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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铁矿石储量相对丰富,但是国内铁矿石自给量不足四分之一,除却铁矿资源本身的品质因素外,开采铁矿的小企业扎堆,高能耗、重污染、低效益等矛盾日益突出。铁矿资源税本应该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去调节这些矛盾,但是现行铁矿资源税“从量”计征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税收调节功能,无法承担起化解矛盾的责任,所以,铁矿资源税迫切的需要一场变革。乌拉特前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铁矿资源丰富,探明储量3.5亿吨,远景储量5亿吨,其中某铁矿储量稳定、品位高,可达到平均2吨铁矿石生产1吨铁精粉的能力,仅次于包头白云鄂博铁矿。另有超过5亿吨的低品位磁铁矿资源,是包钢的重要铁精粉原料供应地。现有铁矿采选企业79家,铁矿资源税税收占内蒙古铁矿资源税收总量的五分之一,其铁矿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为地方经济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可以说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是铁矿资源城市的一个缩影,因此本文以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为例对铁矿资源税改革展开研究。 本文首先论述了铁矿资源税理论和相关概念。其次,在对乌拉特前旗铁矿资源税征管概况加以介绍的基础上,对铁矿资源税改革的必要性加以探讨。再次,从计征方式、税收收益权、收费乱象、资源补偿机制等几个方面分析了铁矿资源税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在对外国铁矿资源税先进经验借鉴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从计征方式、合理规划资源税收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配套改革四大方面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