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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刑法修正案(八)》针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现实状况,对其刑事责任以及刑罚内容都进行了调整,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然而随着社会情况的不断变化,我国刑法针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罚金刑的缺陷和资格刑的缺失,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罚金刑的设置,增设具有针对性的资格刑,以此更好实现惩治和预防犯罪,达到真正保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社会目的。
关键词 食品安全 犯罪 罚金刑 资格刑
作者简介:贾玉欣,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中图分类号:D924.3
关键词 食品安全 犯罪 罚金刑 资格刑
作者简介:贾玉欣,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中图分类号:D9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