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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正式确立。经过学术界多年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经历了三次扩大预算范围和提高收缴比例的制度调整,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不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预算体系,加快了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也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治理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由于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存在效率不高、野蛮扩张等非效率投资问题,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确立,是否能够有效抑制国有企业的非效率投资。然而,已有的学术研究尚没有形成统一的共识,对于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影响企业非效率投资的传导机制及其关键影响因素的研究还有欠缺。尤其是近年来国有企业普遍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以激发国企高管的积极性,那么高管股权激励的实施,是否会冲淡抑或强化收益上缴对非效率投资的影响机制?这一问题亟待学术界提供更多的理论与实证检验研究。基于上述背景,本文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为研究背景,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高管股权激励与非效率投资纳入研究框架,以2003-2018年央企及其控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计量回归模型,研究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的影响机制以及高管股权激励在这种影响机制中的调节作用。实证研究表明:第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和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能够显著抑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非效率投资,且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越高,抑制作用越强,进而提高企业投资效率;第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现行高管股权激励会负向调节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和企业非效率投资之间的抑制作用。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可继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范围,合理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强化国有资本管理职能,完善现行股权激励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积极性,以及加强对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的有效监管等对策建议。本文创新点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从研究视角看,本文将企业非效率投资作为研究对象,将股权激励机制纳入研究,丰富现有研究成果。从研究结论看,本文实证研究认为高管股权激励在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有效抑制国企非效率投资的过程中发挥负向调节作用,某种程度上表明现行股权激励存在不足之处,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