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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师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然而学界对于讼师现象的关注却少之又少,而且所知的资料也是非常有限。关于中国古代讼师制度的书籍和文章,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党江周著的《中国讼师文化—古代律师现象解读》,该书比较全面的从历史、文化等各个角度论述了中国古代的讼师制度。本文首先将讼师这一文化现象作了一个简要的概述,分别介绍了讼师的概况,包括讼师的名称、出身、业务场所和分布地域及讼师的产生背景。然后论述了古代讼师的发展状况,将古代讼师按照朝代的发展进行了简要的介绍。使读者对于讼师这一文化现象有了基本轮廓的认识。第二部分更加深入的探讨到为什么讼师在古代社会会为统治者所压制,为民众所不齿。该部分从社会、政治、经济、法律四方面来论述讼师生存状况的原因。社会方面民众价值观的不认同,政治上的君权专制,经济上的过重讼累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了讼师处于政治和道德、官方和民间双重拒绝的尴尬境地。由于辩护在中国古代并不具备法律程序上的正当性,讼师的“挑词架讼”往往与统治者力求的“无讼”统治目标相背离,所以各朝各代的统治者无所不用其极,对讼师进行着管理。第三部分主要从古代律典和司法实践中对于讼师的管理展开叙述。律典方面,本文根据已知材料将关于讼师整治的条文列举了出来,由各朝代条文的具体内容来看,统治者对于讼师管理的条款基本上有延续前朝和自己的创新。司法实践方面,历代地方官员根据上层统治者的需要想出了很多整治和管理讼师的办法。可谓竭尽全力为统治阶级服务,力求把讼师出现的机会降到最低。尽管讼师在夹缝中为了生存苦苦挣扎,没有公开的身份和高尚的社会地位,但是他们有着存在的社会必要性。第四部分,正是从讼师在案件中的独特地位出发,论述了讼师对于被代理人和官府的意义,揭示了官方压制和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以证讼师存在的必要性。最后,我们对于古代现象研究的原因是为了对于今天有所启示,研究讼师这一古代现象,正是想通过对其的研究来审视我们今天的司法制度和法律的发展。在今天,当下的中国,司法资格统一考试制度抬高了法律职业的准入门槛,法律职业已经成了令人羡慕的职业,特别是新的律师法的颁布更是顺应了社会发展的要求。讼师的后辈们也就是律师,已经有了与讼师们截然不同的命运和待遇,但是对于以制度化方式提高他们的地位仍然是我们要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