪(1951-1997)以来,商业银行主要资产业务的变化。
  从图1中可以看出,虽然工商企业贷款一直是商业银行主要的资产运用,但是其比重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下降趋势,与之相应的是抵押贷款(mortgages)的上升。造成这种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增加了一些大公司的融资渠道;另一是贷款证券化的发展。


  从负债方面看,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除股本以外,主要有两类,存款与借款。总存款中,交易帐户存款(Transaction accounts)占将近24%,其中包括无息的支票存款(check deposit)和付息的通知取款帐户(NOW accounts),后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占主要部分。总存款中大部分是零售商或个人的储蓄与定期存款(约占56%)。但是,这一部分存款近年来受货币市场基金的竞争挤压,也有下降的趋势。其余是大额定期存贷(CD),约占20%。非存款性借款和其他负债大约占总负债的29%,包括同业市场上购入联邦基金,债券回购协议等。
  总起来看,美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存在期限不匹配的现象,由此引起的利率和流动性风险是银行经营中主要的问题。
  当然,资产负债表只是银行的传统业务,不足以反映现代商业银行业务的全貌。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其他金融机构竞争的压力下,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日益重要,担保、承诺和各种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比重不断上升从而保障了银行业整体盈利水平(见表2)。


  与其他国家相比,美国的银行业监管比较复杂,主要有4个部门,即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通货监理署(OCC)、联邦储备体系(FRS)和州银行监管局。FDIC向会员银行征收保费,管理存款保险基金,并对银行进行检查。当银行破产时,负责清算,尽管银行破产决定本身是由发照机构(例如OCC)做出的。OCC成立于1863年,隶属财政部,是美国最古老的银行监管机构,有权批准国民银行的设立、合并和破产,并进行日常检查。当然银行也可以向州银行监管局申请执照,这就形成了所谓的“双元银行体制”。大银行大多数是国民银行,到1997年9月,联邦注册的银行有2656家,各州注册的银行有6625家,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6%和44%。FRS除了实施货币政策外,对一些银行及其持股母公司也有监管权力。所有联邦注册的银行自动成为FRS的会员,州注册的银行约有16%是选择加入FRS(但是自1980年起,所有分银行,不论是不是FRS的会员,都必须符合相同的无息存款准备要求)。
  美国银行业的监管不但复杂,而且非常严格。对此,我们将在本文的下篇详细讨论。这里简要通过一些主要的银行法进行介绍。1927年McFadden法限制银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1933年Glass-Steagall法限制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1956年的Bank Holding Company法(及其1970年的修正案)限制银行持股母公司从事工商、保险和其他非银行业务,等等。
  (二)储蓄机构(Savings Institutions)
  美国的储蓄机构主要有两类:储贷协会(savings and loan associations)和储蓄银行(savings banks)。
  储贷协会的主要业务是用短期储蓄存款发放长期住房抵押贷款。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之前,其经营较为活跃。因为联储的货币政策目标是控制利率或保持利率平稳。在战后大部分时期中(除20世纪60年代初期),收益曲线均向上倾斜,意味着30年期住房抵押资产的利率大于短期储蓄和定期存款利率。但是,从1979年10月到1982年10月,联储为了降低通货膨胀,将货币政策目标由控制利率改为控制银行储备,导致利率突然大幅上升。其结果是,储贷协会一方面出现了负的利差,另一方面受联储Q条款的限制,无法通过提高利率来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为此,国会修改了相关法律,使得储贷协会能够提供NOW帐户,以及一些对市场利率比较敏感的负债(如货币市场存款帐户),同时在资产运用方面能够通过一些特殊的附属机构从事房地产投资。但是对于储贷协会来说,这种放松管制是一把“双刃剑”,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部分储贷协会片面追求“高风险-高收益”项目,引发了“道德风险”问题。而且,这种行为在储贷协会保险机构(FSLIC)的“管理容忍”下(Regulator forbearance),不断恶化,其结果在1982-1989年间,出现了大量破产现象。从1980年到1989年,储贷协会数量从4000家下降到2600家(下降了35%),但是资产几乎翻了一倍,从6000亿美元增加到1.2万亿美元。最终使得FSLIC陷入无力清偿的境地。因此,20世纪90年代美国政府不得不对储贷协会大力整改,机构数量和资产总量均大幅收缩(从1989年到1997年,机构数由2600家下降到1481家,降幅43%;资产由1.2万亿下降到7080亿,降幅为41%)。
  储蓄银行(savings banks) 传统上,储蓄银行是互助性金融机构,存款者在法律上同时也是银行的所有者,主要集中在东海岸各州,如纽约、新泽西等地。基本上在州注册(在联邦注册不足20家)。1997年,371家州注册的储蓄银行总资产为3210亿美元,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存款,资金运用主要是住宅抵押贷款。
  (三)信用合作社(Credit Unions)
  信用合作社是由会员(存款者)所有的非盈利性存款机构,会员一般是基于共同的地域或职业属性,例如同为大学学生或雇员、警察机构、军事基地。其宗旨是满足会员的存贷款需要。盈利用于提高会员的存款利率、降低会员的贷款利率或吸收新的会员。由于信用合作社的资金主要用于对会员的小额消费贷款和持有政府债券(1997年两者分别占43%和30%),以及小额住宅贷款,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没有出现商业银行和储贷机构那样的经营危机。信用合作社的基本特点是数量大,规模小。1997年信用合作社数量大约有12300家,资产3942亿美元,大约是美国最大的银行组织花旗集团的一半左右。
  


