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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推动发展中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所必须经过的阶段。它是加快农村发展和缩小城乡差别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家开始适时推动城镇化建设。由于中国是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这一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城镇化面临着举世无双的困难。其中最关键的是城镇化过程中新生居民的诸多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研究城镇化过程中新生居民合法权益保障问题不仅有利于切实保护新生居民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中国城镇化进程的科学、合理推进,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和促进城乡经济和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基于此,本人以“中国城镇化后新生居民权益保护研究”作为选题,企盼能在保护城镇化过程中新生居民的合法权益和促进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有所裨益。全文除引言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释城镇化的含义、特征及其理论与现实意义。所谓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城镇化的特征为: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城镇化是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实现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相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城镇化是指以城乡统筹为主线,推动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城镇化的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城镇化是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城镇化是关系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城镇化是关系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城镇化是关系“三化”协调发展,“两型”社会融合推进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第二部分,主要论述和剖析中国城镇化过程中新生居民权益保护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首先从新生居民的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三个方面分析了新生居民的权益保障现状,继而论述了新生居民在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土地征收过程未能体现市场规律;农地产权安排不合理;征地制度不规范等。第三部分,通过国外城镇化后新生居民权益保障的立法与实践之考察,总结国外的相关经验,揭示了国外城镇化后新生居民权益保障制度的启示意义:完善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以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建立国家本位责任以切实维护新生居民的生活保障权、健康权和其他基本权利。第四部分,重点论述了我国在维护和保障城镇化过程中新生居民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应当采取的相关对策。具体表现为:要严格限制政府土地征用权;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在征地补偿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市场作用;健全征地程序以增强其透明性、公正性;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新生居民能够和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