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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执法不仅是当代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渔业行为、促进渔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渔政执法作为保护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其力度不断增强。然而,渔政执法某种程度上是经济执法,具体实践中通过罚没一定数量的资源赔偿费来抑制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这种处罚方式往往会造成出现“以罚代管”的现象,很难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导致“公地的悲剧”在湖泊不断上演。洪泽湖河蚬是洪泽湖特种水产品之一,也是重要的经济水生种类,其良好的品质、极佳的口感以及一定药用功能,使得它在日韩市场上极其畅销,几乎占领了日韩河蚬市场的80%以上,被誉为洪泽湖捕蚬渔民的“金疙瘩”。但越是畅销的物品,往往越是“公地的悲剧”的重灾区。据调查,在2005年-2009年洪泽湖河蚬捕捞的高峰期,河蚬资源量由2005-2006年的10.01万吨,锐减至2009年的5.77万吨,几乎减少了一半,偷捕、滥捕、超捕现象严重。而这几年的渔政执法力度也不断加大,据统计2007年-2010年共查处违章147起。虽然每年查处了大量的违章,但强势的渔政执法并没有有效的遏制住河蚬资源衰退的颓势。与此同时,虽然国际国内市场对洪泽湖河蚬的需求依然旺盛,但处在产业链条低端河蚬渔民、河蚬企业却没有得到实惠,呈现出河蚬出水价格低、渔民获利薄、企业利润少、产业发展低迷的现象。渔政执法陷入了“越超越打、越打越超”的怪圈,严重挫伤了捕捞渔民的生产积极性。洪泽湖河蚬渔政执法的实践证明,仅寄希望于渔政执法,是不能解决河蚬产业发展遇到的全部难题的。要真正实现洪泽湖河蚬产业科学管理,还要借助于其他手段,如经济的手段、生态的手段、管理的手段等等。正是借助了上述手段,在从2011年开始,河蚬违章现象大幅减少,企业利润大幅提高,渔民收益也大幅增加,河蚬产业实现了由过去的“以量取胜”向现在的“以质取胜”的转变,呈现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繁荣景象。本研究通过对洪泽湖河蚬整个产业链条的长期观察与调研,不仅分析了河蚬资源和河蚬产业的特殊性,而且还分析了河蚬管理者、河蚬捕捞渔民、河蚬加工企业三者之间因各自的核心利益而产生的错综复杂的博弈关系,揭示出洪泽湖河蚬产业发展的症结与矛盾所在,进一步指出单纯运用渔政执法管理河蚬产业的根本缺陷,进而理性分析出特种水产品渔政执法规律与与其他产业管理规律之间的关系,以期达到促进洪泽湖河蚬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渔政执法规律与其他产业管理规律的关系,对于促进洪泽湖河蚬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希望,通过对渔政执法规律与其他产业管理规律关系的探讨,为类似于洪泽湖河蚬的渔政专项执法工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