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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上古人民智慧的结晶,并非一人之力所为。文字的功能跨越了时空,承载着各类文化,文字的应用,自始便是通行于社会生活的广阔领域。中国的汉字在整个的发展脉络中,表现为多样性。它的发展有赖于分化、合并、规范而进行。汉字适用范围的扩大以及职能的发挥,加上古代社会地域、交通以及缘于各种特殊的因素,屡有变异发生,也有分歧出现,从而造成文字异形的现象普遍。
“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日‘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说文解字·叙》。由于文字的特殊职能,历代统治者把文字作为“扬于王庭”的工具,充分发挥文字的“宣教明化”的功能,以安邦治国。因此,存在“文字异形”的状态时,统治者或部分有识之士即对此做出相关对策,也就是对文字进行整理和规范。其实整个整理、规范的过程就是对正俗、异体、古今、通假、繁简等现象整合的过程。文字异形现象是文字演变中势必出现的状况,这种状况为后世对文字的研究、书写以及整理、规范带来了一定的困惑。在此对这些现象做出一定的诠释。
文字久经演化,构形变异成为十分常见的一种现象。然而,正俗、异体、古今、通假、繁简等问题均表现为文字形体的不同。但本质上的发生、意义和判定是不尽相同。
一、正、俗之见
文字的正、俗体是文字使用、演变过程中所产生的现象。正体是官方所规定使用的文字,文字称为正体字或正字。正体字是一个时代的标准、规范体,往往是一个国家对当时使用文字整理、规范后标准化的结果,通常来说正体字是官方的。而俗体则是民间自发或与官方规定不合的文字,文字称为俗体字或俗字。对正俗体的判定是根据官方或使用情况厘定的。如裘锡圭先生《文字学概要》中曾多次出现正俗概念,仔细审定可知,书中所述正俗体并非一贯而终。正俗体贯穿于整个文字的发展过程,汉字发展到篆文,经过全面整理,字的偏旁构成已基本固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正体字的整理、规范。
其中,有很多俗体字应用较为方便,导致流传不断,甚至在汉字简化时被作为简体字取代了原有的繁体字。早在魏晋南北朝时,俗体字已经开始入碑,到隋唐时更加增多,甚至一些书家书法作品中已有很多俗体字。至宋代,印刷术的发明和广泛应用,给汉字的规范化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首先,有正字、起到规范作用的字书可以大量印行,供人随时查阅。其次,在出版时,只要把住编辑和刻字关,一些不合规范的字、错字便可在出版物中得到杜绝(属于官府的职能)。
其实俗体字中有一些是异体字,也有一些是简体字等。因此,俗体字与异体字、简体字是有交叉的。但是,俗体字、异体字、简体字、古今字、通假字又是各不相同的概念。
二、异体之说
异体字就是字音字义相同而字形不同的一组字,又称或体。异体字在任何语句中都可以互换而语意不变。文字源远流长,自有文字产生开始,一个字即有多种写法现象。文字在整个发展演变中,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势必造成文字形体的不同。殷商古文字时期,文字尚未完全定型。战国时期“言语异声,文字异形”。时至秦朝,兼并天下,书同文字,对文字进行整理、规范的工作。其中以李斯、赵高、胡毋敬所著字书为代表,法定小篆为标准字体。到东汉时期,文字学家许慎著的《说文解字》中即有异体字一说。异体字是每个朝代变革或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文字增多的一种现象。尤其是在字体变革阶段出现最多。异体字是文字发展中最容易出现,也是文字统一中最繁琐的一种字体现象。
对于异体字产生的情况大致有。形旁不同;声旁不同;偏旁位置不同;造字方法不同;偏旁多少不同;繁简不同等。异体字不是一成不变的。有些异体字最初是字义不同的两个字,不能通用,后来由于字义的变化,可以通用,变成异体字了。还有不少字,它们本来是有分工的,但在一定的意义上或一定的条件下可以通用。
