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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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幅员辽阔,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巨大,需要在短时间内调动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抗灾救灾工作。为了保障救灾工作的成效,确保救灾物资发挥应有的赈济效果,需要对救灾物资进行审计监督,必然形成相应的制度。救灾物资审计制度是调整救灾物资审计监督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救灾物资审计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近几年来,随着自然灾害的频繁,病毒疫情的反复,救灾工作必须顺势而行。那么,救灾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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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幅员辽阔,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巨大,需要在短时间内调动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抗灾救灾工作。为了保障救灾工作的成效,确保救灾物资发挥应有的赈济效果,需要对救灾物资进行审计监督,必然形成相应的制度。救灾物资审计制度是调整救灾物资审计监督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救灾物资审计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近几年来,随着自然灾害的频繁,病毒疫情的反复,救灾工作必须顺势而行。那么,救灾物资审计制度的完善和运行尤为重要,它既是中国共产党人民中心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国家治理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本文以救灾物资审计制度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探索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对救灾物资审计制度基本理论的系统梳理。从救灾物资审计的内涵、主体、对象、范围和价值出发,探寻救灾物资审计制度的历史沿革,展现我国救灾物资审计在古代、近代和新中国三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制度样态,进一步剖析救灾物资审计制度的意义,准确把握救灾物资审计的内在逻辑。第二,探索救灾物资审计制度的法治逻辑。从救灾物资的立法现状,实施情况两个维度推断救灾物资审计制度的法治趋势,即顺应法制时代建设、增强救灾物资审计效果和提高救灾物资审计影响三个方面对救灾物资审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第三,分析救灾物资审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从立法局限、信息公开限制和监督问责不足等三个方面展开,立法技术问题导致原则性的法律规定难以指导救灾物资审计实践,救灾物资审计信息公开缺乏强制性、种类不明确以及公开范围模糊等共同制约着救灾物资审计制度的发展,救灾物资审计处罚的界限不清、裁量模糊以及权威不强均不利于救灾物资审计的效果发挥。第四,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修订救灾物资审计制度的相关法规,完善救灾物资审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救灾物资审计监督问责力度。立法机关应本着抽象原则与具体细则的结合,明确权责合一的法律责任,完善绩效审计立法。通过强制信息公开、明确公开种类及范围等手段,完善救灾物资审计信息制度。同时,强化救灾物资审计问责力度,明确处罚的界限、规范处罚的裁量及增强处罚的权威。最后,对救灾物资审计制度的运行监督工作进行思考。通过构建救灾物资审计运行过程中,审计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协作机制,推动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的相互协作,搭建救灾物资审计信息沟通交流平台,推进救灾物资审计制度的法治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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