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劳动关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近几年,中国加入“WTO”后,国外一些知名跨国公司纷纷来华投资,由于企业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和外商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使其对工会维权工作有着本能的抵触和对抗情绪。外资企业虽然在强大的社会氛围和各种“压力”下建了工会组织,但尚有一部分不重视不支持工会工作。再加上中外文化的差异、中国工会法规的不健全以及地方政府对外商的迁就造成外企拒建工会、拒签集体合同、随意加班加点、拖欠职工工资等侵权现象时有发生。而外企员工迫于就业压力,对企业主的侵权行为逆来顺受,不敢维权;再加上有的员工法律意识淡泊,自身素质不高,不会维权;导致工会维权工作困难重重。本文就岳阳市外资企业职工权益保护现状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发现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维权工作呈现“两极分化”的倾向。一方面是资金雄厚如本文个案中荷兰投资的中石化壳牌煤气公司等效益较好的企业,基本上能尊重中国法律,守法经营,凡中国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都能够遵照执行,这些企业也重视职工权益,工会维权工作进展顺利。另一方面,资金不太雄厚,企业效益不太好的外企以湖南中泰国际物流公司为代表,则存在拒建工会,或勉强建会,但处处设置障碍,抵制工会工作正常开展。这类企业侵权往往严重,也给工会维权工作带来压力和挑战。本文就工会在外企维权难的现状,提出解决维权难的对策,即建立七项维权机制,也是一种劳动关系的控制过程。事前控制有:源头参与维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预测劳动争议发生的机制;事中控制有:专门协调劳动关系和监督劳动法规执行的劳动保护机制;事后控制有:为维权职工提供法律保护和援助机制以及职工维权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