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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是西方第四次警务革命的产物,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产生以来,风靡全球警界,对各国警务模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休斯顿警察局率先提出回归社区警务后,世界上很多国家,如加拿大、法国、英国、澳大利亚及亚洲的日本、新加坡等国也先后实行社区警务。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信息化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起到了巨大的影响。在警务应用方面,信息化的推广使现代警务有了革命性的改变,信息技术在社会治安管理和办理各类案件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因此,在信息化背景下探讨社区警务建设对策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首先通过理论分析和文献分析法对各国在社区警务建设的研究结果进行了阐述,并明确了本文研究的内容和意义。接着本文概述了现有社区警务和信息化社区警务的概念和特点,并阐述了警察公共关系理论、社群自治理论以及多中心治理理论等社区警务建设的理论依据。基于以上的理论基础,本文概述了惠州市龙门县社区警务建设的现状,并总结出了其存在的问题。主要问题是社区警务工作成效不足,群众对社区警务认识不足,社区警务工作量过大,社区民警综合素质低下,社区警务室被“虚化”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龙门县社区警务的建设。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龙门县社区警务机制宣传不足,社区警力配置不合理,社区警务工作信息化程度低,社区警务工作保障力度不足,社区警务工作参与主体单一等。现代社区警务建设必须立足社区,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因此,龙门县社区警务建设应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社区警务的认识,借助信息化的大浪潮,推行信息化的社区警务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完善社区警务工作保障机制,开发社区资源,构建联防联治警务体系,提高群众参与度,从而促进龙门县社区警务建设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