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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工业企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业企业: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实证研究表明中小企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占到75%以上,可见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纳税筹划的研究目的是在深入理解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帮助中小型工业企业在涉税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纳税筹划,节约支出,降低经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这里所说的纳税筹划也称节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和经营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节税目的。
进行纳税筹划,首先要了解国家的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我国有关增值税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目前国内学者在纳税筹划方面的理论很多,其共同点主要有:纳税筹划一定要以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避免出现涉税风险;要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当某种业务在会计上存在不同的处理方法时,其税负也可能不同(如同时涉及增值税项目和营业税项目的混合销售行为),这时要通过不同处理方法下的税负计算确定对企业最有利的方案;对某些企业适用的筹划方法对另外一些企业可能并不合适,所以企业在选择自己的纳税筹划方案时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其不足之处主要有:很多纳税筹划方法理论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差;对具体案例的研究较少,缺乏有说服力的数据;未考虑纳税筹划的成本;筹划缺乏提前性和长远性等。
世纪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销售和安装净化设备为主营业务的私营企业,涉及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通过对该公司的分析,发现其在纳税筹划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如下:由于公司产品属于劳动密集型,耗材率较低,且部分供货商属于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造成公司实际的增值税税率较高;公司财务人员对国家的税收法规和优惠政策了解程度不够,一方面对一些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进行了扣除,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涉税风险,另一方面某些按税法规定可以扣除或加计扣除的项目没有扣除或未足额扣除,从而多缴了税款;企业的某些兼营行为由于未单独核算,造成本应缴纳营业税而缴纳了增值税,加重了企业的纳税负担;多数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比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长,未充分利用延迟纳税优惠;部分业绩好的销售人员基本工资偏低、年终奖金过高,导致个人所得税较高;公司股东将自己个人名下的房产用于办公,公司并未支付房租,造成公司多缴了企业所得税。
针对公司在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方案:将公司拆分为两个公司,一个申请成为小规模纳税人,面向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产品最终用户,另一个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面向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寻找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新的供货商;尽最大可能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如对运输费按7%的抵扣率进行抵扣,适当增加一些原材料储备等;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公司为使用的股东个人房产支付房租。
通过对案例企业纳税筹划的研究,得到如下适用于中小型工业企业的纳税筹划结论:纳税筹划首先要深入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涉税零风险。其次纳税筹划一定要事先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一是尽量利用进项税额抵扣,二是对于以增值税应税项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的兼营行为进行独立核算,三是对于耗材率低的企业,可申请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通过企业拆分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方法,一是要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在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范围内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期限;三是对于私营企业,当公司使用了股东的私人财产(如房产、汽车等)时,应支付使用费。可以通过适当分配工资薪金和年终奖的比例来减少个人所得税。
当然,由于作者水平和时间的限制,本文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选取一个案例进行研究,公司规模较小,在管理上存在诸多不够规范的地方,研究结论有可能不具备充分的代表性。其次,对私营企业股东来说,其来自公司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利润分配等多种形式,情况比较复杂,本文对其个人所得税的筹划还不够充分。还有,由于节税筹划和避税筹划之间的区别比较模糊,有时完全取决于筹划人的主观动机,所以文中的某些纳税筹划方案有可能被误认为有避税筹划的嫌疑。
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作者希望在以下方面进一步进行研究:对商业企业的纳税筹划进行研究、对涉及营业税的纳税筹划进行研究、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