  二、保险公司
  
  从历史上看,保险公司是美国最早的金融机构。美国保险公司有两种类型:寿险公司与财产、意外保险公司。前者主要防止早逝、疾病和退休;后者主要防止个人伤害和意外负债(如事故、盗窃、火灾等)。但是,保险公司象存款性金融机构和后面要提到的共同基金一样,也提供各种投资产品。
  寿险公司 1997年,美国寿险公司数量为1563家,与1980年相比变化不大,但是总资产却从1980年的0.48万亿增长到2.3万亿。从所有权形式上看,虽然迄今为止大的寿险公司大多是互助性的,但是一些公司正在积极向股份化转变,以便从资本市场筹集更多的资金,扩充资本,与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竞争。从业务范围看,虽然传统的寿险还是核心业务,但是现代寿险公司同时也出售年金合约、管理年金计划、提供意外和健康保险。
  寿险公司其固有的负债期限长的特点,资金运用主要集中在长期资产上。其投资原则是“收入稳定、本金安全”,具体的投资策略是“买入并持有”,而不是在二级市场上频繁交易。1997年,美国寿险公司约16%的资产为政府债券,65%为公司债券和股票,其余18%为各种抵押贷款(包括以保单作抵押的贷款)。
  财产、意外保险公司与寿险公司相比规模较小(1996年底总资产约为8000亿美元,相当于后者的1/3),但是险种很多,有“保险超市”(insurance supermarkets)之称。它们除了经营传统的火灾、财产、海运、意外伤害等险种外,近年来积极开拓健康与医疗保险,与寿险公司发生正面冲突。其资产运用结构与寿险公司大致相同,主要是各种债券以及公司股票。
  
  三、证券公司与投资银行(Securities firms and investment banks)
  
  证券公司与投资银行主要从事证券的承销、交易以及咨询等业务。虽然大公司可以提供多种服务,但是众多的中小公司业务大多集中在某一个领域。通常,证券公司主要从事证券购销、经纪等零售业务,而投资银行主要从事发起、承销、分销等批发业务。
  结构、规模与业务
  该产业的机构数量1996年大约为7770家,近年来通过不断的并购,出现了较为明显的集中倾向。例如,1987年最大的投资银行Salomon Brothers资本约为32亿美元,到1997年,最大的投资银行美林(Merrily Lynch)的资本为330亿美元。
  美国的证券业可以从多种角度分类。首先是全国范围内,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大公司,例如美林、摩根斯坦利添惠(Morgan Stanley/Dean Witter)等;第二是全国范围更侧重公司财务和证券交易的大公司,例如高盛(Goldman Sachs),所罗门美邦(Salomon Brothers/Smith Barney),花旗集团(Citigroup) 的投资银行部;第三类是银行控股公司的附属专业投资银行(如J.P. Morgan)、专业贴现经纪商(如Charles Schwab)、区域性的证券公司。
  证券业的主要业务有:
  ● 投资(investing):管理各种封闭式、开放式基金,以及养老基金从而与保险公司竞争;
  ● 投资银行业务(investment banking):主要是有价证券的承销、分销。1997年前5大承销商及其市场份额分别是:美林(16.1%)、所罗门美邦 (12.9%)、摩根斯坦利添惠(10.8%)、高盛(10.6%)、Lehman Brothers(9.4%);前10家承销商占有该业务的83.6%,反映了该行业具有较高的集中度。 表3为1992-1997年间各种有家证券的承销活动。


