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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多数决是公司制度所采用的核心表决机制,其能够为公司的运营带来效率,股东以出资额为基础享有表决权,实际上也具有很大程度的公平性。但是,这样的效率和公平需要建立在一个基础之上,那就是作为股权核心内容之表决权的正当行使。如果以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并为自己或第三人获取特别利益为目的行使表决权,就构成表决权滥用。所作成的股东会决议,即使披上了资本多数决的"合法"、"效率"与"公平"的外衣,也应受到法律的负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