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控股股东股权的市场价值得到了实现,股权质押融资业务逐步发展,尤其在2013年标准化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后经历了爆发式的增长。股权质押极大地便利了质押融资办理过程,盘活了公司股权的价值,缓解了大股东流动性问题,但由于质押交易履约保障条款的要求,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对于经营条件、融资环境的波动相当敏感,股价下跌至一定程度而大股东无法补充质押或提前还款时,平仓处置导致大量股票抛售,引发股价崩盘。2018年起,股权质押进入密集监管阶段,监管方向从资金用途、融资方限制、质押率、市场集中度,扩展到大股东、董监高质押信息披露。在中国股权集中度高、投资者保护较弱、公司治理机制尚不完善的制度背景下,控股股东享有一系列控制权收益,对公司经营活动、人事分配、信息披露等产生较大影响。在质押期间控股股东有动机规避平仓引发的控制权转移,而操纵公司信息披露是相对有效的市值管理手段。前人大多研究定期报告披露的质押集中度对公司行为的影响,假设质押比例较大时控股股东的控制权转移风险更大,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可拓展的研究空间。(1)首先,控制权转移风险来源于股价下跌触发平仓处置,质押后股价的相对波动决定了控制权转移风险的大小,仅仅关注质押数量默认每一股份的质押对控制权转移风险的边际影响一致,可能忽略了与质押风险密切相关的价格特征。股权质押呈现出频繁的增减变动状态,同一公司开始于不同时期的质押所对应的平仓风险也存在差异,从相对于初始质押日价格压力的角度切入能更好地解读质押变动的信息含量。(2)其次,质押数量也可能由控股股东融资偏好、融资用途、掏空动机、公司资源禀赋等因素内生决定,由于控股股东身份的多样性很难在研究中控制上述因素,因而是否存在质押、质押比例增减可能无法准确地捕捉控制权转移风险的变化。关注股权质押成为既定事实以后,股票价格相对于初始质押价格的股价波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解上述内生性因素的影响。(3)单笔质押具有丰富的时间变化特征,初始质押、补充质押、延期质押和解除质押时点不同,有利于开展更丰富的信息披露时点控制权转移风险与信息披露质量的研究。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控制权转移风险假说、信息披露相关理论,关注股权质押的动态变动过程,在CSMAR数据库的基础上,使用手工搜集整理的单笔质押数据,研究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压力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更清晰地回答了在控制权转移风险的威胁下,上市公司如何行使信息披露裁量权这一问题。本文研究的公司信息披露包含了业绩预告、年报文本语调、社会责任信息三个维度,研究发现当控股股东质押压力增加时,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更激进,社会责任信息更保守,呈现信息质量下降的特征。具体如下:首先,本文检验了控股股东质押压力对公司业绩预告的影响。研究表明,控股股东质押压力较大时,管理层业绩预告更乐观、精度更低,具有策略性披露的特征。进一步地,上述效应在质押特征更容易触发控制权转移、资本市场压力较大、信息操纵成本较低时更显著。本文进一步排除了控股股东掏空动机的替代性解释,丰富了质押压力通过控制权转移风险影响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的经验证据。其次,本文检验了控股股东质押压力对公司年报语调操纵的影响。研究表明,控股股东质押压力较大时,公司年报文本语调操纵程度更高,上述效应在资本市场压力更大、信息披露环境监督更弱时更显著,完善的公司治理水平有助于削弱质押压力对年报文本语调操纵的影响。本文进一步排除了控股股东掏空动机的替代性解释,验证了质押压力通过控制权转移风险直接影响公司文本语调操纵的主逻辑。最后,本文检验了控股股东质押压力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表明,控股股东质押压力较大时,公司社会责任信息质量更低。进一步地,上述效应在质押特征更容易触发控制权转移、信息披露成本更高时更显著,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有助于削弱质押压力对社会责任信息质量的影响。本文进一步排除了资金供给假说的替代性解释,丰富了质押压力通过控制权转移风险直接影响公司社会责任信息质量的经验证据。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研究视角方面,从质押数量拓展到质押压力角度,建立起“质押压力——控制权转移风险——信息披露质量”的分析框架,完善了股权质押与公司信息披露之间关系的研究。现有研究关注大股东是否质押、质押数量等方面的特征,忽略了不同相对价格的单笔质押对应的平仓风险的差异,也存在质押选择受大股东和公司个体特征影响的内生性问题。本文从质押后质押价格相对变化的角度,更直接、清晰地研究控制权转移风险的影响。(2)信息披露的特征方面,丰富了股权质押与公司财务信息文本特征、社会责任信息质量方面的经验证据,更清晰地论证了控股股东自利动机的影响。(3)在质押特征的观察维度方面,本文结合质押交易实务设计了丰富的截面指标,包括场内场外质押、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质押时长、连续质押时间等指标,进一步论证了控制权转移风险在股权质押影响公司信息披露中的重要作用。本文的研究同时具有政策意义。(1)对于监管机构而言,质押压力的相对变化丰富了质押风险监测的视角,为质押过程监管、化解股权质押风险提供了政策建议。(2)对于公司信息使用者,应结合股权质押背景更全面地识别控股股东动机的影响,提高对公司信息进行理性分析和解读的能力。(3)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本文提出了优化公司治理机制以约束控股股东机会主义动机的思路。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