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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讲话,丰富和发展了科学人才观,进一步指明了人才在创新驱动战略中的核心地位以及人才强国战略的实现道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在欧美同学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讲到,“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没有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难以顺利实现。 预审人才作为我国党政人才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我国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为适应新情况,努力选拔和构建一支高层次、高素质的预审人才队伍,培养和提高预审人才的综合素质,将预审人才打造成具有强烈开拓意识、具备创新创造能力、行事公正廉洁高效的现代型预审人才,是每一位预审人才的当务之急,也是当前公共管理领域面临的重要课题。本研究借助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基础,从公共人才测评角度出发,构建了预审人才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依托自编问卷《东莞市预审人才素质测评问卷》,将人才测评的理论运用到预审人才的选拔中。测评内容主要包含四个维度:工作业务素质、工作态度、法律素养、人际关系,研究结果显示: ①预审人才的工作业务素质(.784)、人际关系(.545)、法律素养(.441)与预审人才所需的素质测评总分呈显著相关,这表明人际关系、法律素养、业务素质三个因素对总体素质得分影响较大; ②工作态度(.102)与总分的相关较低,表明在预审人员中,态度对工作整体素质的影响较小,预审人员的工作是一项需要知识和经验的工作。然而,根据访谈记录反馈,严谨的态度和积极的工作热情依然十分重要,对预审警员整体素质得分有一定的影响; ③性别、年龄、工作年限在各维度与总分上呈显著差异,表示预审人员的男性在工作素质中比女性有显著的优势,年长的预审人员较之于年轻的预审人员,工作素质有显著的优势,从事预审工作越长的预审人员较之于时间较短的人员,其工作素质也具有显著优势。因此,在实际的预审警员选拔中应全面考虑各项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