异体字在汉字中本来很多,为人们学习汉字增加了负担。政府有关部门对异体字进行了整理,1955年发表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确定了标准字体,废除了1055个异体字。
三、古、今之见
古、今字是用不同形体的字记录不同时代的同一词。使用时代较早的是古字,使用年代较晚的是今字。古字衍生今字,分化了文字的表意职能。今字最早以分别字或区别字而出现,其承受古字的含义,分担了古字的职能,常常去古字而代之。古人用甲字表达,后代用乙字表达,这种情况是不少的。为了帮助后人读懂古书,训诂学家们对这种现象进行了研究,并创造了古今字的概念。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搜集了大量的古今字:“凡读经传,不可不知古今字。”
按照字义之间的关系,古今字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字义基本相同,一是字义部分相同。一般情况来说,今字是在古字的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古今字之间不论字形还是字义上必然有着一定的联系,只不过表现的明显或隐晦而已。两字使用的年代有差距,它们古今形体不同,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古籍中。今字产生之前,人们只用古字。今字产生之后,古字不再继续使用(或成死字,或有他义)。但由于人的习惯不同,有些仍然还在使用,这就造成了古今字。有些人甚至将这种关系定为通假字,其实这种关系也并非是通假字。通假是本字与通假字是古今并存的,而古今字是有着时序上的差距的。
现在学术界对古今字的解释并不一致。有的说古今字只是字义部分相同的分化字,有的说古今字只是在造字上有相承关系的分化字,这与传统的说法是有着不少差距。另外,掌握字的古今关系,在书写文字中有着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对研究先秦古文献。
四、通假之说
通假字是现在整理古籍和阅读古籍过程中最大的文字障碍。通假又称通借,是古代文献中的一种用字方法,主要是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代替本应使用的字。在古代治学中有“不知叚借者,不可与读古书”之说。一般在训诂学上称作通假,其中替代字叫作通假字或借字,被替代字则称作本字。通假字是汉字发展过程中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先秦文献中较多。后世发掘出土的金石简帛文字材料中更多。通假字的大量存在,成为当下读古书的一大障碍。其原因归结大致有二:首先是由于通假字与本字同时并行,而且通假字大多是常用字,他们形音义均较熟悉,而他们所表示的却不是人们熟悉的那个意义,这容易使人望文生义,断章取义;其次通假字与本字之间的关系大多是不固定的,情况又复杂,维系他们仅是音同或音近而已。对于通假字的研究,自清代以来,许多学者已经非常重视通假字的考释与研究,其中以王念孙、王引之父子为代表。除此,朱骏声的《说文解字通训定声》是讲通假字的集大成者。另外,近现代王辉先生《古文字通假字典》和冯其庸、邓安生先生的《通假字汇释》都是不错的参考、研究书目。 五、繁、简关系
在文字发展过程中,一字多形现象普遍,在多种形体中,势必有笔画多少的区别。笔画多寡,被看做为文字的繁简关系。文字出现后,繁体与简体相伴,人们在使用文字的过程中,往往趋简弃繁,便于记忆和使用。繁与简是相对而言,一个字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体(此种形体或有古今字、异体字、正俗字),而这几个形体的笔画有多有少,笔画多的叫做繁体字,而笔画少的则叫简体字。古代的繁简关系是根据笔画多少来判定的。早期的汉字形体很不固定,在甲骨文与金文中,就有不少字体现为繁简变易。甚至追溯文字演变历史,繁简关系变易比较复杂,但总的趋势是由繁到简的过程。对繁简的概念古今略有不同,尤其是解放以来,简化字方案推行之后。