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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权力监督是保证一个政党和政府组织廉洁高效运行的必然要求和永恒课题。中国现行的纪检监察派驻制度(为方便表述,正文中“派驻制度”、“派驻机构”如未作说明,均指纪检监察的派驻制度或派驻机构)是中国共产党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执政基础的重要制度设计,也是我们政府切实加强权力自净能力、永葆生机与活力的重要途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积极探索有效途径,着力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并在党的历史上首先实现了对中央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全覆盖,树立了鲜明导向、作出了良好示范、也层层传导了压力,全国各级各地方也陆续启动派驻制度改革。尽管如此,派驻机构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实践,在发挥作用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弊端和不足,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完善。有鉴于此,本文拟对派驻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进而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建议。 本文通过对C市派驻制度改革实践介绍,就当前纪检监察派驻制度存在的职能定位不准确、考核制度不合理、工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分析,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对如何深化纪检监察派驻制度进行研究探讨。一方面,通过引用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等理论,论证派驻机构履行相关监督职能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另一方面,通过派驻机构的改革实践,进一步归纳经验,总结问题。本文认为,要真正实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就必须在制度设计上充分保障派驻机构履职的独立性、能动性和积极性,通过明确理顺派驻机构职能定位、创新和规范工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切实解决好当前驻机构存在一些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