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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文学中的古典主义思潮,是20世纪中国文学思潮发展史上颇有“意味”的事件,值得重视和研讨。随着现代中国文学研究的推进和深入,它已日渐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但从总体上看,迄今为止,这一课题尚未得到系统翔实的研究,很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在充分吸收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的任务和预设目标是:梳理出现代中国文学中的古典主义线索,描述其历史面貌及基本特征,对这一文学思潮进行文化、美学定位。按照人们通常的解释,古典主义大致可分为狭义、广义两种。狭义的古典主义特指十七、十八世纪以法国为中心波及当时整个欧洲的文艺运动和思潮;广义的古典主义指一种人类基本的文学精神和审美理想,调和矛盾冲突、追求和谐平衡、讲究恰当适度为其主要特征,传统、权威、节制、均衡、规范等是其常用话语。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文学精神和美学倾向,古典主义在古今中外的文学中均有程度不同的表现,现代中国文学自然也不例外。在激烈变革、转型的语境里,现代中国文学中的古典主义虽然位居边缘,难以成为大潮和主流,但也有一定的生存空间,时隐时现、不绝如缕。现代中国文学伊始,即有学衡派的倡导;稍后,经新月派理论发言人梁实秋的大力宣扬,古典主义得以更深广地介入现代中国文学。学衡派和梁实秋可以说是古典主义自觉的理论代表,在其文化立场、审美理想和理论形态上均有所表现,新月派、京派的理论和创作也体现了古典主义的某些特征,钱钟书以及九叶诗人中的袁可嘉、唐湜等、直至余光中,他们的文学思想与古典主义也不乏相通之处。从学衡派的注重道德内容到新月派的注重格律,再到京派强调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现代中国文学中的古典主义走过了一个从片面到综合,从偏执到较为圆熟,从单纯的理论构建到渗透、参与创作实践的过程。古典主义强调普遍恒久的文学因素,但也在立足于其基本原则、精神的前提下,针对具体的文学“场景”谋求着变革。现代中国文学中的古典主义本质上是“现代”的产物,它为后发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所必然生成的文化守成主义提供了合适的文学叙事,其积极意义不能抹煞。与其他文学思潮一样,现代中国文学中的古典主义也是古今中外文学碰撞交融<WP=3>的结果。它的生成受到了西方观念尤其是西方古典主义决定性和渊源性的强势影响。同时,它又是在现代中国的文化境遇和现实语境中产生、发展的,与西方古典主义生成的背景和空间有根本上的不同,因而在文学的主题、旨趣、风范等方面也有很大的不同。完全按照西方文学思潮的流变和模式来解释现代中国文学中的古典主义,显然行不通。它与其说是移植,毋宁说是整合、重构,当然不是西方古典主义原封不动的搬运与复制,而是一种新的合成或曰“再生”。在研究思路和方法上,我把“现代中国文学中的古典主义”作为现代中国文学繁复、多元格局中的一支潮流来对待,把它置于与其他文学潮流错综复杂的关系中,力图在与其他文学思潮的对话、比较中来呈现、审视其特征。本文试图把宏观考察与微观透视、接受-影响研究与平行比较研究结合起来,既注意西方古典主义的强大影响,又充分考虑到由自身经验所生发出的古典主义精神。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克罗齐的这句名言自然是有道理的,要复现原生态的历史在逻辑和实践上几乎不可能。尽管如此,历史感与学理化仍是笔者的追求。在文学史和现代文学思潮研究中,我的导师刘增杰先生一贯倡导“回到原初”,这也是本文写作过程中时时心受手追的。立足于实证分析和文本细读,笔者力图准确、客观地描述古典主义在现代中国文学中的流变轨迹,并做出比较公允的评价,希望能够对人们深入把握和认识现代中国文学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