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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步,现已变成了一个独立的新式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给人们创造了一个舒适实用的室内空间环境,是融汇着美学的艺术作品,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文化艺术和科学技术水平,是民族风格、民族特色的集中体现。而随同建筑装饰装修商场需求的扩展,建筑装饰装修公司急剧增加,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交易行为,加强装修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势在必行。
关键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问题
中图分类号:TU238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含义
所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是指投标人在发包修建装修装修工程项目之前,根据法定程序,以公开投标或约请投标方式,鼓励潜在的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参加竞赛,经过鉴定以便从中择优选定得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施行以来,中国的招投标工作现已取得了长足进展,招投标活动遵从公开,公正,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使得招投标域不断扩展,招投标行动逐步标准,并且变成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打破行业独占和区域封闭,进步经济效益,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和削减糜烂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含义在于它不仅标准了修建装修装修商场,加强了法制化建造,进步了管理水平,确保了工程质量,并且促使按经济规律办事,加强了经济效益,加强了监督管理,遏制了腐败现象。
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假公开招标和串标
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某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之前就已经暗中确定了施工队伍,然后制定几个没有竞争力的施工队伍前来投标,造成公开招标的假象;有的将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甚至直接指定;还有部分施工单位以资质共享、转包、利益分成等条件来拉拢其他投标公司,达到中标目的;业主与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掩人耳目,搞明招暗定,与投标单位串通进行报价虚报;有的甚至为了达到某些利益和好处,不惜损害国家,人为操纵投标报价,进行不正当竞争以获得中标等方式来影响中标等现象。
2、资质审查
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部分施工企业用钱去购买相关资质等级和营业执照,或者时盗用或者借用其他公司或个人的相关证明参加投标。如果招标方对施工单位没有比较深入细致的了解与调查,很容易影响到工程质量。
3、投标报价
部分招标单位对投标报价的重视程度过高,这就导致了部分施工企业为了中标,在对现场情况都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就可以压低报价来达到中标目的。这样中标之后,项目利益非常少,部分企业就采取分包措施,这样层层分包到最后,工程虽然完工,但是质量却得不到保证。
4、评标问题
目前在我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我国由于相关制度不完善、投标专家专业素质不过硬等情况,导致我国缺乏一套科学并行之有效的评标方法,部分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以取低标为主,致使中标企业并不是最适合企业。同时监管手段仍相对落后,监管力量不足,对招投标中违规行为,只能靠事后监管来补救,这就造成了目前被动监管的局面。尤其是在对招标人的监管及规范其行为上,部分评标工作还存在着政企不分、监管力度够的现象,同时国内的相关评标监管手段也比较匾乏。
5、地方保护
在实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工作中,部分地区为保证当地的企业发展,出台一些十分苛刻的条件来针对外地企业。还有个别政府领导人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直接或间接的插手招投标工作,在公开招标活动中搞政策倾斜,或在投标过程中限定投标人范围,或在评标过程中加入不公正条件,致使部分外地企业虽然中标工程,但是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对部分工程对当地企业进行分包。这些情况从本质上都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没有达到招投标想要的目的。
三、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对策建议
1、规范找投标市场,切实保障公平公正
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制度:要严格专家资格认定,实施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提高评标质量。对评标不认真不负责的专家要严肃处。同时要实行持证上岗。切实贯彻公开性原则: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获取招标信息严格落实招标公告发布制度。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并不得随意改变凡未在招标文件中公开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实行无标底的评标法:工程量清单编好后发放招标文件前,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在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加入对应条款。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予以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意见。
2、加大建筑工程投资项目审查力度
要对多个项目综合分析,尤其是项目拟建设地点、开工日期等,确定其否是一个大项目拆分开来的。对实践中故意规避招标程序的的行为严厉禁止,并对该工程项目重新实施公开招标。同时还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管力度,变革发包依据,将原来依据初步概算所作出的發包依据变成有权部门的审核数据,并将其作为公开招标依据。此外,还要加大对建筑工程的跟踪监管,比如财政部门委派工程财务总监的同时也要对建设程序加强审核,发现招标程序有问题的工程,应及时通知建设方废除施工合同,并组织重新招标。
3、加快立法进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制宣传
工程招标投标是一个竞争过程,应当有严格的规范和规程,以保证它是公开进行的、公平合理的。《招标投标法》就是实行招标投标的具体规范,它作为招投标领域的基本法,起到了规范招投标的奠基作用,使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法可依、招投标活动有法可循。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思想防线,使人不想违法。要大力开展关于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宣传,教育招标投标双方及代理中介组织、行政监督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法、自觉用法、自觉守法。
4、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包括不正当竞争在内的所有违法行为。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监督的过程中,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应该充分发挥其宏观职能。只有认真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5、加大招投标监督执法力
项目法人招标自主权依法受到保护,对依法制定招标工作的一切活动,应当依法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任何政府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预具体的招标投标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特别是在开标厅和评标室配备先进电视监控系统、录像系统和大屏幕显示系统,实现对整个交易活动的全程录像和实时监控。
6、做好施工投标文件差错修正
为了确保以后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都能顺利的实现,在工程的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合同的履约担保的形式。对于招标方来说,为了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确保自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主动地位,应尽量选择“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因为,如果招标文件中约定采用企业担保,那么,单单凭担保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是不足以证明其担保企业的偿债能力。并且要明确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约定,绝对不能出现模糊不清的约定,避免发生争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结束语
行为的存在,显然违背了这一目的。因此必须对其表现形式有深刻的认识,并在招标投标实施过程中,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的职能,同时规范招标程序,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以防止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包昆,罗良武主编.建筑装饰装修现代技术及构造实例.机械工业出版.2010.12.
