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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自媒体深入发展,自媒体平台的应用开始“爆炸式”增长,在自媒体的潮流下,中国的自媒体事业迎来了自己的“春天”。自媒体的发展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传播格局,“媒体”就这样从高高在上被拉下神坛,每个人都可以作为“媒体人”发声成为了自媒体时代的典型特征。在自媒体的“国度里”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代言人,在这个开放的、自由的平台上,公众表达民意越来越便捷。自媒体时代,民意的表达进入了新的时期,也呈现新的特点,对我国司法审判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尤其是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在我国引起较大影响的司法案件中,民意在司法审理过程中充当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不可否认,自媒体时代民意对司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监督作用。然而,目前我国民众在监督司法审判的过程中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更不应被忽视。本文正文以民意对司法的消极影响为核心内容,自媒体时代的民意表达是本文具有特色的研究内容。自媒体概念源于西方,且概念提出比较新颖,理论界对自媒体的概念界定各有不同,在文章第一部分,笔者参考相关文章,对自媒体进行内涵和外延上的界定并区分其与传统媒体的区别。其次,自媒体作为自由价值表达的技术工具,使得民意表达呈现出新的特征。在文章第二部分,笔者以自媒体时代民意聚集的司法个案为出发点并结合自媒体环境下民意的新特征,具体指出了案件审理期间所表现出的民意,并重点剖析了其中民意与司法审判之间交互作用的现状,进而指出了自媒体时代民意对司法产生的消极影响。最后,为克制民意的消极影响,笔者在找到产生消极影响的症结所在的同时给出了相关的建议,以促进在自媒体时代下民意与司法能够实现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