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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行业是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的产生而出现的一个新兴产业,它给中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为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人们通讯娱乐和获取信息资源提供了一个便利的平台。但与此同时,一些网吧的违规经营行为却引发了诸多的社会问题,如接纳未成年人而导致青少年上网成瘾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等。基于目前现状,政府如何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凝聚各界社会力量,通过共同合作来消解网吧问题,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网吧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绿色的网络环境和有序的市场环境,在网吧治理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在借鉴国内外相关成果的基础上,秉承客观求实的态度和凸显问题意识,将山西省F县政府治理网吧这一个案纳入合作网络治理的理论框架中研究。本文通过反思网吧治理中政府行为的不足,分析政府及其他社会主体在网吧治理中的角色及权责关系,并对网络合作制度框架的构建、互动环境的优化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文章除导言外共分为四个部分:导言部分主要阐述了文章的选题目的和研究意义,从研究内容的逻辑上对国内外的研究文献进行了综合述评,介绍了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并对研究样本进行了说明。文章第一部分,治理理论及核心概念说明。本部分主要阐述了“治理”一词在中国文化语境下的不同意蕴,以及各国学者对“治理”(源自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的governance)的不同理解,并对本文中的三个核心概念——“善治”、“合作网络途径”、“网吧治理”进行了相关说明。文章第二部分,网吧治理中政府角色、责任及行为分析。本部分在政府对网吧问题治理的背景下,分析了政府在网吧治理中的角色及责任,并以山西省F县政府治理网吧作为研究个案。笔者通过调查问卷、访谈以及暗访的形式对F县的网吧治理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笔者客观地评价了F县网吧治理中的政府行为,揭示了当前网吧治理中所存在的政府失灵现象,并对这种现象的产生原因进行剖析。文章第三部分,网吧治理的非政府主体分析。此部分从多中心治理的角度,讨论了三大非政府主体(非营利部门、私营部门和公民)在网吧治理中具有的不同功能和作用,选择了各类非政府主体中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主体作为重点研究对象,最后分析了非政府主体在网吧治理中参与与合作不足的原因。文章第四部分,合作网络治理:解决网吧问题的路径选择。网吧问题的出现并非只是网吧自身的问题,它还反映了政府失灵和非政府主体参与治理不足的问题。要解决网吧问题,政府部门和非政府主体就必须构建多中心的合作治理网络。通过构建合作网络中的制度框架,优化公共行动者的互动环境,协调各主体之间的权力、利益关系,改善网吧治理的合作互动方式等途径,来实现共同治理机制在合作与竞争、开放与封闭、原则性与灵活性之间保持动态的平衡和适当的张力,以期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研究视角创新。文章从合作网络治理的角度来研究网吧治理问题,分析多中心的合作网络主体在网吧治理中的权责和功能。第二,本文研究的选题创新。网吧问题是目前中国的热点问题,本文研究的网吧治理模式可以为其他网吧治理的研究者和实践者提供参考。第三,本文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并综合运用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