早期的简体字范围比较大,当今所谓简体是建国后,国家为整理、统一、规范文字的使用而逐步颁布的一些措施,简化方案实施之后的一系列文字,范围略小。现在推行的简化字,既有当今新造的,也有古时流传下来的。无论是新造还是旧有,只要符合文字构成的原理或这种规律经过长期历史的发展,有许多字得到社会的承认和运用。简体字的运用也是文字改革或规范整理汉字中所考虑的问题。简化字的过程早在上世纪初,陆费达、钱玄同、黎锦熙等已经关注及讨论。而真正对简化字方案作出实施的则是在解放后,中央政府重视文字改革,一方面重视汉字拼音化,二是推行汉字简化字表,精简异体字的文字整理工作。也正由于此,自1950年开始到1956年,亦步亦趋地推进文字改革、规范整理工作,并成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至1955年,由文改会整理成《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和《汉字简化方案》两个文件,《简化字总表》则是《汉字简化方案》的具体实施。至70年代末80年代初,又进一步对文字进行简化,也就是第二批简化汉字,但是后来由于意见较多,并且许多文字在一定意义上改变了文字构形原理,因此未被得到使用。直至1986年国务院批准废止“二简”草案。对于文字的简化也随之告一段落。
六、释后语
总而言之,对于正俗、异体、古今、通假、繁简等问题,都是文字演变过程中出现的,同时也是整理、规范文字时必然要做的工作。文字的发展是约定俗成“自然趋同”或“法于趋同”的过程。对于后者的措施多表现为,一是官方,如太史籀所著《史籀篇》十五篇,秦始皇“书同文”的措施等。二是私人,如汉许慎《说文解字》的成书,唐颜元孙《干禄字书》的成书等。这些无疑对文字的整理及处理繁简、正俗、异形等文字现象作出一定贡献。尤其是在古代印刷出版业、文献交流不便的条件下,文字异形现象十分普遍,即使文字官方整理十分到位,也会因为流通不便,从而产生更多的文字异形现象。随着印刷出版业的发达及交通的便利,对国家文字整理推行起到很大的作用。
对于文字正俗、异体、古今、通假、繁简等现象的形成,则多发生在乱世之际,如春秋战国时“礼崩乐坏”,交通不便,各国之间“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现象十分普遍。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政局动荡,字体自身处于变革时期(隶书、楷书、行书形成期),文字写法更加混乱,翻阅一下“碑别字”一类书籍即可了解其情况。唐末五代十国政权又处于混乱局面,辽、金、夏等国纷纷兴起,自造文字,好在字体(楷书)构形原理及形体己固定,没从根本上改变。后来随着宋代印刷业的发达及科举考试的原因,对文字的写法更加严格化,字形不断趋向稳定,到近现代印刷业及新式教育的兴起与普及对文字趋同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对于几者,虽现象均表现为形体不同,但是追踪溯源形成原因、判定则均不相同。大致归纳如下:正俗的形成是根据官方与民间所使用的文字来决定的;异体字则为造型变易,构形不同;古今字则为衍仲生义,使用时间不同;通假字出于音同形混,通假字代替本字而言;繁简字则为书写求简,笔画众寡而言。
国家对文字的整理,甚至对正俗、异体、古今、通假、繁简的整理改革无疑是积极有利的。首先,有利于文字的记忆与书写;其次,有利于国家文字规范的统一和运用;最后,解决了许多一字多形的问题。然而,在对文字进行整理、规范中,尤其是简化字推行之后,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中国文化的传承。在《简体字总表》中,即有许多简化字是人为的对其进行简笔,盲目地去简化,对构形原理以及字义有其破坏。这种现象直接产生不良影响:其一,古文献资料的阅读,古文献全是繁体字书写,推行简体字后,影响了古文献的阅读,考证问题;其二、破坏了以象形,会意,形声,指事为主的中国汉字特点,试图将汉字符号化,破坏了汉字构形原理。其三,使文字的使用更加混乱,其中有些字简体、繁体,古代并存,然用法字义不同,简体字中合二为一,从而影响到文字的表现性及特点。如后、台等字。其四,影响到书法艺术的发展与传承。
