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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尊严是人类永恒的课题。它基于人类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道德属性而产生和发展,是人类拥有的一种不可剥夺、不容侵犯的生存状态。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首次将人的尊严作为政府的施政目标进行阐释,人的尊严问题再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角度研究人的尊严问题,探讨马克思主义人的尊严思想形成与发展、内容以及其时代价值。马克思主义人的尊严思想源于马克思的思想,在社会主义中国得以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人的尊严思想,其内容包括:人的价值是人的尊严的深刻基础;人的权利是人的尊严集中体现;人的需要是人的尊严现实内容;人的自由是人的尊严的最高表现;人的发展是人的尊严的最终目标。研究马克思主义人的尊严思想的意义在于,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唯物史观和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我们实现和维护人的尊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理论上来说,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人的尊严的全面提升,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尊严为本。从现实的角度来讲,人的尊严问题主要表现为民生问题。民生问题实质就是人的生存问题,是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问题,它是人们从事一切其它活动的基础。因此,切实改善民生是实现人的尊严的重大举措和现实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