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只能集中力量办好少数学校,重点小学、重点初中、重点高中、985、211工程应运而生。实践证明,这种重点与非重点的划分一方面是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现,为当时社会事业的发展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但另一方面又为择校问题和我国社会阶层固化埋下了伏笔,潜意识中增强了人们的择校思想。近年来随着就业市场的白炙化和社会阶层的进一步固化,择校之风愈演愈烈。虽然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择校,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期扼杀择校之风,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择校现象依然十分普遍。接受教育是人们的一项投资消费,笔者认为,学生及家长作为消费者和服务对象,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优质服务,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因此,政府要做的不是将“择校”一棒子打死,而是顺势而行,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择校问题。本文从目前菏泽市的择校现状出发,分析菏泽市的择校背景、择校历史,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第一章是引言部分,包括研究背景和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和方法三个方面。第二章,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第三章,菏泽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历史及现状。择校历史分为三个阶段,1949至1977年是以成绩为考核标准的择校;1977至1995年是以钱择校、以权择校;1995年至今以就近入学为主。第四章,菏泽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分析,包括择校现象的合理性分析,择校引发的问题及原因。第五章,改善菏泽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对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有实地调查法、文献检索法、比较分析法和个案研究法。在同事同学的帮助下,走访调查了农村和城区共十六所学校,其中八所小学,八所初中。并利用市图书馆、本单位档案资料及网络等搜索了大量有益信息。将菏泽市现阶段和之前的择校政策对比分析,并将本班级个别学生的学习行为做了详细记录,为本文的写作提供数据支撑。本研究认为,禁止择校对学优生是不利的。在城区,人们高价购买学区房,无异于间接地以钱择校,禁止择校政策失效。政府应当调整现行的择校政策,改禁止为允许。但不是以钱择校、以权择校、以分择校,而是综合判断学生整体能力素质基础上的择校。政府充分发挥行政职能,科学把握教育方向,改革招生评价体系,丰富办学形式,为公众提供更多教育机会,彰显教育公平。政府行为应体现出效率、公平、正义的价值,加大薄弱地区的教育投入,强化师资配备和交流,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监管。各部门间通力协作,多管齐下,提高教育政策的协调性和连续性,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教育资源,把教育的选择权还给家长,还给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