因此,整理文字以及推行规范文字,应该从基础、根本着眼,在学校加强文字教育,向社会普及文字知识,同时国家应该给予一定的法令监督措施,使文字切实如需。同时在简化汉字中应该注意到正俗、异体、古今、通假的元素。并将古代不同形体并存且意义不同的字分别开来,以更好的表现汉字特点,更好的传承中国文化。
“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日‘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说文解字·叙》。由于文字的特殊职能,历代统治者把文字作为“扬于王庭”的工具,充分发挥文字的“宣教明化”的功能,以安邦治国。因此,存在“文字异形”的状态时,统治者或部分有识之士即对此做出相关对策,也就是对文字进行整理和规范。其实整个整理、规范的过程就是对正俗、异体、古今、通假、繁简等现象整合的过程。文字异形现象是文字演变中势必出现的状况,这种状况为后世对文字的研究、书写以及整理、规范带来了一定的困惑。在此对这些现象做出一定的诠释。
文字久经演化,构形变异成为十分常见的一种现象。然而,正俗、异体、古今、通假、繁简等问题均表现为文字形体的不同。但本质上的发生、意义和判定是不尽相同。
一、正、俗之见
文字的正、俗体是文字使用、演变过程中所产生的现象。正体是官方所规定使用的文字,文字称为正体字或正字。正体字是一个时代的标准、规范体,往往是一个国家对当时使用文字整理、规范后标准化的结果,通常来说正体字是官方的。而俗体则是民间自发或与官方规定不合的文字,文字称为俗体字或俗字。对正俗体的判定是根据官方或使用情况厘定的。如裘锡圭先生《文字学概要》中曾多次出现正俗概念,仔细审定可知,书中所述正俗体并非一贯而终。正俗体贯穿于整个文字的发展过程,汉字发展到篆文,经过全面整理,字的偏旁构成已基本固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正体字的整理、规范。
其中,有很多俗体字应用较为方便,导致流传不断,甚至在汉字简化时被作为简体字取代了原有的繁体字。早在魏晋南北朝时,俗体字已经开始入碑,到隋唐时更加增多,甚至一些书家书法作品中已有很多俗体字。至宋代,印刷术的发明和广泛应用,给汉字的规范化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首先,有正字、起到规范作用的字书可以大量印行,供人随时查阅。其次,在出版时,只要把住编辑和刻字关,一些不合规范的字、错字便可在出版物中得到杜绝(属于官府的职能)。
其实俗体字中有一些是异体字,也有一些是简体字等。因此,俗体字与异体字、简体字是有交叉的。但是,俗体字、异体字、简体字、古今字、通假字又是各不相同的概念。
二、异体之说
异体字就是字音字义相同而字形不同的一组字,又称或体。异体字在任何语句中都可以互换而语意不变。文字源远流长,自有文字产生开始,一个字即有多种写法现象。文字在整个发展演变中,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势必造成文字形体的不同。殷商古文字时期,文字尚未完全定型。战国时期“言语异声,文字异形”。时至秦朝,兼并天下,书同文字,对文字进行整理、规范的工作。其中以李斯、赵高、胡毋敬所著字书为代表,法定小篆为标准字体。到东汉时期,文字学家许慎著的《说文解字》中即有异体字一说。异体字是每个朝代变革或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文字增多的一种现象。尤其是在字体变革阶段出现最多。异体字是文字发展中最容易出现,也是文字统一中最繁琐的一种字体现象。
对于异体字产生的情况大致有。形旁不同;声旁不同;偏旁位置不同;造字方法不同;偏旁多少不同;繁简不同等。异体字不是一成不变的。有些异体字最初是字义不同的两个字,不能通用,后来由于字义的变化,可以通用,变成异体字了。还有不少字,它们本来是有分工的,但在一定的意义上或一定的条件下可以通用。
异体字在汉字中本来很多,为人们学习汉字增加了负担。政府有关部门对异体字进行了整理,1955年发表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确定了标准字体,废除了1055个异体字。
三、古、今之见
