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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土地征收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运用国家权力强制性地取得集体所有土地并给予相应补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土地征收关系到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对社会影响深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既是决定者又是执行者,很容易从自身利益出发,滥用行政权力,任意征收土地,损害集体和农民权益。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土地征收权,造成对集体和农民权益的损害,科学合理的法律程序可以预先设定征收机关的权限,规范征收机关的行为,增加土地征收的透明度和公示性,避免暗箱操作和肆意妄为等现象的出现,以保证行政权力的公正合理行使。 本文首先从土地征收法律程序的一般理论出发,探讨了土地征收法律程序的涵义以及土地征收程序的功能等有关土地征收程序的基本理论问题,揭示了土地征收法律程序在土地征收法律制度中的重要性。其次,文章归纳、总结了我国现行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分析了我国土地征收程序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提出完善我国土地征收程序的思路做了必要的铺垫。再次,文章主要结合国外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规,论述了美国、法国、加拿大、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土地征收法律程序,同时做了一些简要的分析和总结,为我国土地征收法律程序的完善提供了启示和借鉴。最后,文章从引进正当程序原则入手,在确认征地公益目的程序、完善土地征收听证程序、建立土地征收法律救济程序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土地征收法律程序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