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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随着中国食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人们对食品安全有关问题的关注和担忧逐日加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变得任重而道远。原来的“分段管理、多头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已明显不能适应监管形势的发展需要。如何改革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水平,成为亟待解决的公共行政难题。为此,十八大以后,国务院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推行大部制改革,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权责整合到一个部门,试图建立起全过程覆盖、无缝隙漏洞和可追踪溯源的食品监管责任链条。 改革从来不是易事,不会一蹴而就。在改革过程中如何明确目标主旨、理顺各方关系、统一机构权威都将会影响到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大部制改革的成败与否。大部制改革在改善食品安全监管方式的同时也会带来新的问题。比如有关部门的机构设置、协调机制建立、法律法规规范等多方面还处在调整和完善过程中。这就需要通过加强研究监管背后所蕴藏理论规律来创新监管方式,不断完善政府相关决策法规,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职责。由此可见,将“大部制”改革下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进行探讨分析就具有宝贵的现实意义和理论研究价值。 本文首先从全国层面上梳理食品安全监管大部制改革的基本概况和实施改革的必要性。其次以R市为探索样本,先阐述研究R市的个案概况,指出R市大部制改革后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体制的变化和运行特点,再深入分析现行机制在开展监管中遇到的法律体系滞后、队伍素质难以适应监管要求、专业监管被边缘化、权责边界不清晰等问题。接着本文对R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成因进行调查研究,主要从政府部门自身认识、工作环境变化、公众参与度、经费投入等因素进行分析。最后,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政府规制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从健全法律体系和规范食品安全标准,以协同化为指向理顺监管机制,统一队伍并加强培训考核,加强配置监管资源,引导社会参与来强化社会共治等方面来为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建议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