古、今字是用不同形体的字记录不同时代的同一词。使用时代较早的是古字,使用年代较晚的是今字。古字衍生今字,分化了文字的表意职能。今字最早以分别字或区别字而出现,其承受古字的含义,分担了古字的职能,常常去古字而代之。古人用甲字表达,后代用乙字表达,这种情况是不少的。为了帮助后人读懂古书,训诂学家们对这种现象进行了研究,并创造了古今字的概念。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搜集了大量的古今字:“凡读经传,不可不知古今字。”
按照字义之间的关系,古今字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字义基本相同,一是字义部分相同。一般情况来说,今字是在古字的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古今字之间不论字形还是字义上必然有着一定的联系,只不过表现的明显或隐晦而已。两字使用的年代有差距,它们古今形体不同,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古籍中。今字产生之前,人们只用古字。今字产生之后,古字不再继续使用(或成死字,或有他义)。但由于人的习惯不同,有些仍然还在使用,这就造成了古今字。有些人甚至将这种关系定为通假字,其实这种关系也并非是通假字。通假是本字与通假字是古今并存的,而古今字是有着时序上的差距的。
现在学术界对古今字的解释并不一致。有的说古今字只是字义部分相同的分化字,有的说古今字只是在造字上有相承关系的分化字,这与传统的说法是有着不少差距。另外,掌握字的古今关系,在书写文字中有着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对研究先秦古文献。
四、通假之说
通假字是现在整理古籍和阅读古籍过程中最大的文字障碍。通假又称通借,是古代文献中的一种用字方法,主要是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代替本应使用的字。在古代治学中有“不知叚借者,不可与读古书”之说。一般在训诂学上称作通假,其中替代字叫作通假字或借字,被替代字则称作本字。通假字是汉字发展过程中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先秦文献中较多。后世发掘出土的金石简帛文字材料中更多。通假字的大量存在,成为当下读古书的一大障碍。其原因归结大致有二:首先是由于通假字与本字同时并行,而且通假字大多是常用字,他们形音义均较熟悉,而他们所表示的却不是人们熟悉的那个意义,这容易使人望文生义,断章取义;其次通假字与本字之间的关系大多是不固定的,情况又复杂,维系他们仅是音同或音近而已。对于通假字的研究,自清代以来,许多学者已经非常重视通假字的考释与研究,其中以王念孙、王引之父子为代表。除此,朱骏声的《说文解字通训定声》是讲通假字的集大成者。另外,近现代王辉先生《古文字通假字典》和冯其庸、邓安生先生的《通假字汇释》都是不错的参考、研究书目。 五、繁、简关系
在文字发展过程中,一字多形现象普遍,在多种形体中,势必有笔画多少的区别。笔画多寡,被看做为文字的繁简关系。文字出现后,繁体与简体相伴,人们在使用文字的过程中,往往趋简弃繁,便于记忆和使用。繁与简是相对而言,一个字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体(此种形体或有古今字、异体字、正俗字),而这几个形体的笔画有多有少,笔画多的叫做繁体字,而笔画少的则叫简体字。古代的繁简关系是根据笔画多少来判定的。早期的汉字形体很不固定,在甲骨文与金文中,就有不少字体现为繁简变易。甚至追溯文字演变历史,繁简关系变易比较复杂,但总的趋势是由繁到简的过程。对繁简的概念古今略有不同,尤其是解放以来,简化字方案推行之后。早期的简体字范围比较大,当今所谓简体是建国后,国家为整理、统一、规范文字的使用而逐步颁布的一些措施,简化方案实施之后的一系列文字,范围略小。现在推行的简化字,既有当今新造的,也有古时流传下来的。无论是新造还是旧有,只要符合文字构成的原理或这种规律经过长期历史的发展,有许多字得到社会的承认和运用。简体字的运用也是文字改革或规范整理汉字中所考虑的问题。简化字的过程早在上世纪初,陆费达、钱玄同、黎锦熙等已经关注及讨论。