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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相关体制自建立到现在,已历经数载,在这长期不断修订完善的历史进程中,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机构运营模式、会员作品的委托代管以及有关作品收支转付费率准则的拟定等制度方面已经产生了许多问题,由垄断模式所带来的各种弊端也正在逐渐显现出来。至于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后究竟会向哪个方向继续发展完善,是会彻底改变现在的垄断模式而采取竞争模式,还是会长期继续延用现有的垄断模式,学者们对此也是各抒己见、纷争不断。另外,现在我国仍然延用的是“一揽子许可”的作品授权许可方式,这是由当时的国情和文化、技术发展水平所确定的,符合当时的现实需求,但如今网络高科技时代的繁荣发达,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疾速革新,继续延用这种授权许可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交易需求。管理组织内部缺乏监察举报相关途径、与作品的创作人和使用者矛盾纷争不断,作品授权许可使用的收费标准的相关法律条文缺失,另外关于该组织不合理利用其在相关许可交易中绝对的控制力和主导地位而出现的一系列垄断现象的质疑声也是不断,基于此,本文首先确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属于我国《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并且从当前我们国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运营事项里可能产生的垄断现象入手,分析在其经管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该组织机构滥用在相关业务市场里的支配力和控制力的原因,通过分析借鉴域外几个相对来说其制度发展的较为完备系统的国家地区对该组织机构在管理运营过程中的垄断行为实施管理规避的措施,根据当前我国国情的具体情况,总结域外几个主要国家的先进经验措施,取其精华,总结出具体健全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一些法律建议,力求能够有效规范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机构经管运营工作,从而维护正当、良性的市场竞业秩序。全文分为以下四章:第一章主要是针对我国当前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以及在市场交易中反垄断法的相关法条对于一般垄断行为的具体认定进行简单的概述,以分析该组织是否应当隶属《反垄断法》的调治限定范畴。第二章概括阐释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运营过程里可能涉嫌超越权限限定、不正当的利用其在许可交易里占有的高度控制力和主导地位出现一些垄断现象,同时剖析其成因。第三章通过总结概括域外一些国家地区针对其著作权集体管理运营过程中的垄断行为采取的管理限制的相关措施,为发展健全我国相关体制建设可以适当引入一些理论实践指导。第四章根据我国当前的发展近况,提出一些针对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运营过程中的可能产生的垄断问题采取规范限制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