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创造技法至今已有百种之多,在学校创新教育、工业设计领域获得广泛应用和巨大成功的同时,其理论性、有效性、适用性也引起了广泛争议。本研究从具体的创造技法——信息交合法入手,致力于发掘信息交合法的适用条件,探索不同创造情境下,信息交合法对创造性产出的影响。本研究在以往创造力“任务效应”研究的基础上,采用三个实验对信息交合法“任务特殊性”进行了探究。实验一采用实验组控制组被试间设计,关注不同类型任务上,信息交合法的使用与否对创造性产出的影响。实验二采用双因素被试间设计,探讨了相同任务类型,即同属发散思维任务,在结构性不同时,信息交合法对创造性产出的影响。实验三是同样任务在不同的情境下完成时,信息交合法对创造性产出的影响。采用三因素混合设计,其中任务结构为被试内设计,创造技法和任务情境为被试间设计。研究采用的因变量为创造性产出的流畅性、独特性、灵活性、持久性、精确性。经过上述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信息交合法显著影响发散思维任务的创造性产出,对洞察力任务影响不显著,具有任务特殊性,更适合在发散思维任务中使用。2.任务的结构性特征显著影响任务的创造性产出。3.信息交合法对发散思维任务创造性产出的影响,不受任务本身结构性特征的影响。4.任务情境显著影响创造性产出。5.信息交合法既对个体情境的创造性产出有显著影响,也对群体情境的有显著影响,是个体适用,群体也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