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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民俗·方言》将安仁话划分为四个区,即城关区、龙市区、渡口区、关王区,其中城关区包括城关、排山、清溪等乡镇。本文以清溪话为考察对象,利用田野实地调查所收集到的语料,结合湘赣两地方言已有的研究成果,对安仁话特殊的语法现象进行描写、归类,重点描写“得”字与“得”字句式,进而挖掘出安仁话语法的类型特点。全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绪论。这一章首先介绍安仁县的人文地理、安仁话的研究现状、本文研究的理论背景及语料来源,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二、综述安仁话总体语法特点。这一章主要概述安仁方言语法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综述安仁方言在语法上的特点。目前安仁话的研究主要呈研究者少且研究深度不够的现状;安仁话词法上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构词、构形、词类用法上,安仁话句法上在句式、语序等方面与普通话也存在差异。三、安仁话中“得”字的用法。本章主要概括了安仁话中“得”字的用法,“得”字在安仁话中有动词、形容词、介词、助词、助动词、应诺语六种用法,通过历时考察发现,安仁话“得”字有三条语法化路径:1.得到、获得(动词)→给予(动词)→处置→被、(被动);2.及物动词“得”→助动词“得”→助词“得”;3.及物动词“得”→形容词“得”→应诺语“得”。四、安仁话中的“得”字句。本章主要概括了安仁话中“得”字句用法,安仁话中的“得”字句式主要有双宾句、兼语句、被动句、处置句四种句式,“得”字作双宾句,宾语都有有界化的要求,否定式的双宾语句及相关句式的语序类型属于ODVOI型语序,指量成分的有定性程度要高于数量短语,严格执行“有定居首”的原则;安仁话中“得”字兼语句中N1往往是由指物名词(即V2的受事成分)充当,N2通常不能省略;“得”字被动句在安仁话中通常用于长被动句中,且口语色彩浓重;“得”字处置句常用于狭义处置句中,在时态上,不能接时态助词“过”。通过与普通话、湘赣方言的比较,我们认为安仁话语法有以下类型特点:1.安仁话语法保留了古汉语语法的某些特征,与现代汉语语法存在一定差异;2.因为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使得安仁话在语法上既融合了湘赣方言的某些特点,在具体用法上又异于这两种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