  ● 做市业务(Market Making): 证券公司在二级市场上通过经纪或自营业务,维护市场的活跃。
  ● 交易业务(Trading):交易业务与上述做市业务关系密切,主要有4种类型(position trading; pure arbitrage; risk arbitrage; program trading)。
  ●现金管理(Cash Management) :投资银行为投资者提供类似银行存款的现金管理帐户(cash management accounts, CMAs)。客户可以根据某些互助基金帐户(如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开出支票。这也是证券业努力开拓商业银行业务的工具。
  ● 并购业务(M &A):并购业务是现代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也是其在现代经济中重要的功能。包括为企业寻找并购对象、评估其价值、提出并购建议,安排并购融资、承销并购企业的新发证券。另一方面,投资银行也可以帮助有些企业进行反并购。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并购业务的活跃,为高盛、美林等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
  ● 其他服务性业务:例如有价证券的保管、清算与结算业务、研究咨询等。
  自1975年5月美国SEC取消了证券交易固定手续费以后,业界的激烈竞争导致交易手续费在证券公司的总收入中比重不断下降,70年代约占40%多,90年代一直徘徊在16.7%左右。受1987年纽约股灾的影响,20世纪1989—1992年美国证券公司的盈利较差,1990年税前股本收益率只有2.2%。但是90年代中后期证券业盈利显著增强,1996年的税前股本收益率高达 29.1%。其原因除了交易活跃和大量的并购业务之外,固定收益债券交易和新的承销业务的大量增长。从1987年到1997年,美国证券公司持有的固定收益债券增长了3倍;从1992年到1997年,国内承销额从12 570亿美元增长到19 560亿美元。
  传统的券公司的承销业务目前受到较大的竞争压力。1987年联储允许银行控股公司从事证券承销,到1997年商业银行下属的投资银行占有20%公司债券承销市场份额。
  从证券业的资产负债表来看,1996年底资产方面主要是证券与商品多头(26.6%)和逆向回购协议(35.8%);负债方面主要是回购协议(47.7%)以及证券与商品空头。权益资本与总资产的比率为3.8%。这一比例显著低于商业银行,这是因为证券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更强。
  美国证券业最主要的监管机构是成立于1934年的SEC,1996年的《全国证券市场改善法》(the National Securities market Improvement Act)削弱了各州在证券监管方面的权力,进一步强化了SEC的监管地位。同时,两个行业自律性组织,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对日常交易(例如内幕交易、证券公司的资本即清偿头寸)进行监管。
  


  四、共同基金(Mutual Fund)
  
  共同基金又称作投资公司(investment company),它将个人或企业的资金集中起来,由职业投资家进行分散投资,有助于中小投资者降低投资风险和投资成本,因而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金融资产存量的增加,最近几十年来,取得了显著的增长。到1999年末,各种股票和债券共同基金共有6700多家,持有资产总额5万多亿美元。如果加上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则基金的数量将近8000家,管理的资产总额高达6.8万亿美元。
  美国第一家共同基金1924年诞生于波士顿,在此后的几十年中发展一直较慢,到1970年,数量大约为360家,资产规模5000亿美元。但是70年代以后急剧发展,有两个跳跃性的阶段,其一是1972年货币市场基金的出现,使得大量短期资金从受到利率管制的商业银行转移出来,追求短期市场利率;其二是90年代美国股市持续走强,引起各种特殊目的共同基金(股票、债券、衍生工具)爆发式增长。
  共同基金主要有3种类型:货币市场基金、股票基金和债券基金①,前者是短期基金,主要投资于政府、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生息有价证券,例如国外存款、短期国债、商业票据等;后两者是长期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国内外各种股票、债券。此外基金按份额是否固定可以分为开放式基金(open-end mutual fund)和封闭式基金(close-end investment company),目前大部分基金是开放式的,投资者可以随时按基金资产净值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各种基金的市场份额随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的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在20世纪80年代,货币市场基金占基金市场份额一半左右,是商业银行存款的强有力的竞争者。货币市场基金和银行生息存款都是相对比较安全并有短期投资收益的资产,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银行生息存款具有存款保险(10万美元以下),但同时具有较高的管制成本(准备金要求、资本比率要求、缴纳存款保险等),两相权衡,存款的净收益小于货币市场基金,因此资金大量从银行存款流向货币市场基金;90年代,由于美国经济强劲增长、企业收益良好、股价持续上升,加上退休基金迅速增长,资金又进一步从货币市场基金流向股票、债券等长期基金。目前美国大约一半的家庭持有不同类型的基金股份,据调查,持有基金的主要目的是用于退休保障、子女教育以及其他较为谨慎和长期的目的(例如购房、购车的定金等)。
  由于共同基金的资金来源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因此基金是非存款性金融机构中监管最严格的。主要监管机构是SEC,监管的核心是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基金管理人滥用资金。
  