而真正对简化字方案作出实施的则是在解放后,中央政府重视文字改革,一方面重视汉字拼音化,二是推行汉字简化字表,精简异体字的文字整理工作。也正由于此,自1950年开始到1956年,亦步亦趋地推进文字改革、规范整理工作,并成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至1955年,由文改会整理成《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和《汉字简化方案》两个文件,《简化字总表》则是《汉字简化方案》的具体实施。至70年代末80年代初,又进一步对文字进行简化,也就是第二批简化汉字,但是后来由于意见较多,并且许多文字在一定意义上改变了文字构形原理,因此未被得到使用。直至1986年国务院批准废止“二简”草案。对于文字的简化也随之告一段落。
六、释后语
总而言之,对于正俗、异体、古今、通假、繁简等问题,都是文字演变过程中出现的,同时也是整理、规范文字时必然要做的工作。文字的发展是约定俗成“自然趋同”或“法于趋同”的过程。对于后者的措施多表现为,一是官方,如太史籀所著《史籀篇》十五篇,秦始皇“书同文”的措施等。二是私人,如汉许慎《说文解字》的成书,唐颜元孙《干禄字书》的成书等。这些无疑对文字的整理及处理繁简、正俗、异形等文字现象作出一定贡献。尤其是在古代印刷出版业、文献交流不便的条件下,文字异形现象十分普遍,即使文字官方整理十分到位,也会因为流通不便,从而产生更多的文字异形现象。随着印刷出版业的发达及交通的便利,对国家文字整理推行起到很大的作用。
对于文字正俗、异体、古今、通假、繁简等现象的形成,则多发生在乱世之际,如春秋战国时“礼崩乐坏”,交通不便,各国之间“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现象十分普遍。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政局动荡,字体自身处于变革时期(隶书、楷书、行书形成期),文字写法更加混乱,翻阅一下“碑别字”一类书籍即可了解其情况。唐末五代十国政权又处于混乱局面,辽、金、夏等国纷纷兴起,自造文字,好在字体(楷书)构形原理及形体己固定,没从根本上改变。后来随着宋代印刷业的发达及科举考试的原因,对文字的写法更加严格化,字形不断趋向稳定,到近现代印刷业及新式教育的兴起与普及对文字趋同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对于几者,虽现象均表现为形体不同,但是追踪溯源形成原因、判定则均不相同。大致归纳如下:正俗的形成是根据官方与民间所使用的文字来决定的;异体字则为造型变易,构形不同;古今字则为衍仲生义,使用时间不同;通假字出于音同形混,通假字代替本字而言;繁简字则为书写求简,笔画众寡而言。
国家对文字的整理,甚至对正俗、异体、古今、通假、繁简的整理改革无疑是积极有利的。首先,有利于文字的记忆与书写;其次,有利于国家文字规范的统一和运用;最后,解决了许多一字多形的问题。然而,在对文字进行整理、规范中,尤其是简化字推行之后,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中国文化的传承。在《简体字总表》中,即有许多简化字是人为的对其进行简笔,盲目地去简化,对构形原理以及字义有其破坏。这种现象直接产生不良影响:其一,古文献资料的阅读,古文献全是繁体字书写,推行简体字后,影响了古文献的阅读,考证问题;其二、破坏了以象形,会意,形声,指事为主的中国汉字特点,试图将汉字符号化,破坏了汉字构形原理。其三,使文字的使用更加混乱,其中有些字简体、繁体,古代并存,然用法字义不同,简体字中合二为一,从而影响到文字的表现性及特点。如后、台等字。其四,影响到书法艺术的发展与传承。
因此,整理文字以及推行规范文字,应该从基础、根本着眼,在学校加强文字教育,向社会普及文字知识,同时国家应该给予一定的法令监督措施,使文字切实如需。同时在简化汉字中应该注意到正俗、异体、古今、通假的元素。并将古代不同形体并存且意义不同的字分别开来,以更好的表现汉字特点,更好的传承中国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