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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人民公社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我国乡村治理出现了制度的空白,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亿万劳动人民在不断的探索中创造出适合我国农村发展的乡村治理模式——村民自治。在迄今为止的三十多年里,村民自治为我国农村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根据事物不断变化发展的规律,要想使村民自治适应农村不断变化发展的生产力,就要对其进行适时的创新和完善。本文在界定村民自治的几个基本概念、分析中外典型的乡村治理制度和总结我国村民自治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指出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两大现状,并分析总结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及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独创性的提出我过村民自治完善应当坚持的三个基本原则,以及解决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具体措施,以期对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有所助益。本文第一部分首先界定了村民自治的基本概念,了解其理论渊源,总结其基本内容,为文章奠定基础;其次分析了中外典型的乡村治理制度,以期寻找这些案例的异同,为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借鉴意义;本文第二部分主要总结建国后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历史演变,从村民自治的兴起到村民自治的初步完善,明确了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为找出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提供历史资料。本文第三部分主要分析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在运行过程中的现状及出现的问题。首先指出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存在的两大现状,即“村两委”共同管理本村事务,利用乡规民约约束村民日常行为,以弥补法律制度方面的不足。其次分析总结出我国当前村民自治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的六大问题:农村二元权力结构不协调;基层民主主体权限模糊;乡村宗族势力过于严重;村民选举腐朽主义成风;农村人才流失现象突出;“四个民主”发展不平衡。第三,在指出其缺陷的基础上,分析其出现问题的原因,即农村文化之缺失、农民民主意识淡薄、农村民主制度不健全。本文第四部分也是文章的重点部分,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独创性的提出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完善应当坚持三大基本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立法和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的领导是村民自治运行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不断完善立法是村民自治制度运行的法律保障,坚持以人为本才能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实现村民自治的自治根本。最后,文章针对村民自治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四项具体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