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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正逐渐步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技术创新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力度不断增强。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研发投入已达24426亿元,占GDP比重为2.4%,居世界第二。技术创新成为企业获得竞争优势、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亟需通过研发创新拓展商业版图,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如何有效激发企业研发意愿、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实务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然而,研发活动具有高风险、高投资及长周期等特性,这些特性驱使企业在创新活动中增进与其他企业的研发合作。连锁股东能够促进企业间信息和资源的流动,并基于所有权层面的联系形成紧密的网络联结。这种联结关系缓解了同行业企业间的竞争压力,为企业之间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有利的渠道。那么,连锁股东缓解企业间竞争的程度是否能够影响企业的创新决策,进而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创新效率?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此,本文基于企业创新理论、股东至上理论、社会资本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手工搜集整理了2009—2020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连锁股东数据,从股东数量和持股比例两个维度构建了连锁股东衡量指标,对连锁股东与企业创新的关系和影响机理进行理论解释、数据分析和验证。研究结果表明:第一,连锁股东提高了企业创新意愿,增加了企业研发投入。作用机制分析发现,连锁股东主要通过缓解融资约束程度、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强化股东监督提升企业创新投入。进一步地,连锁股东与研发投入的正向关系在高新技术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和非国有企业中更显著。在一定范围内,连锁股东的信息优势或联结程度越大,企业创新投入越多。第二,连锁股东发挥了协同治理作用,显著增加了企业创新产出。作用机制分析发现,连锁股东通过加强股东监督、提高创新投入促进了企业创新产出。异质性研究发现,连锁股东对创新产出的促进作用在高新技术行业和市场竞争激烈的企业中更显著。股东减持管制增强了连锁股东对企业创新产出的积极作用。相对而言,非同行业连锁股东对创新产出的影响不显著。此外,连锁股东的退出威胁越大,企业创新产出越多。第三,连锁股东能够提升企业创新效率。路径分析结果表明,连锁股东通过股东监督、代理成本和产品市场协作三个渠道提升企业创新效率。进一步地,连锁股东对企业创新效率的提升作用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和竞争激烈的企业中更显著。相较于交易型连锁股东,稳定型连锁股东对企业创新效率的提升作用更明显。在一定范围内,连锁股东网络范围越大,企业创新效率越高。第四,企业利用连锁股东提升其实质性创新能力和创新产出质量,进而实现价值创造。连锁股东对企业实质性创新和策略性创新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相对而言,连锁股东对实质性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大。此外,连锁股东与企业创新质量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基于上述实证分析结论,本文得出如下三点政策建议:第一,企业应充分发挥连锁股东的公司治理优势促进企业创新。具体而言,企业应充分利用连锁股东在资源支持、信息传递、专业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建立竞争优势的长效机制,通过优化企业内外部资源配置、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等方式,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对于研发意愿较强的非国有企业而言,更应该发挥连锁股东在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积极寻找研发合作伙伴,进一步提升非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针对受股东减持管制影响较大及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的企业,连锁股东对企业创新的正向促进作用更明显。基于此,企业应密切关注政府政策和行业动态,把握政策红利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针对市场竞争激烈的企业,其更应该发挥出连锁股东缓解企业间竞争和冲突的效应,增进同行业企业间的研发合作,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超额收益。第二,企业应区分不同类型和特征的连锁股东,有针对性的完善企业创新策略。企业应重视和发挥稳定型连锁股东的协同治理效应,降低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代理冲突,促进企业创新。另外,连锁股东持股非同行业企业并不会对企业创新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当连锁股东联结程度越高,企业越有机会占据网络中相对有利的地位,企业应充分发挥其对于关键资源和稀缺资源的控制权优势,协调企业创新所需的资源和信息,促进企业创新。此外,企业应充分挖掘基于连锁股东构建的社会网络价值,有效管理和维护网络资源,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异质性信息。整体而言,企业应根据不同类型连锁股东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完善企业创新策略,充分发挥异质性连锁股东的独特优势,助力企业长远发展。第三,企业应主动寻求连锁股东兼任企业之间的研发合作,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生态系统。在日益开放的外部市场环境中,企业边界逐渐被渗透。在此情形下,企业应广泛学习和借鉴同行业企业的创新思想,避免“闭门造车”,主动寻求与其他企业的研发合作和协同创新,吸纳和整合内外部的创新资源,并逐步建立企业的技术创新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此外,面对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和行业动态,企业应发挥出连锁股东的信息优势,加强信息传递,及时识别市场机会,创造出更多符合市场的高质量产品,并结合连锁股东的资源优势,争取将创新产出最大程度的转化为超额收益,为树立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打下坚实基础。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补充了股权特征影响企业创新的相关文献。目前对于股权特征的研究大多局限于孤立的考察企业内部单个股权特征,对社会网络联结进行考察的文献较为缺乏。然而,事实上存在连锁股东的同行业企业之间往往存在某种联系,其相互作用可能对企业创新产生重要影响。结合当下企业之间联结现象日益普遍,应避免将微观企业视为孤立的主体,有必要将企业行为嵌于外部网络联结中加以考虑。第二,拓展了连锁股东公司治理效应的研究。目前学者对于连锁股东构建的企业之间的联结关系网络如何影响企业行为的研究较少。部分学者从投资效率、盈余管理、企业避税、会计信息可比性的视角探析了连锁股东对企业行为的影响。与以上研究不同,本文基于中国资本市场数据进行研究,发现连锁股东显著促进了企业创新,并进一步区分产权性质研究连锁股东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第三,丰富了连锁股东异质性研究。已有研究更多基于同行业连锁股东单一特征探究其经济后果,而对于非同行业连锁股东和其他特征的对比分析较为缺乏。本文同时考察了稳定型和交易型两种类型的连锁股东,以区分不同类型的连锁股东对企业创新的异质性影响。此外,本文还基于连锁股东非同行业持股、信息优势、联结程度和网络范围等维度检验其对企业创新的异质性影响。从不同特征维度更加全面地衡量连锁股东,更加契合中国的制度背景及企业实际情况,对于规范和引导连锁股东行为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