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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诗歌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公元前770-476)。从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到现在,三千年的文学史,诗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古典诗歌以其精炼的语言,深刻的内容,丰富的意象,强烈的情感,以及鲜明的节奏和工整韵律吸引了无数中外读者。由此也引发了关于中国古典诗歌可译性的讨论。本文旨在对中国古诗的翻译做较为全面的研究。为此,本文首先简单讨论了翻译的相关问题,指出了翻译的几大作用;随后对国内外关于诗歌可译性的研究做了详细的回顾和总结,接着在理论的层面论述了一般意义上的可译性问题,即可译性的依据,介绍和阐述了接受理论——一个论述诗歌可译性的新的理论视角,并以此为理论基础剖析了中国古典诗歌的可译性。论文第一章简单介绍了本文研究的对象,必要和重要性以及论文的整体结构。论文第二章首先讨论了与翻译相关的问题,指出了翻译的五大任务:首先,要理解隐藏在原文中的现实世界及其文化内涵;其次,要理解两种不同语言中的不同符号学体系下的潜在意象:第三,要从语篇的信息中了解其所反映的语言学方面的选择;第四,要探究原文作者与译者自身在社会心理方面的不同倾向;第五,翻译也是一种挑战,译者要在自身符号学与语言学体系中以及文化环境中将以上各方面要求协调起来;然后对国内外关于诗歌可译性问题的研究做了详细的回顾;指出不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关于翻译可译性的讨论一直是翻译界的热点问题:有的学者认为诗歌是可译的,另一些则认为不可译;在这一章里,本文作者指出本文所引用的可译性的概念:可译性是指翻译的可能性;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文章的第三章是本文关于可译性研究的理论基础:接受理论。本章着重介绍了接受理论中与诗歌翻译可译性研究相关的内容,如文学作品中的“召唤结构”、“未定点”、“空白点”、“期待视野”和“视界融合”等,使人们开始以新的角度来看待文学翻译。在接受理论的引导下,文学翻译不再是以文本为中心,以译者为媒介,以读者为接受终端的单向过程,而是一个“文本—读者”、“作者—读者”不断循环的双向交流过程。文学翻译过程中译者需要表现出三种文学身份的能力,即读者、阐释者和作者(即文学再创造者)。作为读者,译者需要调动自己的情感审美,想象等文学能力,将作品“召唤结构”中的“未定点”、“空白点”具体化,与文本对话,调整自己的“先结构”,与作品达成“视界融合”,从而实现文本意义的完整构建。对作品的解读,阐释是一般性的文学活动,但在语言转换的过程中,译者的文学创造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第四章以古诗的意象和风格(措辞、音韵和修辞格)为切入点,通过理论及实例分析论证了中国古典诗歌的可译性。本文指出,大多数情况下,中国古诗是可译的,译文读者可以产生与原文读者相似的感受。但由于文化和语言的巨大差异,确实存在到目前为止无法传译的现象;其中,译者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运用适当的变通方法,如直译,加注释等手段化某些不可为可译为可译;但对于某些不可译现象,目前还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法。作者相信随着译者水平的提高和翻译学科的发展,不可译现象在将来是可以突破的。。第五章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得出结论如下:中国古典诗歌在很大程度上是可译的,但是由于语言差别和文化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在实践中还存在少数不可译现象,相对不可译尚可以通过有效手段加以解决,但是对于绝对不可译现象,解决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最后一章同时指出了本文存在的不足以及需要改进之处,对后续研究提出了作者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