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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督教由此合法进入中国。随着1858年《天津条约》的签订,牛庄(今营口)开埠,基督教进入东北,并在吉林地区建立传教点,向当地的朝鲜族和汉族传教,扩展教势。朝鲜族和汉族都在清政府解除东北的封禁后,大量向吉林地区移民,他们在经济上都较为贫困,且共同面对着世界殖民主义浪潮的冲击。不同的是,朝鲜族作为“跨境民族”,主要以延边为中心聚居,其受朝鲜的影响较大;而汉族则主要以长春为中心聚居,其主要受中国的影响。由于传播背景的不同,基督教在朝汉民族传播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特点。其中,最早进入吉林地区,向朝鲜族传教的教派是朝鲜基督教长老会;而最早进入吉林地区,向汉族传教的教派是爱尔兰苏格兰长老会。尽管同为全球长老会的一支,朝鲜基督教长老会主要在以延边为中心的朝鲜族聚居区传教,并一直注重农村教会的拓展;而爱尔兰苏格兰长老会主要在以长春为中心的汉族聚居区传教,并一直注重城市教会的发展。朝鲜基督教长老会由于进入吉林地区较晚,因此在清朝后期,教会发展远远逊于爱尔兰苏格兰长老会。但经过民国时期、伪满洲国时期的发展,朝鲜基督教长老会后来居上,在教会数量、信徒数量上都超过了爱尔兰苏格兰长老会。基督教在吉林地区传播过程中,对朝汉民族主义运动形成了不同的影响。朝鲜基督教长老会积极参与朝鲜族反日民族主义运动,领导了“三·一三”朝鲜民族独立运动,对朝鲜民族的独立做出了有益的贡献。爱尔兰苏格兰长老会却成为义和团运动冲击的对象,成为汉族民族主义运动的牺牲品。基督教教会在采取教堂讲道、街头布道等方式以外,也采取教育宣教等方式传播基督教教义,这在客观上对吉林教育事业产生长远而特殊的影响。基督教在吉林地区朝汉民族传播背景、传播过程及传播影响等方面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本文通过比较分析,阐述其原因,从而揭示基督教在吉林地区传播的特殊规律,展现吉林地区基督教发展中特有的民族性和地域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