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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情态动词进行充分的个案研究,有助于该类词的内在规律的揭示。遵循这一研究思路,本文对情态动词“要”从句法功能、语义功能、语义形成过程和语法化过程等从诸多角度进行分析,对诸多争议问题进行梳理补论,在此基础上,再做些补充性研究。 “要”是一个多义的情态动词,从语义功能上来说,其意义复杂,应该结合情态对“要”进行义项界定,对其表现的情态意义从言者情态角度进行补充性研究;从语法功能上来说,对“要”的连用成分尚需再认识,特别是“要想”和“想要”的词性和意义问题也需进行补充性研究。本文认为,“要”的连用成分应用“情态词”总括,包括“情态副词”、“情态动词”、“情态心理动词”等等。“想要”和“要想”是情态心理动词和情态动词的连用,其意义的主要体现者是“想要”中的“要”和“想要”中的“想”。最后,对情态动词“要”的形成和语法化过程在前贤和时贤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分期分段的补论,对“要”的意义的形成和语法化过程的机制进行认知和语言自足系统内部因素的考察和分析,认为“要”的语法化过程的外部原因是认知语言学的“隐喻”所致,“要”的语法化过程的内部原因是语言自足系统内部的语义和语法因素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