[2]李宏扬主编.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投标报价.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11.08.
[3]冯美宇主编.建筑装饰施工组织与管理.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2.
关键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问题
中图分类号:TU238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含义
所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是指投标人在发包修建装修装修工程项目之前,根据法定程序,以公开投标或约请投标方式,鼓励潜在的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参加竞赛,经过鉴定以便从中择优选定得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施行以来,中国的招投标工作现已取得了长足进展,招投标活动遵从公开,公正,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使得招投标域不断扩展,招投标行动逐步标准,并且变成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打破行业独占和区域封闭,进步经济效益,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和削减糜烂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含义在于它不仅标准了修建装修装修商场,加强了法制化建造,进步了管理水平,确保了工程质量,并且促使按经济规律办事,加强了经济效益,加强了监督管理,遏制了腐败现象。
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假公开招标和串标
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某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之前就已经暗中确定了施工队伍,然后制定几个没有竞争力的施工队伍前来投标,造成公开招标的假象;有的将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甚至直接指定;还有部分施工单位以资质共享、转包、利益分成等条件来拉拢其他投标公司,达到中标目的;业主与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掩人耳目,搞明招暗定,与投标单位串通进行报价虚报;有的甚至为了达到某些利益和好处,不惜损害国家,人为操纵投标报价,进行不正当竞争以获得中标等方式来影响中标等现象。
2、资质审查
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部分施工企业用钱去购买相关资质等级和营业执照,或者时盗用或者借用其他公司或个人的相关证明参加投标。如果招标方对施工单位没有比较深入细致的了解与调查,很容易影响到工程质量。
3、投标报价
部分招标单位对投标报价的重视程度过高,这就导致了部分施工企业为了中标,在对现场情况都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就可以压低报价来达到中标目的。这样中标之后,项目利益非常少,部分企业就采取分包措施,这样层层分包到最后,工程虽然完工,但是质量却得不到保证。
4、评标问题
目前在我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我国由于相关制度不完善、投标专家专业素质不过硬等情况,导致我国缺乏一套科学并行之有效的评标方法,部分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以取低标为主,致使中标企业并不是最适合企业。同时监管手段仍相对落后,监管力量不足,对招投标中违规行为,只能靠事后监管来补救,这就造成了目前被动监管的局面。尤其是在对招标人的监管及规范其行为上,部分评标工作还存在着政企不分、监管力度够的现象,同时国内的相关评标监管手段也比较匾乏。
5、地方保护
在实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工作中,部分地区为保证当地的企业发展,出台一些十分苛刻的条件来针对外地企业。还有个别政府领导人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直接或间接的插手招投标工作,在公开招标活动中搞政策倾斜,或在投标过程中限定投标人范围,或在评标过程中加入不公正条件,致使部分外地企业虽然中标工程,但是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对部分工程对当地企业进行分包。这些情况从本质上都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没有达到招投标想要的目的。
三、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对策建议
1、规范找投标市场,切实保障公平公正
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制度:要严格专家资格认定,实施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提高评标质量。对评标不认真不负责的专家要严肃处。同时要实行持证上岗。切实贯彻公开性原则: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获取招标信息严格落实招标公告发布制度。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并不得随意改变凡未在招标文件中公开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实行无标底的评标法:工程量清单编好后发放招标文件前,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在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加入对应条款。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予以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意见。
2、加大建筑工程投资项目审查力度
要对多个项目综合分析,尤其是项目拟建设地点、开工日期等,确定其否是一个大项目拆分开来的。对实践中故意规避招标程序的的行为严厉禁止,并对该工程项目重新实施公开招标。同时还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管力度,变革发包依据,将原来依据初步概算所作出的發包依据变成有权部门的审核数据,并将其作为公开招标依据。此外,还要加大对建筑工程的跟踪监管,比如财政部门委派工程财务总监的同时也要对建设程序加强审核,发现招标程序有问题的工程,应及时通知建设方废除施工合同,并组织重新招标。
3、加快立法进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制宣传
工程招标投标是一个竞争过程,应当有严格的规范和规程,以保证它是公开进行的、公平合理的。《招标投标法》就是实行招标投标的具体规范,它作为招投标领域的基本法,起到了规范招投标的奠基作用,使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法可依、招投标活动有法可循。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思想防线,使人不想违法。要大力开展关于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宣传,教育招标投标双方及代理中介组织、行政监督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法、自觉用法、自觉守法。
4、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包括不正当竞争在内的所有违法行为。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监督的过程中,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应该充分发挥其宏观职能。只有认真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5、加大招投标监督执法力
项目法人招标自主权依法受到保护,对依法制定招标工作的一切活动,应当依法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任何政府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预具体的招标投标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特别是在开标厅和评标室配备先进电视监控系统、录像系统和大屏幕显示系统,实现对整个交易活动的全程录像和实时监控。
6、做好施工投标文件差错修正
为了确保以后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都能顺利的实现,在工程的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合同的履约担保的形式。对于招标方来说,为了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确保自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主动地位,应尽量选择“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因为,如果招标文件中约定采用企业担保,那么,单单凭担保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是不足以证明其担保企业的偿债能力。并且要明确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约定,绝对不能出现模糊不清的约定,避免发生争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结束语
行为的存在,显然违背了这一目的。因此必须对其表现形式有深刻的认识,并在招标投标实施过程中,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的职能,同时规范招标程序,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以防止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包昆,罗良武主编.建筑装饰装修现代技术及构造实例.机械工业出版.2010.12.
[2]李宏扬主编.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投标报价.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11.08.
[3]冯美宇主编.建筑装饰施工组织与管理.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