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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手段。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人威廉·配第在其《政治算术》中提出了“复杂劳动比简单劳动创造更多价值”。他认为,生产要求包括:土地、资本、劳动和人的技艺,人有了技艺就能做许多没有本领的人所不能做的工作,“有了这种技术时一个人所做的工作等于没有这种技术时两个人做的工作。”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首次把人的经验、知识、能力看作是国民财富的重要内容和发展经济的重要因素,指出人力资本是由社会成员所获得有用的能力所组成,这些有用的能力是通过对成员的教育、训练而获得。他还进一步指出“学习一种才能,须受教育,须进学校,须做学徒,所费不少。这样费去的资本,好像已经实现并且固定在学习者身上。这些才能,对于他个人资本是财产的一部分,对于他所属的社会,也是财产的一部分。工人增进的熟练程度,可和便利劳动、节约劳动的机器和工具同样看作是社会上的固定资本。学习的时候,固然要花一笔费用,但这种费用,可以得到偿还赚取利润。义务教育是教育中最基本的环节。自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来,义务教育在我国的普及程度大大提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也大幅增加。但是,由于我国义务教育投入体制不完善,使得义务教育投入的现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一、投入总量不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只有3%左右。二、投入结构不合理。从城乡投入结构来看,城市获得的投入要多于农村,而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村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从地区投入来看,东部获得的投入要高于西部与中部。而西部与中部相对落后,更需要加大发展教育的力度。三、投入主体责任不明确。具体表现在不同层次政府管理权限的划分不明确,对于各级政府承担职责的方式和比例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这一局面的深层次的原因是:一、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称。投资主体的责任与其财政能力不相称。二、预算制度方面的缺陷。在预算编制方面,预算制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三、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缺乏明确的流程和规范,随意性很大。四、监督机制不完善。随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义务教育的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真正免费的义务教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然而,投入体制的弊端并不会因为一部法典的颁布而消除,本文从公共品理论入手,首先阐明了义务教育的纯公共品属性,从理论上证实了政府应该主要承担这一纯公共品的供给,保证义务教育的公平和公正。然后考查了我国义务教育投入体制的历史沿革,对比研究了美国、法国、日本以及韩国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得出了国外的义务教育投入体制给我们的启示:一是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要首先通过立法来保障国家作为投入主体的地位。二是要有完善的财政体系保障义务教育的投入。这包括完善的预算制度,完善的转移支付体系。三是贯彻教育机会均等原则。最后,为完善义务教育投入体制,笔者提出了两点政策建议。一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只有建立了公共财政体系,法制、预算、转移支付、监督方面问题的解决才能从根本上得以保障,否则,“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不会有疗效的。二是建立多种筹资渠道。包括发行教育彩票;开征教育税;充分利用“第三部门”的力量。对于建立这三种筹资渠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都给予了一定的论证。希望此文能为义务教育的改革略尽一点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