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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人类历史上就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面积和人口数量的不断扩大,自然灾害给人类社会带来的损失和危害更加突出。因此,正确应对自然灾害尤其是加强重大自然灾害善后处理,有利于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这已经成为当前各级政府极为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我国要更加注重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研究,提升应急能力,而地方政府作为一线指挥者,是善后处理中引人关注的工作环节的直接参与指导者,建设健全地方政府善后处理机制尤为重要。本文以问题为导向,比较全面地分析了地方政府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善后处理机制的基本理论、国外地方政府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善后处理的经验与启示、地方政府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善后处理机制的现状和完善地方政府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善后处理机制的对策。由于地形地貌的广域性和复杂性、气候气象变化的多样性和人类不科学的开产方式,重大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及破坏性大的特点。文章结合地方政府一线指挥者的特殊角色阐述了地方政府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善后处理机制的内容及构建原则,包括坚持政府主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妥善安置灾民、调查评估、信息发布等。其次,列举了以日本、美国、韩国、印度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新型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地方政府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善后处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在指出其在应急理念、物资准备及技术、部门协调方面的特点上总结对我国善后机制中行政改革、宣传教育及建立安全社区的启示。同时,本文重点把握了我国地方政府善后处理工作的现状,经过积累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的有评估工作不全面、重建规划不客观和社会动员不到位。最后,文章指出要以目标为导向,必须加强监督并完善责任追究制、建立善后反馈与改进机制以恢复灾区社会秩序;完善善后调查评估机制、健全善后资金监管机制以修复受灾环境;丰富和完善补偿政策、健全灾后社会参与体系以恢复经济生产;加强心理援助工作、特别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修复灾民心理创伤。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以地方政府为研究主体,剖析在重大自然灾害背景下应急管理体系中的善后处理机制,强调地方政府在灾害应急工作中的重要参与者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