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海事部门作为政府主管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防污染的部门,自身监管服务能力的大小对水运安全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好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港航经济更是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港口吞吐量和客运量迅速上升,往来船舶艘次增多、密度增大,水上交通日益繁忙;而与此同时,港口通航资源匮乏、结构失衡、港城发展矛盾等方面的问题日趋凸显,因此迫切需要构建服务型海事,为海上活动提供更为全面的管理服务,以安全、便捷、高效的港口、航运安全服务体系更好的为海上活动提供安全保障。本文对服务型海事的研究,是以“新公共服务”理论为基础,结合各地海事部门对构建服务型海事进行的实践探索,针对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服务型海事的主要途径。本文的写作框架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问题的提出与选题意义、相关研究文献的概况以及论文的主要观点与结构安排。第二部分主要阐释服务型海事的含义、提出背景以及构建服务型海事的重要意义。第三部分就我国当前构建服务型海事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并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归纳总结,深入分析其原因。第四部分提出构建服务型海事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其实现的主要途径。构建服务型海事是构建服务型政府中的重要一环,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交通部党组提出的“三个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要求,也是适应水运经济发展以及海事机构自身发展的需要的。如何构建服务型海事,怎样才能使海事机构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应有作用,使得一个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日益增强的服务型海事管理机构日趋成熟,以一个全新的形象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是一个具有深刻理论与现实意义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