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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桡骨远端不稳定性骨折为临床常见病,多发病,中老年人尤其多见,本课题探讨和比较外固定支架与小夹板治疗桡骨远端不稳定性骨折的疗效,为临床治疗此类常见骨折病提供最佳治疗方案。 方法:1、严格按照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将广西中医学院第三临床医院骨一科50例桡骨远端不稳定性骨折患者随机分为夹板组和支架组,各25例,患者均对检测项目知情同意。2、夹板组采用小夹板外固定治疗4~6周,并行相应功能锻炼。遵循Blatterde[1]的观点在手法整复,小夹板固定后第4天、第8天、第12天、第16天复查X线片,并及时调整。第4周、8周、12周复查X线片了解骨折愈合情况。支架组采用外固定支架治疗,固定4~5周,并行相应功能锻炼。术后第1天、第7天、第14天、第28天、2个月、3个月复查X线片,了解骨折是否再移位或骨折愈合情况。在第1天、第7天复查X线片若发现骨折再移位则行外固定支架调整。3、在治疗前和治疗3~12个月后对腕关节功能进行评估,评估标准参照Sarmiento[2]评分标准。对两组间疗效进行比较。4、统计方法:利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加减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P<0.01为差异有显著统计学意义。 结果:治疗前在残留畸形、主观评价、客观评价、并发症、最终结果分值等方面夹板组与外固定支架组,统计学无明显差异(P>0.05)。治疗3个月后在主观评价、客观评价、最终结果分值等方面外固定支架组优于夹板组,统计学有差异(P<0.05);在残留畸形、并发症等方面两组结果,统计学无明显差异(P>0.05)。治疗6、12个月后在残留畸形、主观评价、客观评价、并发症、最终结果分值等方面两组结果,统计学无明显差异(P>0.05)。 结论:近期疗效外固定支架组在主观评价、客观评价、最终结果分值等方面要优于小夹板组;近期疗效两组在残留畸形、并发症等方面无明显差异。外固定支架与小夹板固定对桡骨远端不稳定骨折治疗的远期效果无明显差异。所以对于中老年患者的桡骨远端不稳定性骨折可以首选小夹板外固定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