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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改革历来是教育界、体育界乃至全社会关注的一个既敏感又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学校体育学研究中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重要问题。本文以现行的广东省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为研究对象,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通过文献分析、历史考察、社会调查、地区比较等方法,从理论上梳理、分析和评价广东省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制度发展的脉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政策、形式与内容改革等问题进行系统的探讨。主要研究结论和建议如下: (一)广东省体育术科统一考试的项目设置经历了四次改革,呈现出五个历史阶段。即广东省自定内容和评分标准阶段(1977~1985年)、全国统一内容和标准阶段(1986~1988年)、广东省在全国统一内容和标准的基础上有所选择阶段(1989~2008年)、取消专项考试只保留素质考试阶段(2009年)、“3+x”模式阶段(2010年起)。 (二)广东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身体素质项目设置能有效地测定考生的速度和力量,但是却不能反映出考生的耐力、灵敏和协调性素质水平的高低,难以全面检验考生身体素质状况。专项项目数偏少,选择机会有限。建议在身体素质项目中增加灵敏和协调性素质的项目,如折回跑、障碍跑等;在专项项目中增加体操项目。 (三)广东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计分方法不太符合累进原则,需要进一步将评分标准完善,以增强评分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区分度,为高校选拔更优秀的人才奠定基础。同时,排球、乒乓球、篮球考生的专项成绩明显高于评分标准完全客观的游泳专项考生的专项成绩。建议有关部门组织统计学和教育测量学的专家对评分标准进行验证和评估,以保证评分标准具备较高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并在难度和区分度上达到普通高校体育术科考试的要求。适当提高某些专项考试的难度和评分标准。 (四)兴奋剂问题虽然已经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但必须进一步加强认识,采取更为有效、更加贴近实际的手段和途径,为广东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创造一个健康环境。