  五、融资公司(Finance Companies)
  
  融资公司的主要功能是向个人和企业提供贷款,包括消费贷款、工商贷款和抵押贷款,这些贷款与商业银行的贷款比较近似,但是更加专业化,而且通常贷款的风险大于商业银行。融资公司与商业银行的最大区别在于资金来源不同,它们不能吸收存款,只能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获得资金。
  融资公司诞生在大萧条时期,当时通用电气公司为了向缺乏现金的客户推销产品,成立了通用电气资本公司(General Electric Capital Corp.)。这项业务后来受商业银行的竞争,于是融资公司开始向自己的母公司之外拓展业务。融资公司在20世纪90年代发展迅速,1977年资产为1000亿美元, 1997年资产总额将近9000亿美元,20年间增长了约8倍。
  融资公司主要有3种类型,一种是销售融资公司(sales financing institutions)公司,为特定的零售或制造商的客户提供贷款;一种是个人信贷融资公司(personal credit institutions)为客户提供分期付款或其他形式的贷款;还有一种是商业信用融资公司(business credit institutions),通过设备租赁、购买应收帐款等形式为企业提供融资。当然,也有很多融资公司可以同时提供上述多种形式的融资。从1997年融资公司总的资产负债表与资产方来看,消费和商业贷款约占总资产的2/3,但是这一数字与以前相比一直是下降的,租赁、抵押贷款等资产比重不断上升;从负债方看,由于融资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只能通过发债来获得资金,目前融资公司是美国短期商业票据市场上最大的发行者,这些票据很多是直接卖给共同基金等投资机构,期限大多在30天左右。
  美联储将融资公司定义为“主要资产是个人和商业贷款的企业”(而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尽管它们是资金利差生存的金融中介,贷款利率不得高于一定限度,但是由于它们不吸收存款,因此,受到的监管比银行等存款性金融机构少得多,这使得金融公司可以节省很多监管成本,从事更多的类似银行的业务。但是另一方面,融资公司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的借款人,鉴于其较为特殊的资产负债结构,它们需要向投资者及时报告其清偿能力和经营安全状况。与商业银行相比,融资公司的杠杆比率较低。1997年美国商业银行的资本-资产比率为8.8%,而融资公司为11%。
  
  注:
  ①当然,这种分类还是比较笼统,实际上,长期基金还可以进一步分为近20个种类。传统上,各种基金需要在章程中详细说明基金的目的、类型和投资,1997年SEC建议各基金用一种更简明的方法,寄给投资者两页纸幅度的用“简易”语言表达的说明书,便于投资者理解基金的投资目的和相关风险。
  
  主要参考资料:
  1. Fabozzi, F., F. Modigliani, and M. Ferri, 1998, Foundations of Financial Markets and Institutions, 2nd. ed., Prentice-Hall.
  2. Reid, B., 2000, "The 1990s: a Decade of Expansion and Change in the U.S. Mutual Fund Industry",Perspective, Vol. 6,No.3, Investment Company Institute.
  3. Ross, P., 1997, Money and Capital Marke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Instruments in a Global Marketplace, 6th.ed., McGraw-Hill.
  4. Saunders, A., 2000,Financial Institutions Management-A Modern Perspective, 3rd ed., McGraw-Hill High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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